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城里来了下放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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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情只到梨花薄,片片催零落。
——清·纳兰性德。
几年前,“地方贴吧”上有人寻我,回复后方知是幼时伙伴得福。
得福姓郜,祖上不是本村,是六十年代从县城下放到我村的。
那是春天(似乎是春天)的一个下午,一辆马车载着得福一家五口,还有箱子木柜及锅碗瓢盆,从112国道拐下来进了村。一说姓郜,村人觉得稀奇。队会计会背《百家姓》,敢紧说,“叶幸司韶,郜黎蓟薄”,《百家姓》上有姓郜的。
从县城到乡村,郜家的迁移自然要面临很多问题。
融入村人,首先要论好辈份。农村的辈份是复杂的一件事,外人要融于其中,就像在餐桌上挤个座位一样,得让一桌人都感到不拥不挤,添了人,却都认可。无疑郜家是明白这点的,应该是得到了辈份高,年纪大,有威望之人的指点,几个月下来,郜家便在老老少少,辈份多多,称谓多种的村人中找到了自身位置,见了村人能喊一声爷奶,一声大爷大妈,一声叔婶,一声兄嫂弟妹了。
这样,一家人就有了村人户口之外的第二个身份了——辈份。自然也是件不容易的事情,试想一下,面对一千个村人的陌生面孔,初来乍道的一家人是何等的孤独——新环境,新生活,一切从零开始。
生活上的不适应,也是显而易见的。城里人吃饭米面买现成的,村人不是,队里分的玉米、高粱、小麦,都需背到“面房”机器磨碾,或者上石碾,人推着碾;城里人做饭用煤球,村人用树叶、野草、玉米秸等柴火;城里有浴池、理发馆,村人往往去坑塘洗澡,全村不过几户有理发的手动推剪……
郜家五口人,夫妇俩及三个儿子。大儿子已成年,二、三儿子未成年。成年人下地劳动生产是首责,可老郜身体有疾——两条腿不齐,一长一短,走路时身子一上一下的,水里的船般一游一游,蹲不下身子,猫不下腰,干不得农活。队里人给他出个主意,要他拣马粪,顺着112国道拣。他家来村时带来辆自行车,金鹿牌的,在车子后架两边挎上粪筐,于是,老郜便沿路拣起了马粪,南至丰润,北至遵化城。每天早上出去,中午带点干粮,下午日头压山时回到队里交马粪——过秤上账记工分。
老郜的老伴长得细皮嫩肉,白白胖胖,自然更是没干过农活儿,无奈便也跟着女社员后边学习掐高粱晒谷子等,挣起了低等劳力工分。
老郜大儿子膀大腰圆,初干农活时不得法,好在身大力不亏,脑子灵活,不太长的日子,就融于男劳力群中,变成了地道农民了。
老二、老三在村上小学。老三与我一班,老二高我们两级。那时起,我与老三——得福慢慢熟悉起来。乃至成了朋友,成了几十年之后还在找寻的朋友。
得福是三年级时插进我们班的。得福身体长得单薄,个头也不高,长脸鼓鼻梁,白白净净的,坐在教室内,不显山不露水。也许是生疏,话也不多。这与我性格相似,于是我们交流相对多一些,上学放学一起走,一起写作业,放假一起拾柴火,一起玩耍。还有,他家分到了我们生产队,一个队的人自然接触也多,分粮食、分秸杆以及各种生产活动总会在一起。
农村日子清苦,这一点从城里来的郜家体会更深。粮食不够吃是最愁人的事。城里是月供粮食,到日子进粮站买,一月燎一月的火,周期短,不用太算计。而农村则不一样,秋后分粮要吃一年,再就是麦秋分些麦子,数量不多,是过年过节,来人待客,家人生病才吃的。面对着一两千斤分回的口粮,并没有细致到平均每天可以吃多少,往往是按着家人胃口往锅里下粮,也还会早晚蒸饽饽吃干的。结果刚到春天粮囤就要见底了,而春到秋“脖子”长得要命。意识到粮食要短缺,在省已经来不及了。等粮食没了,便会找队里借,那时队里除了种子就是牲口(包括猪)饲料,并拿不出多少,没办法,只能左邻右舍地借。一两年过来,便懂得了“省粮要从囤尖开始”的道理了。老百姓说的“粮食粒儿串着吃”虽夸张,但说明节约用粮很必要。
郜家与村人相处得不错,当然,其中不易,外人是难以体会的,不过有一点不能否认,村人们是朴实厚诚的,是不“欺生”的。这也许是传统是村风——外姓人入了村,人们是不会“低看”的。
郜家住在大队的房子内,我常去家里找得福玩。常去的原因还有一个,他家有一把理发的“推子”,得福的大哥给我理发。郜家大哥很有耐心,中午或晚上业余时间给好多邻居理发。
那时,时兴看“小人书”,孩子们都是“小人书”迷,争着抢着看。“鸡毛信”“地道战”“地雷战”“小兵张嘎”“南转北战”……看起来,爱不释手。每当得福我俩不管谁借到或买了一本,都会给对方看。这一小小的举动,反应着二人关系,体现着友谊,幼小心灵彼此呼应着,贴得很近……
后来,我们痴迷地看起了小说,找到一本,便如获至宝般地传看。其间,得福买了本《连心锁》,便高兴地让我先看,我摸着封面摸封底,慢慢地翻几遍后才认真地看起来。
我上初中后,不知什么原因,得福没上来,直到我上高中。不在一个学校,还在一个村,一个生产队,有很多时间我们还会在一起。
唐山地震后,村里统一规划建房,得福家搬到了村北新居。得福的大哥结婚后与父母分开,自己过日子。
两三年后,按政策,政府给得福和得福的二哥安排了工作。得福二哥去了唐山钢铁厂石人沟铁矿,得福去了开滦钱家营煤矿。得福体检时是穿我的灰色涤卡上衣去的,他很兴奋,我也很为他高兴。
得福结婚是在老家办的,人不多,也很简单。做为唯一的发小,我参加了他的婚礼。
以后一段日子中,我们忙于各自的生活,几乎没见过面。1984年我结婚,得福没时间参加,托他母亲登门贺喜。
一晃儿,几十年过去了,直到几年前得福在“贴吧”上找我,我们才联系上——我赶紧给他打电话,通话间,感到心里热乎乎的。红尘如海,人为不系之舟,生命中有过相遇便是上天所赐缘分。谢谢得福的友好找寻,让我们彼此重温了少时光阴与友谊。
——本文节选自长篇非虚构文学《国印乡痕》
作 者 简 介


张国印,河北省遵化市人。幼始喜欢读书,继而迷恋文学。读书、写作是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各级报刊发表小说、散文、诗歌等文学作品五十多万字。河北省作家协会会员,唐山市作家协会会员,遵化市作家协会副主席。出版文集《时光·岁月·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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