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学生携带手机进入校园制度

伴随着智能手机的发展与普及,手机在方便和丰富同学们业余生活的同时,逐渐成为许多孩子爱不释手的“玩伴”,随之而来的视疲劳,视力下降和注意力不集中等弊端也正在威胁着我们身心的健康。为了保证我校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在此我们向全体学生和家长作出如下规定:

中小学校应当加强学生在校期间电子产品使用管理,指导学生科学规范使用电子产品;严禁学生将个人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带入课堂;发现学生将上述个人电子产品带入学校的,实行统一保管。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控制学生使用电子产品的时间。

一、凡在我校就读的学生,一律禁止将手机带入校园,包括教学楼、操场等整个学校在内,即在学校内的任何地方都不得携带和使用手机。

二、上学期间,不管是上课时间还是休息时间都不得使用手机,即在任何时候都不得携带和使用手机。

三、任何时候在学校的任何地方,如果发现学生携带手机就视为违反本规定,即便没有使用手机或手机处于关机状态也视为违反本规定。

四、学校的管理人员,包括领导、老师、职工、保安,一旦发现学生携带手机,一律收缴。班主任要经常召开班会,对学生使用手机情况进行调查统计。

五、一旦发现学生违反本规定,参照如下办法进行处理。

1、第一次发现携带手机的学生,给予全校通报批评,并扣除班级管理量化分3分。

2、第二次发现携带手机的学生,给予记过处分,并扣除班级管理量化分5分。

3、第三次发现携带手机的学生,给予留校察看或以上处分,责令家长到校签订相美协议,并扣除班级管理量化分10分。

4、第四次发现携带手机的学生属于屡教不改者,给予回家反省处分。

5、藏匿手机而被其他学生举报的,经学校调查属实的给予记过或以上处分,对举报者加班级考核分每人次5分。

六、在执行本规定的过程中,不服从学校管理的按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并有家长到学校协商解决。

七、本规定即日起正式实施。

五汛镇胜利小学

202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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