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乞丐的爱情故事

1.

秋天来了,夜里有些凉了。

路边的灯亮了起来,照得雨湿的地上闪闪发光。牵着小女儿的手,走城市喧嚣的人行天桥。

在桥中间遇见一个瘦小地罩着灰褐色衣物蓬头垢面的流浪汉,他坐在地上曲卷着背部,将头埋到地下去,前面放着一个残缺的海碗。人潮涌动,每个人都匆匆擦肩,我们经过他的面前。在走完天桥即将转身下楼梯时,我回头看了他一眼,愣了两秒。掏出几张零钱,交付女儿手中,让她走过去,蹲下来,放进他的碗中。

下楼梯后,女儿好奇地抬头问我,明亮的眼睛在路灯下闪闪发光。“为什么那个人会是这样?”我一面向她解释人世间的疾苦与生活的不易,一面揣测他的人生故事。而其实在刚刚愣住的那两秒里,我想起曾经见过的一个人和他的故事。

2.

我的童年生活在农村。我们村是一个大村,分为八个选区,我家属于八个选区中人口较多的一个大选区,在本选区最靠山脚的一个小屯里,有一条大坝似的田垅隔离了我的家族与选区里的其他村民居地。听说,曾经有一位风水先生说过,我们村地势就如同一头雄狮,狮头便是有名的景区:九峰岩。

九峰岩依山而建,每年庙会附近各村居民都会前往烧香祈福的地方。前殿盘龙石柱,庄严肃穆;中殿流光溢彩,华丽堂皇;正殿高敞宏大,气势恢宏。寺面宽五间,三进殿阁依此递升,像是狮头的五官一样,岩寺背后高耸的山林则像狮子头上的鬃毛,栩栩如生。而我族人地处的屯,就像是狮子强健有力的后脚踩陷的坑。坑里住着我的曾祖父一脉,我爷爷的兄弟、堂兄弟;我父亲的兄弟、堂兄弟;我的兄妹、堂兄弟......世代繁衍,直至我辈,已是人丁兴旺。

乡下生活单纯、纯朴、朴素。每天,天微亮就从鸡啼狗吠,母亲厨房的叮铛声中醒来。薄雾尚在山腰,清晨炊烟直上云霄已之连成烟雾一线。每晚,天一黑透,鸡归笼狗收声,再就着蛙叫蟀鸣的交响曲入睡。日复一复,年复一年,平淡、平静、平凡......

能让村庄热闹起来,让大人们忙碌又喜悦,孩童们快乐又亢奋的日子,莫属于村里人办喜事了。也许是乡下人虔诚,也许是乡下生活枯燥而繁忙,为此乡下人的传统节日就特别多。除了娶妻嫁女这样的大事外,还有每年一次的全村人一起举办的'佛头节’。哪户人家轮到做佛头的那天必定得大操大办,宴请四方亲朋好友。房前屋后鞭炮声炸得连天响,留下一堆堆红色的碎炮纸片儿,像城里酒店门口的红地毯。孩童们钻进鞭炮浓雾的青烟里立着,合掌于胸,任青烟环绕炝鼻,想象着自己就是电视剧里的神仙在白云里显身。

待浓烟散去后,又低头与伙伴们一起寻觅未燃爆的小散炮,捡的越多欢呼声越高,裤腿两边的口袋撑得满满地,边装边漏边走边提裤子,好不欢乐快活。捡散炮只是孩童们的乐事之一。还有这天可以见着平日里没见过地散落在各地的亲人们,平日里被爸妈打骂、忽视惯了,那日却可以成为远而到来的亲威朋友们关注的焦点,爸妈会陪同他们一起满眼含笑地注视着你,讨论你的成绩你的相貌你的身高,你不好意思地泛红了脸,冒似不在意,却同时满心欢喜!谁人不愿成为受人关注的孩子呢?

然而,最能让孩童们集结起来亢奋到极点的,莫过于'他们’的到来。城里人管'他们’叫流浪汉,乡下人管'他们’叫乞丐。

3.

