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数女孩的婚前骗局,为什么男孩不让你买房?

我最讨厌的一句话就是:

谈钱伤感情。

特别是在爱情婚姻中,短短的五个字好像是烙铁印在人们的心口,似乎只要一谈起钱,就是对爱情的背叛,就是罪恶的,内心就应该受到谴责。

很奇怪,真的很奇怪。

极少人知道「白头偕老」只是对爱情婚姻美好的祝愿,而并非是我们婚姻的标尺。

事实上,2013年之后的离婚率在不断上升,尤其是结婚五年之后,就连俗语「七年之痒」在数据更新后已经变为了「五年之痒」。

离婚早已经不再是一件丢人的事。而且,离婚代表的不仅仅是感情的破裂,它本质还是一种财产分割。

结婚时浓情蜜意,这导致很少有人愿意在结婚前将《民法典》中的婚姻家庭篇翻开,因为它通篇讲的都是「钱」。

以至于不少人在婚姻这场战争中,手无寸铁,丢盔弃甲。

爱情是海枯石烂,是可以全数付出的牺牲,但婚姻不是,婚姻的本质是生活,是两人彼此扶持并行的一段路。

重点是什么,是人,是生活。

掩盖在下面的是人性和利益。

今天要和大家聊聊的就是那些婚姻中的财产套路。

故事来源:网络真实案例改变。

@Lisa 30岁

“她花25万,为前男友的婚事做了一场扶贫。”

恋爱五年,男友瞒着Lisa在杭州买了一套婚房。

是个女孩就会觉得很感动吧,想到他为共同的未来付出了这么多,lisa对婚姻充满了希望,拿出了全部的积蓄,忙前忙后的跑装修,甚至连未来孩子的儿童衣柜都买好了。

很多人都劝Lisa,婚姻不是电影,不是小说,除了浪漫剩下的还有冷冰冰的利益相连。

陷入爱情的人毫无理智可言。

Lisa固执的认为:爱情就应该是纯粹的,赤裸裸的把钱与利益摆在台面上是对爱情的玷污,他买了房,那我出钱装修难道不是应该的吗?

但事实却给了Lisa重重一击,临近婚礼,男友突然劈腿悔婚,嫌弃她没有本地户口。

Lisa心灰意冷,便把装修和家电的发票整理了一下,列出一个25万的账单,希望男友归还。

男友直接耍无赖:“我现在手里没钱,这样,家里你买的家具、家电,还有你装修的东西,你抽时间找人来拉走吧。”

装修过房子的人都知道,除了家具家电,更多的是拿不走的东西,Lisa这才恍然,男友根本是早有预谋。

从那段灰暗的日子艰难度过之后,lisa才发现原来被骗的姑娘不止她一个。

哦对了,还有个新名词。

—— 叫扶贫式结婚。

一方自以为是,以爱为名蒙蔽了你的眼睛,口口声声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你们的未来,要求你感恩戴德,无条件回馈。

而一旦你们的感情破裂,你会发现,其实你什么都没得到,什么都没有剩下。

@ Ashley 32岁

“丈夫出轨了,她净身出户。”

Ashley是位比较传统的女性,结婚之后辞职在家做全职太太。

在别人看来,她现如今的安稳生活是令人羡慕的,每月不用工作就可以拿生活费,住着大房子,买大牌化妆品也无需顾虑,反正丈夫会给她还钱。

但好景不长,Ashley的丈夫出轨了。

结婚三年,丈夫名下已经有三套房子,不过全部都是他父亲买的,Ashley觉得,自己离婚,至少可以得到一半的房子。

但事实上,按照新出台的《民法典》,婚后父母出资为子女买房,并不算共同财产。

因此,虽然是丈夫出轨,她这三年将时间全部奉献给了家庭,却依旧要净身出户。

这样的案件在离婚案件中很多。

事实上,Ashley比起普通女性的处境来说要更为好一些。

更可怕的是那些遵守传统婚嫁模式的家庭。

男方买房,但房价一路高涨,大多数工资都用来还贷,婚后只能依赖女方的工资维持生活,一旦感情破裂,女方往往是什么都分不到,只能默认牺牲。

谁都希望和爱人白头偕老,但事实就是如此的是,往往将“谈钱伤感情”这层蒙在婚姻上的遮羞布扯开,才能看清即将踏入的第二段人生,到底是全新的开始,还是虚幻的海市蜃楼。

懂亿点法

“好的婚姻需要《民法典》做后盾”

以上两个故事都是关于婚房,栗子简单为大家总结出《婚姻法》几种关于离婚时如何分配婚房的条例:

1、婚前一人全款买房(假设男方出资)

① 不能证明男方出资的,房子会判定给女方

比如男方在出资时,将钱打给了女方,最后由女方付款买房,并且登记在了女方名下,当对方不承认你曾经有过出资,那么这个房子将会被认为是“赠与”,即为女方的个人财产。

② 如果出资有明确结婚目的,房子就属于出资方

但如果男方在出资时,备注购房款,或者在微信聊天记录中明确表示是为了结婚买房,那么即使登记在女方名下,其实房子依旧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

③ 出资明确为借款的,需要登记一方偿还借款

比如,男方出全款买房,但资金来源是父母的借款,那么当房产证上的名字登记了女方,房子依旧是女方的,但女方要承担房款的借款本金。

2、婚前一人贷款买房

如果婚前男女双方有一方首付,贷款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在自己名下,即使婚后双方共同出钱还房贷,对方也只能得到共同还贷以及增值部分的补偿金。

3、同居期间双方出资买房

双方同居也会被看做“结婚状态”,因此婚前男女双方出资可以判定为婚后共同使用的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该平分。

4、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挂在出资人子女名下,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予,该不动产认定为个人产权。

5、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买房

由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买的不动产,写了一方的名字,该不动产可认定为两边依照各自父母的出资比例按份共有,有约定例外。

6、婚后夫妻共同购买

除有明确约定外,房产证上即使只写了一方的名字,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写在最后

三毛曾说:「婚姻如果不能落在穿衣、吃饭、数钱这样的小事上,是不能长久的。」

婚姻的路很长,希望朋友们明白,事先将财产问题谈好了不是生疏,而是加深信任,只有将钱的事情解决了,人才能够更容易放下包袱地彻底相信另一个人,踏踏实实的去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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