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开完庭看笔录签字,律师:笔录是输赢的关键

但凡打过官司的人,在开完庭后,都会听到法官说“看笔录签字”这句话。

有些人认为:官司总算开完庭了,好几个小时或者几天的庭审,总算可以休息了。

有些人认为:该说的话,我已经详详细细地给法官说清楚了,官司应该没有问题。

有些人认为:这时候法官都走了,只有个书记员整理材料,没有啥事了。

有些人认为:这时候法庭内乱糟糟的,人员都在走动,庭审已经结束了。

有些人认为:庭后笔录就是一个程序而已,没有什么好看的,随便签个字就得了。

如果你有上面五种认为之一,请允许我送你三句话“你太可爱了”“你太天真了”“你的官司有可能已经输了”。

这时你可能会不服,会好奇,你送的三句话有何凭据。

别着急请听我给你说,你知道一个法官一天要开几个庭审吗?

我告诉你,少则三四个,多则六个以上。

你想啊,法官不是机器,这么多的庭审,最多三天后,早都忘记你是谁了,更不可能想着你曾经在法庭上说了什么?

有人可能又要说了,那怎么办?是的,法官总要结案啊,总要判决啊。其实很简单,看笔录啊。笔录记载的内容就是法官判决的第一手依据。

比如你提供了什么证据,但笔录没有记载,那么大概率的事情是判决也不会评价。

所以说:“打官司这么专业的事,你不要总自己认为,因为你认为的,大多是自以为是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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