他们一般都穿着灰色、黑色或深蓝色的破旧衣裳,一头纠缠结痂枯黄色的乱发,一张经年风吹日晒模糊的黑脸,一手握着手杖,一手抓着一只磕角的大碗。也不知是谁给他们捎的信儿,还是他们闻到了风里的喜气,几乎不管哪个村哪一户人家办喜家,他们都能知晓,陆陆续续地从四面八方集结来到那户人家,向办喜事的主人家讨要一些喜钱,讨要一盆剩饭剩菜。

家中的大人对他们总是厌恶地,也许是看不起他们的不劳而获,也许是人类本来的劣根性。人们总以漫骂讥笑比自己卑微下等的人为乐,以彰显自己的尊贵、上等。更会待他们离去后,转身对孩童们说起那些人的身世,将他们的人生故事当笑料,以此告戒教育孩童们要努力学习,否则长大后只能如他们一般邋里邋遢的活着;更将他们喻成坏人的代名词,哪家婴童夜间啼哭不止,大人们便会恐吓道:“再不乖乖安静睡觉,赶明儿就让乞丐抱去养了,长大后也当乞丐婆!”我对他们非常好奇和恐惧。

家里的堂兄弟们远远地看到他们来了便会欢呼呐喊,学着大人们嫌弃他们的样子,用言语讥笑他们。我好奇他们的身世,更好奇他们的人生转变。没有人一出生就注定是个乞丐,是什么原因导致他们现在的窘迫?由其是他们中一个名唤'文斯’的乞丐,他的人生故事更为令人唏嘘,我由他与众不同的人生故事从而触发对他的特别关注。

他从不和其它乞丐同时出现也不和其他乞丐结伴为伍,或是最早到,或是最晚到。每次出现也是有别于其它乞丐的邋遢模样。

我第一次见到他时,他应是四十几岁光景吧。清瘦修长的身板,被流年蹉跎的背,身上土灰色的衣服满是补丁,一头浓密的短发白了一半,虽然暗淡无光毫无生气却也不算脏乱。第一次听说他的人生故事后,我便偷偷地打量他的脸,发现原来乞丐也有一张端正的五官,虽然已被风霜磨得失去光彩。

他的乞讨不似别的乞丐一样念叨千篇一律的乞话,而是朗诵着一首首压韵工整的打油诗:“赏得多,赏得少,有赏有福到老;讨得多,讨得少,有吃有饱就好。”不管要到东西有多少,他都嘻嘻地笑,也不像其它乞丐一样对着围观的孩童掷石子,他总笑嘻嘻地顺承孩子们的要求,唱完一首又一首打油歌。最后仰头大笑离去......大人们鄙视他,孩童们唾弃他,而小小的我听完他的故事后,竟对他产生出怜悯和同情。

4.

接下来讲述的就是他的人生故事,不管传说是真是假,我都曾被感动过。

文斯大概出生于四十年代末或五十年代初,倘若如今健在于世,怕也是古稀之年了。从来没有人知道他的父母姓甚名啥,什么文化?因为一个乞丐的故事不过是人们茶余饭后的笑料,谁会去追根究底呢?只知道文斯小时候即是村里的小神童,父母见他聪颖过人就省吃减用从牙关里抠下学费来,送他去了隔壁村庄读书。他也不负众望,一路过五关斩六将,学习成绩一直名列前茅,是寒门出骄子的最佳典范,亦是全校师生的重点关注对象,一家人一宗源都指望着他有日可以鱼跃龙门,头插金花归来光宗耀祖。

文斯是班上的寒门学子,整日里深居简出埋头苦读,生性敏感、淳朴、自卑。然而这个两耳不门窗外事的干净男孩,却在一个少年的青春萌动时期,在单调乏味的生活里,悄悄地在心底深处开出一朵名为“爱情”的小花。他以癞蛤蟆的身态,喜欢上班级仅有的几个女生中的白天鹅。天鹅来自富人家庭,从小衣食无忧,在其他灰头土脸的女同学中自然气质不凡。物质的丰富让她肤白貌美、丰腴饱满,外加服饰的整洁清丽,使她站在女同学们中,像糟杂的鸡窝中兀然竖立着的白鹤,高傲地漠视群禽。

人说:女人因漂亮而可爱,因可爱而漂亮,却从没有人说女人因成绩差而不可爱或不漂亮。

老天爷是公平的,他给天鹅一幅漂亮的躯壳,也分配给她一个愚钝的脑筋。白天鹅的成绩一如她的美貌一样惊人,却因为有她父亲的财务支撑而继续留在学校里,烂芋充数地想混到一张文凭证书,好让将来婚嫁能有一个更高的起点。

