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诉讼的基本流程知识,调解和解或撤诉的几种情况
当发生纠纷、侵害个人合法权益的事发生,应该先与对方沟通化解问题,或向相关执法部门或电商平台投诉,最后考虑法院起诉,该走的流程是要走的,不能遇到什么事,直接就去起诉,简单的案件自己应诉,太复杂的可以考虑请律师应诉。
12368是诉讼热线,有什么诉讼问题或对法院工作人员的投诉可以联系,12348是法律热线,全天人工免费解答法律疑问。民事或行政诉讼都有网上立案途径,相当于预立案,审核通过后,有的立案庭会要求邮递纸质材料才会正式立案,有的地方则不需要再邮递,各地法院规定不同,行政诉讼不能网上立案的,就要邮寄材料立案。互联网法院,全程都是网络进行,主要受理网络交易、网络服务合同等纠纷案件。
起诉的基本构成条件是对方的行为与自己有利害关系,如果与自己无关,法院会裁定驳回起诉,起诉状和证据必须提供起诉的人数再加一份,如果有5个人起诉,则需要提供6份,证据是录音或视频内容的,必须以光盘形式递交,所有文书可以手写或打印,文末署名使用手写,并按上自己手印,公司身份自然需要盖章,还要分开准备原告和被告的送达地址确认书,也就是两张确认书,一并快递给受理法院的立案庭,没有准备的,法院会寄给原告一些资料,包括送达地址确认书,由原告填写后寄回,签收方一定要写“立案庭”收,地址正确就行。
起诉个人获取资料难,可以找立案庭出具证明,找对方居住地派出所调查获取,起诉公司需要到公司注册地法院起诉,执照可以使用全国公示系统平台的截图,其它资料在企查查等站点也可以查到,没有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停止侵害,造成损失的需要提供相关证明,进行索赔。
起诉过程中对各种裁定、判决不服的,可以向法院信访投诉,或向当地高级法院申诉,如果驳回,则可以向最高法官网提起申诉,还可以访问检察院官网控告进行申诉,申诉就是申请重新审查,上诉则是向上级法院起诉。
起诉的案件分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从立案也就是交诉讼费开始算起,简易程序必须在3个月内审结,有时候法官会在审理过程中,根据情况转为普通程序案件,而普通程序是6个月审结,期间可能会有一方申请举证延期1个月什么的,而不会通知对方,网上查询案件进度也看不到,当发现超期未审结,可以先问问法官什么情况,不着急自然就等等看。1万以下的简易案件诉讼费是25,普通程序是50,由原告预交,判决后由败诉方承担,对于普通程序的案件,任何阶段撤诉或调解结案的情况,诉讼费减半收取,可退回一半,裁定撤诉的情况,由原告承担诉讼费,调解结案的,双方协商承担,协商不成由法院决定,原告自愿承担,自然不用协商,对于行政案件被告改变或者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裁定准许的,诉讼费由被告负担。判决结案的情况,不用当事人提出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诉讼费应由败诉方全部承担。需要指出的是简易程序案件,是已经减半收取的情况,撤诉或调解结案不再减半,也就是说只有普通程序的案件,才符合减半收取诉讼费的情况,需要备好“诉讼费退费申请书”邮递给法院,网上有样板格式。
律师费、差旅费等一般情况下是各自承担,除非双方有协议约定,一旦发生纠纷,诉讼所产生的律师费、差旅费等一切费用由败诉方承担,另外司法解释还规定了一些案件类型,律师费(其它费用不含)应由败诉方承担,比如人身损害赔偿、交通肇事、仲裁等案件。
司法鉴定费用,由申请人支付,可以要求由对方承担,任何一方当事人自行找鉴定机构申请鉴定,也可以庭审中向法院口头或书面申请鉴定,起诉后就可以根据需要向司法机构委托鉴定,有时候在庭审中也会遇到需要鉴定的情况,所以诉前或诉中都是可以申请鉴定的。司法鉴定的费用,没有法律规定应由败诉方承担,而是规定谁申请,谁承担,但可以在起诉状里或庭审中明确的主张出来,要求对方承担,前提是鉴定结果对自己是有利的,调解结案双方协商承担,协商不成跟诉讼费一样,由法院决定谁承担,判决结案在有主张的情况下,由败诉方承担鉴定费。
需要提醒的是关于鉴定,自己做的法院是不承认的,因为没有公信力、专业度,比如噪声超标,必须找司法鉴定机构,而12348律师会告诉你,自己做的法院也承认。
立案后,会先进入诉前调解程序,由调解员协调解决纠纷,调解成功则撤诉完事,任何一方有权不接受调解,但应接受调解,尽量不要增加各方负担,如果调解失败,则进入开庭排期,安排具体的承办法官,承办法官确认时,路途遥远或不便前往现场应诉的,可以直接联系法官申请网络庭审,如果不同意,可以委托法庭附近的代理人前往应诉,可以是律师、亲属或同事,或通过12368联系承办法院的信访科反映问题,也可以访问法院官网找到互动或网络信访的途径反映情况,不然只能撤诉或前往现场应诉。
