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解分支机构预缴税额计算方法
作者:代锦东 高颖
在汇总缴纳增值税过程中,分支机构的预缴税额具体怎么计算?实务中,主要有销售额配比法和预征率法。
销售额配比法
考虑到实际操作的简便性,大部分汇总缴纳增值税企业按照销售额配比法计算增值税税额。
在销售额配比法下,总机构汇总计算增值税销售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应纳税额按总机构、分支机构的应税销售额占当期汇总应税销售额的比例计算分摊,由总机构、分支机构分别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税款。也就是说,可以分三步进行计算:
第一步:计算当期应纳增值税总额,计算方法是:总机构及其所属分支机构当期汇总应税销售额×适用税率-当期取得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应转出进项税税额。需要说明的是,当期总机构和分支机构汇总应纳税额为负数(即有留抵税额)时,当月不分配税款,留抵税额留待下期抵扣。
第二步:计算销售占比,计算方法是:分支机构当期应税销售额÷总机构及其所属分支机构当期汇总应税销售额。
第三步:计算分支机构应预缴增值税额,计算方法是:当期应纳增值税总额×销售占比。
举例来说,A金融机构在某省内汇总缴纳增值税,已知2020年第三季度,汇总销售额为8000万元(假设无其他特殊销售事项),总机构销售额为500万元;全部分支机构销售额为7500万元,其中,甲分支机构的销售额为800万元。增值税销项税额为480万元,汇总增值税进项税额120万元(假设已经全部认证且当期全部可以抵扣),不存在需要转出的进项税额。(为简便计算,以甲分支机构为例。)
那么,A金融机构应进行如下计算:
第一步:计算当期应纳增值税总额。A金融机构当期应纳增值税总额为:480-120=360(万元)。
第二步:计算甲分支机构的销售占比及其他分支机构的销售占比合计。甲分支机构的销售占比为:800÷8000×100%=10%;除甲分支机构以外,其他分支机构的销售占比合计为:(7500-800)÷8000×100%=83.75%。
第三步:计算甲分支机构应纳增值税额及其他分支机构应纳增值税额合计。甲分支机构应纳增值税额为:360×10%=36(万元);除甲分支机构以外,其他分支机构应纳增值税额合计为:360×83.75%=301.50(万元)。
预征率法
出于企业规模、销售额较大等因素考虑,邮政、电信、航空运输、铁路运输等特殊行业企业,根据现行政策规定,按照预征率法计算增值税额。此时,分支机构以当期实现的应税销售额按预征率计算预缴增值税,就地申报纳税;总机构汇总申报纳税。
分支机构应预缴的增值税=分支机构当期应税销售额×预征率。
举例来说,某铁路运输B公司按照预征率法计算增值税税额,在2020年第三季度,汇总销售额为8000万元(假设无其他特殊销售事项),销项税额为480万元,汇总进项税额120万元(假设已经全部认证当期全部可以抵扣),不存在需要转出的进项税额。其中,全部分支机构销售额为7500万元,乙分支机构的销售额为800万元。
如果B公司选择用预征率法计算,假设根据当地政策规定,乙分支机构应当在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时,按照4%的预征率计算当期预缴增值税,那么,乙分支机构应预缴的增值税额=800×4%=32(万元),除乙分支机构外,其他分支机构应预缴的增值税额合计=(7500-800)×4%=26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