物业连续2次再犯错,新规也保不住他们?3个问题很多人没想过
今年《民法典》实施,对于物业的要求也更多,我们可以先看看几个利好:
第一,物业服务人员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第二,业主可以主动解聘物业公司
第三,物业需要给业主报告收取各项费用,以及公共设施使用收益情况
第四,物业服务区域发生了违法违规现象,物业公司有责任管理和阻止
第五,物业不能将物业服务全部委托第三方,保证了在服务不到位时,物业踢皮球的弊端。
表面看似乎只是维护了业主的权益,但实际,对于物业的严格管理,主要还是为了留下物业公司,保存这一行业,否则如果真的取消物业公司,那么一大批物业面临退出市场,大量失业人口将要增加。
尽管新规努力想要平衡物业和业主的良好关系,但总有些害群之马出现,比如最近发生的两个事件,让物业又被推上风口浪尖,“取消物业”的呼声也因此再次升高。
首先是某员工因为父亲重病回家探望,但是父亲还是遗憾离世,员工只能将事假改为丧假,结果被公司辞退,这种没有人性底线的行为,一时间在网上受到口诛笔伐,更有网友扒出,涉事企业是某物业公司。
其次是某小区超市管理人员,因为口角将一户业主的家里人捆绑并殴打致死的新闻,而这个超市之所以能进入小区,就是因为物业公司的引入。
两个事件让网友对物业刚燃起的信心瞬间跌入谷底,不少人建议取消物业还是应当提上日程,但我认为,不应该以偏概全的去讨伐所有物业公司,因为如果真的取消物业,对于小区所有人来说,3个弊端就将要出现了:
第一,小区各项费用缴纳引争议
取消物业后,小区的各项事情就需要由小区业委会办理,而小区业委会的负责人其实都是小区的业主,他们能做到完全不徇私吗?即便能做到,但是其余的小区业主是否相信就是另一个难题,到时候,从如何收费,到收费标准就很难达成一致了。
第二,小区收益很难透明化
做业委会负责人,小区的各项公共设施收益也是由他们保管,而面对少则几万,多则几十万的收益,一些人可能就会中饱私囊。
第三,清理和安全等问题很难保证
业委会的人主要是小区业主,从私心角度来说,他们还是更关心自己所住的区域,对于其他楼栋责任心会比较小,那么这些业主们家里的财产安全,以及楼道,公共区域的清理可能会出现很多问题。
因此,我建议不要因噎废食,物业的存在确实有它不可代替的优势,加上这些特例事件现在已经受到有关部门处理,大家还是要理智对待物业服务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