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工厂从浙江搬迁到了广东,除了浙江...
三年前,工厂从浙江搬迁到了广东,除了浙江本地及周边附近地区的一些员工,其他外地的大部分员工都跟随工厂来到了广东。唯独有几个江西的车间老员工拒绝搬过来,他们当时的理由是广东太热,在浙江呆习惯了。没办法,工厂只好按照劳动法规定足额支付给了他们经济赔偿。
当时我代表公司跟他们协商签订赔偿协议,从职业的角度出发,我希望公司能留住这些的老员工。从员工的角度来讲,我又希望这些老同事能完全享受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跟他们谈条件,只要他们愿意去广东,每人一次性补贴30000元,原公司的工龄按规定保留,每年发放5000元高温补贴,每年有四次探亲时间,探亲来回路费公司全额报销。
其实,我也从另个方面去劝过他们,因为他们几个老员工都已45、6岁,在一个行业呆久了,如果冒然辞职想再去找新的工作肯定是艰难的,工厂虽然换了地方,但整个工作模式还是传承的。所以与其离开去重新找工作,不如就跟着去广东,这样最终对他们那个年纪的人来说肯定是利大于弊的。
然而,即便我怎么跟他们协商,他们最终还是选择了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每人分别获得近十万元的经济赔偿后毅然决然地离开了公司。
如今三年过去了,有两个当年获得赔偿的老员工联系我,他们希望能回到广东的工厂上班。他们也很坦诚地告诉我,这几年他们换了好几次工作,结果不是被劝退就是自己不适应,没有一次干满半年的。想来想去还是想到了原来的公司,希望原公司还能再录用他们,做什么岗位都行。
我把情况跟老板汇报后,老板想了想还是婉拒了他们。理由是,这几年工厂升级改造,工厂基本实现了全自动化生产,老员工未必有能力学习适应。
其实,还说明了一点,为了眼前的那点利益而放弃公司当时给出的长久机会,后悔的终究还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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