民事诉讼基本流程:
被告的答辩状会事先邮递给原告,开庭后法官会进行询问,原告对答辩状发表自己的看法,也就是进行反驳。相关诉讼进度都会短信或邮递告知双方,开庭之前,需要提前10分钟进入法庭做好准备工作,庭审中法官还会进行诉讼调解,同样各方有权拒绝调解,或调解不能满足原告的所有诉求,则算调解失败,双方未达成协议,随后进行庭审辩论,然后判决,复杂的案件需要休庭,再次安排开庭。一般情况下,各方可以带几个旁听者进入,开庭或结束庭审,全体起立一次。
达成协议意为被告完全答应原告的所有诉求,关于诉讼过程中的两次调解,在协议没有达成的情况下,都有权拒绝调解,如果协议已经达成,拒绝调解也无意义,因为原告已经没有诉求可以调解下去,可算调解成功或双方自行和解,和解意为法院不参与,双方自行协商解决问题。
1、已经达成协议,诉前调解成功,原告应撤诉,诉中调解成功,原告可以撤诉,担心对方反悔,或不按承诺履行,也可以不撤诉,由法院出具调解书结案。
2、未达成协议,诉前调解失败,则进入开庭阶段,诉中调解失败,则庭审辩论后进行判决。
调解书和判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不同的是,调解书双方必须严格履行,而对于判决书,任何一方不服,可以继续上诉。调解不需要法院去认定被告是否有违法行为,只需要明辨是非,双方签收按手印生效,各方不得反悔,一方不履行调解书协议,另一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调解结案相当于终审,原告不可再次起诉或上诉,除非调解书相关协议内容违法,而原告在调解结案之前撤诉,则可以再次起诉。撤诉由原告提供“撤诉申请书”邮递给法院,要注明案号,撤诉的理由和事实,网上有样板,几天后法院会寄民事裁定书给原告签收,同意撤诉即表示案件办结。
只要没有判决的案例,裁判文书将不被公开,原告在一审再审时撤诉的,不得再次起诉,法院不再受理,而和解就是双方在诉讼前或过程中自行沟通解决问题,好比没有起诉一般,法院不参与。一旦立案,撤诉后法院也会保留档案,但不会公开,如果需要修改诉讼请求,开庭时可以直接提出来,或事先备好诉求修改申请书,书记员会及时修改诉求。
不服法院一审判决的,可在判决后15天内,继续向上级法院逐级上诉,巡回法庭是终审,检察院对法院的审判活动有监督职责,判决生效后不服,可以向检察院申请抗诉。一审判决15天后生效,二审判决立即生效,一般来说,一审不服应继续上诉,二审不服,也可以继续上诉,或向检察院申请抗诉。
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差不多,而且在填写资料上比民事诉讼更快捷,起诉需要提供部门答复的电话录音、书面、信访等相关材料,能证明其不作为或行政行为侵害了个人的合法权益。
如果想解决全国范围内的问题,包括影响到自己的权益,还可以起诉相关部委,案由行政不作为,北京第一、第二、第三等中级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具体管辖的范围,可查看法院的官网指引,应先与相关部委沟通,得到答复后,能证明其不作为,再考虑起诉维权。北京中院的材料最好用邮政信件或EMS,因为大门不代收,其它快递员也不让进,只能通知工作人员出来取件,如果电话无人接听,派件会比较麻烦一些。而其它城市的地方法院,寄什么快递都行,大门就可以代收。
需要注意的是民事或行政诉讼,还不能起诉标准或法律的制定单位或主管部门,要求他们去修改或删除相关标准或法律,认为标准、法律法规有问题,侵害了个人的合法权益,只能向相关部门提出信访意见反馈,但其他个人或企业执行了有问题的标准,并违反了其它法律,导致的侵权事件,自己就可以起诉,要求对方停止侵权,造成损害的,还可以索赔损失。
行政起诉案由分作为或不作为等案件,作为类就是一些自己认为不合理的行政处罚、决定等,而不作为是部门没有履行职责,也就是行政不作为,进而导致个人权益损害,行政诉讼案由一般由法院去定义,起诉状写清楚被告单位、负责人、诉求以及事实和理由即可。
对行政行为或不作为的不满,除了行政诉讼还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复议不用像法院那样开庭审理,在一些流程上比诉讼更加简单,复议应向司法局、司法厅、司法部(终审)逐级申请,邮递材料应注明复议科收,申请书落款应写至此XXX市人民政府,而不是司法局等,署名手写并按手印。对于垂直管理的行政部门,复议应该向其上级部门申请,有的部门是地方政府管理,有的则是上级部门垂直管理,行政复议具体哪里受理,应向司法局复议科或部门的上级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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