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子·明鬼》:明鬼神之实有也。
众善
奉行
——本文节选自《中国道教通史》第一卷,第64-69页,略有删改。
传统的鬼神观念是道教的思想渊源之一。鬼神崇拜由来已久。早在原始社会阶段,中国古代人就有了见鬼神信仰,进入阶级社会以后,人们的鬼神信仰更有发展。
墨子(约前480-前420年),名翟,墨家的创始人,其《天志》《明鬼》系《墨子》一书的篇章。
以三代圣王为法,即三代圣王都是很重视祭祀的。墨子说:“昔者武王之攻殷诛纣也,使诸侯分其祭,曰使亲者受内祀,疏者受外祀,故武王必以鬼神为有,是故攻殷伐纣,使诸侯分其祭。若鬼神无有,则武王何祭分哉?”
接着墨子又讲到“故圣王其赏也必于祖,其修也必于社”,证明有祖神、社神存在。他在谈及三代之圣王虔诚隆重地祭祀宗庙后指出:“古者圣王必以鬼神为(有),其务鬼神厚矣。”
例如,“《大雅》曰:'文王在上,于昭于天。周虽旧邦,其命维新。有周不显,帝命不时。文王陟降,在帝左右。穆穆文王,令问不已。'若鬼神无有,则文王既死,彼岂能在帝之左右哉?此吾所以知周书之鬼也。'他又说:《商书》讲“山川鬼神之所以莫敢不宁者”,《夏书·禹誓》所谓“岁于社者考,以延年寿”,“若无鬼神,彼岂有所延年寿哉?”这些都是关于有鬼神的记载。
他认为祭祀鬼神的目的在于“上以交鬼(神)之福,下以合驩(音欢)聚众,取亲乎乡里”,所以他最后归结为,“今天下之王公大人士君子,中实将欲求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当若鬼神之有也,将不可不尊明也,圣王之道也'。
在墨子看来,统治者想兴利除害,就应把鬼神当成真有其事,认真对待祭祀活动。敬事鬼神,可以受其保佑赐福,也可与群众欢聚一起,得到他们的拥护,他称这是“圣王之道”。所以墨子的“明鬼”,有着以敬事鬼神、凝聚民心的作用。它同《易·观卦彖辞》所谓“圣人以神道设教而天下服矣”有异曲同工之妙,对以后鬼神崇拜的发展和鬼神道教的产生,均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