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算清缴轶事] 季报不预缴 年度一起交

PS:均非小编客户,小编不公开讨论客户情况。案例背景创意公司是一家生产企业,经营情况良好,年应纳税所得额大约为1000万元,每季度实际利润大约为250万元。创意公司资产总额5500万元,账面有应收账款600万元,其他应收款500万元,存货1000万元。科目金额应收账款600其他应收款500存货1000季度利润250年度利润1000季报居然不用交税?会计师小明为创意公司提供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服务,发现创意公司的会计进行了很奇怪的处理:2020年1-9月份账面显示,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均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合计700万元,账面累计利润 50万。企业所得税1-3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显示,只按50万利润预缴了企业所得税50*25%=12.5万元。2020年12月,创意公司冲回了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700万元,2020年度利润1000万元。创意公司第4季度按1000万利润预缴了企业所得税。1000*25%=250万元。目的是什么?1、小明问创意公司的会计为什么这样做?会计说:这样可以推迟缴纳税款,如果按正常季度利润250万预缴:每季度应预缴税款=250万*25%=62.5万前3季度合计预缴税款=187.5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减少了季度利润,减少了预缴税款的资金压力,为企业争取了流动资金和资金的时间价值。2、小明问为什么12月份要冲回减值准备?会计说:企业每年度要对资产公允价值进行合理估计,所以12月重估之后冲回减值很合理呀,这样不影响年度报表的公允。而且12月份就冲回,第4季度预缴交足税了,反正汇算清缴也是一样要调增资产减值准备的。关键是:账面的减值准备也清零了。明年又可以再计提了,明年的预缴税款又可以少缴了。3、小明又问,这样做,不违反税法规定吗?不担心处罚吗?会计振振有词的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是按年度计算的,季度只是预缴,并非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企业可以按照季度利润预缴。我们的季度利润只有50万的利润,按照季度利润表如期进行了申报和预缴,并没有不申报。所以没有违反税法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三条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第五十四条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二十七条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由税务机关具体核定。企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应当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有困难的,可以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月度或者季度平均额预缴,或者按照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预缴。预缴方法一经确定,该纳税年度内不得随意变更。4、小明问:规定要求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你们通过计提减值准备虚减了季度利润,少预缴了税款,这就违反了税法规定!会计说:税法规定说,未按规定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的,要按照征管法进行处理。但是征管法并没有提到预缴企业所得税款少了要处罚。第六十二条倒是提到不按期申报要罚款,但是我们按期申报了,也交了资料了,当然不能罚款。预缴税款本来就不是应缴税款,不是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我们在汇算清缴前就缴足了税款,当然也说不上是偷税,说不上罚款和滞纳金。前面季度多缴后面季度应退税额也是要汇算清缴才退,平时并不会马上退,因此作为对等即便是季度申报少了也不能处罚和加收滞纳金。所以没有处罚的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预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9〕34号四、各级税务机关要进一步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对未按规定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会计又说:从季度申报表来看,“实际利润额”并不是实际的利润总额,而是按照统一的会计制度核算的利润总额经过调整以后得出来的,计提减值准备是合理的会计估计,没有虚假申报。再退一步说,企业做错账,进行会计差错更正等等,都是常见的事,也会导致利润错误,季度报表的利润不真实。但是从来没有听过因此要罚款和交滞纳金的。只有年度汇算清缴少缴了税款,才会有相应的处理。又退一步说,绝大多数企业自行核算的会计利润在年度审计的时候都会被调整,最终的年度报告利润总额与预申报的利润总额是不一致的,但从来没有要求更正申报季报。这说明会计核算的利润普遍存在一定的错误,季报的利润不准确是普遍存在,这是允许的。所以这样做,有什么问题呢?但是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会影响成本,可能后续的利润会上升,这里只是讲思路,而且每个月对减值准备动态调整才显得正常。小明听完之后目瞠口呆!支持原创 支持小编  点个在看嘛

加入如歌税月交流群税务咨询查看更多原创文章

[汇算清缴轶事] 往来款大变小  非小微变小微[税筹探讨] 筹划分享 拟上市企业重组案例[税筹探讨] 制造业建设期 加计抵减OR增量留抵退税  哪个更划算[税筹探讨] 进项留抵用不完怎么办?卖了又买能变增量吗?[税筹探讨] 会员费不是无形资产!会员制筹划套路[税筹探讨] 聊两个 “洼地” 股权筹划的套路[税筹探讨] 股权、资产划转的筹划应用案例分享[税筹探讨] 企业(个人股东)分立的替代方案[税筹探讨] 资产转让 那些证明价格公允 OR 正当理由的方法[税筹探讨] 钻空子?现金购买土地→现金变股权→股权换股权=不交所得税且不是递延?[税筹探讨] 方案:用优先分配利润支付股权转让款,免交企业所得税[税筹探讨] 这些招数到底是“筹划”还是“偷税”?收录于话题 #税筹探讨45个下一篇[税筹探讨] 筹划分享 拟上市企业重组案例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