少年只敢低头用余光轻扫天鹅那桃花般的脸庞,沉迷于那樱桃般鲜红高傲的嘴唇和曼妙玲珑的身段。也只有在每次成绩单下放的那一时刻,他才敢挺直腰杆仰起头来,俯视班上的所有同学,包括那只脸蛋红扑扑的冷漠的笨天鹅。

然而,就在来年即将高考,即将分辩出是龙是蛇的分水岭期,多情敏感的少年就察觉到梦中情人对他态度上的变化。他发现,最近每当他假似不经意地将眼神扫过她时,竟看到白天鹅大胆的直视,并向他投来示好的眼神。少年心慌意乱,胸口乱撞的小鹿好像就要冲破单薄的衬衣口袋蹦出来。他一面害怕自己的小心思被发现而遭取笑,一面又窃喜又不自信地疑惑。男追女隔重山,女追男隔层纱。又经过几次的眼神碰撞验证后,少年终于大胆地确信,往日里对自己漠视不见的天鹅已经开始关注他了。

单纯、热血又自卑敏感的寒门少年,哪里是出身高贵众人拥戴的白天鹅的对手,一旦坠入爱情的陷井,一个眼神、一句情话,就足于令少年神魂颠倒俯首贴耳。

或许他们是真心共谱了一段美丽的校园情网,或许他们更在一个夜黑风高的晚上赴了一场销魂的巫山云雨......

爱情于他是神圣又美妙,否则他不会为她做出这么大的牺牲,辜负了身后整个家族的期望。

5.

文斯世代贫农,祖祖辈辈以农为生。贫贱的家族里出了这么一根聪颖的苗苗,全家人上上下下大大小小起早摸黑供他一个人读书。身上的兄长,身下的弟妹都为他休学,全家指盼着他能一日高中,从此在村里扬眉吐气,改变世代为农的命运。的确,在那个时候,读书升学是走出大山的唯一道路,也是唯一一条可以改变家庭现状的活路。

高考,是一次大机遇,以文斯的才学,这并不是一件难事。若不是上天的戏弄,让他遇上一个这样美丽的女子,那么,他的一切应该就会很圆满。

命运,常常在不经意间给人惊喜,也给人惊叹!

6.

高考,放榜了。

出乎全校师生的意料之外,那个十拿九稳闭眼模黑都能上墙的文斯竟榜上无名!反而班上的'寄生虫'白天鹅,竟突如其来地进了众学子日夜期盼的名校!

看着反差距大的两个恋爱中人,人们终于疑惑顿解了,惊呼咂舌后只剩下心疼和惋惜!

是怎样刻骨铭心的爱情?是怎样轻绵细软的情话?是怎样的一双巧手蒙住了文斯的眼睛,生硬了少年的心?看不到亲人的血泪,见不到尊师的付出,爱情的力量真的这么伟大吗?大到令人迷失心性。

其实,从一开始,学校里的师生们不是不知道文斯坠入情网,只是他们也乐意见到一个寒门书生遇上富家小姐,从此珠联壁合,拯救一家贫农的命运;也愿意他得到爱情的滋润后能够更有奋斗向上的激情!只是他们猜到开头,却想错了结尾。文斯基于爱情的举动,引得全校震惊,师长们长嘘短叹;亲人更是捶胸顿足,老泪纵横......

谁也不知道,他们隔空眼神交融的那段时间,亲密肌肤缠绵的那个晚上,白天鹅到底说了什么样的情话,使了什么样的手段,竟调转了她的命运:两人各自在高考的卷子上写下对方的名字!

文斯啊!你在情人面前是有多么大的自信呐?竟自认才华卓越纵使来年亦能高中名校。算盘着先助情人进入高校,来年,二人再于高校中相会,继续燕尔相随。单纯、幼稚、多情亦无情。泡在爱情的幻梦里,忘了父母亲为他复读一年需要再付出多少心血,兄弟姐妹们又要失去多少次机会,家里那头老牛还需要再挨多少次鞭子?

爱情,使人失明。亲人日夜期盼的希望之种尚才出土便,折了;那根系紧家人团结对抗艰苦的弦一下子,断了。整个世界陷入无尽地绝望之中。

这样的反应是文斯所没有意料到的,或者他也曾闪过念头,可还是没意料到会这么地严重和凄惨。

7.

