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私改暖气设施,热力公司拒绝供暖!

近日,山东省淄博市民周先生向媒体反映,今年是他们小区第一年供暖,可前几天,小区物业通知说,热力公司不能给他家供暖,原因是他私自将暖气片改成了地暖。

周先生所说属实?

媒体及时联系到了小区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解释说,当时供暖的相关设计是不适合更换地暖的,也跟业主签过协议,因为更改地暖后会影响其他暖气片用户的供热量。
周先生说,在装修之前,确实跟物业签过一个协议,协议上也有规定不能私自改地暖,但是他担心供暖后家里不够暖和,所以才改造家里的暖气设施。

因用户将暖气片改成地暖,热力公司不供暖的做法是否有依据呢?

对此,媒体咨询了当地热力公司,工作人员说,根据当地山东省供热条例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用户应当妥善使用和维护自有供热设施,不得有下列妨碍供热设施正常运行的行为:
(一)擅自在室内供热设施上安装放水阀、排气阀或者换热装置;
(二)擅自改动供热管道、安装管道泵、增设散热器或者改变用热性质和方式;
(三)擅自排放供热系统的热水;
(四)其他妨碍供热设施正常运行的行为。

这些行为都是不允许的!

据了解,目前私自改装暖气设备主要有3种情形:

一是把正常暖气改造成地热。

不少新装修的市民为了赶时髦,把本来是普通供暖系统的暖气片改装到地板下面,这种做法如果不采取过滤措施,杂质很容易堵塞管道,影响整个供热系统的供暖效果。

二是私自迁移暖气片

三是一些住户增设暖气片

当地热力公司工作人员解释,因为供暖系统是经过科学设计后分布安装的,经住户私自更改,原来的供热管道流程就发生了变化,打破了供热平衡,从而造成暖气不热、暖气漏水甚至爆裂等问题。

私自改动了暖气设施,还将面临处罚!

山东省供热条例第五十二条明确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用户有妨碍供热设施正常运行行为的,由供热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用户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用户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小编提醒广大业主,不要擅自改动供热设施,以免给自己和邻居带来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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