而相反地,天鹅的意外高中更是出乎所有人的意料之外。她富裕的家境如今更是被络绎不绝的人们踏破门槛,知情地不知情地都纷纷登门恭贺这位“女状元”。真不知道面对那些恭贺的宾客,她的表情是喜是羞?但是不管怎么样,反正白天鹅的父亲是乐不拢嘴的,家里出了个女状元,从此家风门楣更高了。

暖饱才能思淫欲。在这个贫困得三餐没有着落的大环境里,没有人能理解文斯爱情至上的做法。在亲人的绝望中,师长的冷漠中,全村人的笑话中,文斯再次复读!

只是经历了这么残酷的人情世事变化,他已不再是之前那个既自卑又一身傲骨的寒门学子。

相反地,进入名校后的白天鹅得到了更多的关注和有了更多优质的追求者。谁也不知道当年她突然与文斯结合真是为了爱情,还是有着更深沉的目的和目标?谁也不会去追究了,也没有人有这样的闲情去指责白天鹅的背叛和无情。她再也不会想起那个少年,也不愿意想起曾经有过的那段巫山云雨和污迹斑驳......

文斯失去刻苦铭心的初恋情人和全身心付出的第一次,同时也失去了曾经的一切。远方情人的背叛陌视;身旁师长的恨铁不成钢;身后亲人的绝望隐忍;村庄人们的鄙视取笑......他的心乱了,傲骨散了,变得更自卑更无地自容了。一次又一次在书海里走神、落泪。这个稚嫩单纯可怜的乡下男孩,哪里经得起这样的背叛和折磨。

8.

第二次高考。文斯是真的落榜了!

很多时候,机会只有一次,失去岂能从来?

父母亲的背弯到了尘土里去,再也抬不起来,脸上从此失去表情;尊师也心灰意冷到形同陌路;唯一的精神寄托:那远方的情人,得知他再次落榜,就再也音信全无了!亲人的血泪,尊师的冷漠,情人的背叛,自己内心的无限自责,如同一座座大山压得文斯不能喘气无处发泄......

终于,他疯了!

9.

在我听完他的故事。第一次看到他的时候,他已进入不惑之年。我不知道他这几十年中是否清醒过?或者是否故意不愿醒来?就这样混混沌沌地逃避,不愿面现实的残酷无情?

人世间最美莫过于爱情。而爱情又偏偏是难以捉摸,难以预料的。就像花与露,云与月,仿佛永远相拥着,却又仿佛永远分离。情之一字,直教人生死相许,也教人痛断肝肠。情感是花,美得让人窒息;情感是药,苦得让人心疼;而有时候,情感是毒,越是情深,毒性越强。偏偏,多情的人愿意将自己陷在情感的旋涡中,宁愿心痛,也要在痛楚无比的心内,生出一朵莲花,纪念那些曾经。我想,或许若不是出于家境所迫。也许,他想要的不过是,一扇窗,一袖风,一轮月,一个添香的红袖,成为一个有志的有为青年。他的心曾经那么清透、纯粹过。

我也一直在想那个天鹅姑娘:

她定不是凡人怀胎肉长成,

定是冬日里梅花树下的一棵枯草精,

借着梅花的芬芳幻化为空心人形,

否则,

怎么能这般冰冷、无情?

那个乞丐,那个疯疯癫癫的少年,口中常念地那句含糊不清的话必定是:世道无情,无情最是女人心!在他的仰天大笑中唱的是:世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世人看不穿!

唉,万恶的爱情,可怜的少年……

10.

回到家中后,我也突然想起我的初恋男孩。

我与兄长相差两岁。第一天上学时,我才6岁,兄长已是即将进入二年级的小学生。因父亲心疼我的体弱年轻,便让兄长留级一年,与我同班,护我成长。也不知道是不是我们相处的时间太多太久,还是怎么的,我与我哥哥竟长成了一模一样的人。

我看不惯他在生活里的作风作为,其实也是在看不起我自己。我可以在他的动作,身影中看到自己的模样,厌恶不已。

我能轻易读懂他的所思所想,就像我们是双胞胎一样。我俩都算是性格怪异之人,最不易相处的是与我们最亲近的人。因此每当面对自己的爱人,我们总以刺猬的模样保卫脆弱柔软的心。每次他与嫂嫂不和,我只需稍听几句事件起因,便能体会到他当时的所思所想所作作为,再将他的真实感受传达给嫂嫂,嫂子便能理解他,从而怜惜、原谅他的怪异心理。

很多年前,当我们还是小学生时。有一次在田间帮忙做农活时,哥哥八卦地问我喜欢班上的哪个男同学?我笑而不语。

他随意提了几个男同学,皆没有提到他的名字。我知道哥哥并不是真的有兴趣知道我喜欢的人是谁,只不过是想借此话题与我谈起他喜欢的那名女生。我暗自庆幸和疑惑,我不知若提到他的名字,我是否会面泛潮红?越是我喜欢的人,我就越不敢面对,藏得也越深,隐隐地若听见谁提起他的名字,便会静下心来,不露痕迹地侧耳倾听......只是疑心为何双胞胎的哥哥会不提起他的名字?他应该懂我的。

哥哥喜欢班上长得最清秀、帅气、白净,眼睛像一汪清澈池水的短发女生。她是我们班上唯一一个短发女生。也不知是否是因为她的家人知道她的美,故且才剪去她的秀发,却不知她的短发模样这使她比班上最好看的女生多了一份帅气,出落得更为与众不同。

哥哥身为班上的劣质学生老大,整天围着她转,保护她不被其他坏同学欺负,可那名女同学却对他厌恶不已。哈哈...我才不会做这种傻事!

我与哥哥一样。他喜欢全班最清秀、白净的女生,而我也是。

我喜欢的那名男生,长得像极了海报里的林志颖。那时班上的男同学迫于家长压力都剪了超短的板寸头,只有他的发型是当年最流行的三七开,而且每天都穿着干净的白T恤、白衬衫,就像时刻准备好要上台当主持人一样。

至今不忘的形象是:某个秋日里,他穿一身雪白的衬衫和一件手工织就的枣红色羊毛线马夹,下穿一件时下最流行的黑色直筒西裤。秋日艳阳高照,浓密乌黑的头发根部有细细汗珠冒出,而头顶的发丝在跑动时还是迎风飘扬.....这个画面,至今难忘。我想,若用电影手法记述那个时刻,那就必须是高清晰地慢镜头,从发根开始定位,以脚下的黑皮鞋作为停顿、拉远......

我不知道他是否是其它女同学的初恋男孩?但我是个唯美主义者,或者说是视觉型动物!班上几乎每个男同学放学回到家后,都得下地帮家里干活:背稻谷、割猪草、烧火做饭......或在田野土垠间嘻戏玩闹、奔跑、摔跤......唯有他家境殷实,才能一身干净、白净、纯净。全班也唯有他不欺负女生,也从没有听他说过一句闽南人家,家家必传的'三字经'!

第一次听到文斯的故事时。小小的我竟觉得他爱慕的白天鹅像极了我初恋的那个男孩,他们都是当时封闭狭窄的社交圈里唯一的一块完美无瑕的翡玉。我感同身受。

文斯败落不堪的家境使他自卑到尘埃里,而我因父母亲的不睦遭全村人笑话,也令我把头低到地底下去。自卑、自怜,同时又自命不凡。外表的卑微、沉默并不能抑制内心的不甘和精神层面地高高在上。

我很可怜文斯最后的下场。曾想若我身为男儿,若我的初恋男孩是为女孩,我想我也将为她付出所有,赴汤蹈火在所不惜。很可惜也很庆幸,我不是男儿身。我父亲的放浪不阿,我母亲的传统保守,生出了我这么一个多情多意又保守不前的瘪情种。

我喜欢一个人,只会在他转过身背对时,才会稍抬下鄂轻转眼球睨扫一眼,一眼万年。永远都不会主动开口跟他说上一句话,永远不会去看他的眼睛,在他有可能会正面对我的时候,提前主动退到他身后,永远躲在他看不见的地方。而文斯能大胆地接受初恋抛来的橄榄枝,我已觉得勇气可嘉。我曾想过:也许这辈子我都不会跟他说上一句话的。

11.

一念之间已过数年。

我最终的归宿也曾经有过像初恋男孩一样的白净脸庞,浓密的三七开发型,和一张从不骂'三字经'的嘴。如今,我的初恋男孩也已经是两孩子的父亲了,他们夫妻和睦幸福。我不知道他是否知道当年有个懵懂少女对他产生爱慕情愫。不过也没有关系了,现在我也能勇敢面对自己的爱情,能勇敢的说出自己内心的感受,能体会到生活的不易和幸福。我已是一个完整完美的幸福妇人。

好庆幸我们生活在一个完善的社会体系里,我们这群八十年代的小孩童们都能勇敢跟随自己的内心,拥有适合自己的爱人。

也希望从此以后,文斯的故事只是一个古老的爱情传说,永远也不会再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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