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新农村必须轻徭赋和革弊政双管齐下
建设新农村必须轻徭赋和革弊政双管齐下
前注:此文是12年前,也即2005年12月由光明网《光明观察》发表的一篇拙文,里面提到了在过去的几十年里我们曾多次提出建设新农村的口号和战略,但迄今“三农”问题却仍然未见起色,困难重重。最近中央又一次提出了乡村振兴的战略并在今年的一号文件中不惜用近两万字篇幅洋洋洒洒地详细叙述其今后几十年的乡村发展规划以及准备采取的政策措施。人们都在关注,这一次会不会也像历史上多次那样流于形式还是如其所说能真正促进乡村振兴呢?为此,本公众号特专此发表此文,以供读者参阅和思考。
现在不少媒体都在宣传我国政府准备实行城市支援农村、工业反哺农业的支农新政时声称,我国解决三农问题的思路已然形成。还有的学者更是乐观放言我国建设新农村蓝图已经绘就,就等为它增墨添彩了。至此,我们听到的到处是一片乐观的声音。可是,只要仔细思索,发现问题并非那么简单,因为许多在历史上经年累月造成三农问题逐步恶化的深层次的原因似乎都没有触及到,更不要说进行认真研究并改而革之了。而改革不合理的体制和制度问题也就是革弊政。下面拟分析一下我们为什么要轻徭赋和革弊政双管齐下。
学过历史的人都知道,报道中所说的工业反哺也好,城市支援也好,免除农业税也好,减免贫困学生学费也好,以及所有其他的增加对农业的投入也好,就政策性质而言都是一回事,那就是三个字:轻徭赋。轻徭赋的确是我国政府涉农政策上的一个极大的转变,即从这几十年来通过工农业产品剪刀差以及城乡二元结构等剥夺农村、农业和农民而实施的城市化、工业化和市场化的政策向兼顾三农发展,甚至是倾斜三农发展转变。这是一个巨大的变化,当然也是一个巨大的挑战。可是我却要说,这个政策思路只是一个轻徭赋的思路,对农民有好处,但并非表明这个思路就是正确的,是没有缺陷的。
比如,你给政府明年准备上马实行的所有这些轻徭赋项目的资金算个大帐,你就会发现平均到每个农民头上的也就不过百把元。比如,免除农业税全国是230多个亿;明年西部孩子免学费上学,大约60个亿(按约九年义务教育共3000万个孩子每人学费年约补贴200元。两年后的中部的孩子再免费上学则再加90个亿吧,共150亿元);合作医疗,国家给每个农民头上支援20元,8亿农民,共补助约160亿元人民币(估计没有三五年国家还花不到这个数额);农村社会救助,就从今年的16亿元翻番算增加到30亿元;还有农村的其他所谓扶贫资金投入,再算它100个亿,以及上百亿元的粮食直接补贴,等等。再加上政府对农业的长期投入的预算资金,估计国家在十一五期间,政府财政每年将对农民年增加补贴大约为800-1000亿元左右。摊到8、9亿农民身上,每个人可以受惠仅仅也就是100元略多而已。也就是说,我们建设新农村所计划的增加投入也就是这区区人均年
100多元而已。
我国三农问题积弊已深,仅仅靠向农民补贴这点儿钱只能是杯水车薪,根本解决不了问题的。因为目前国家补助还没有到位,农业生产资料的涨价就已经把这些补贴给吃得差不多了。据报载,今年上半年仅因能源涨价导致的化肥和农膜的价格上涨就使得农民的生产成本每亩地上升了30元之多。按全国20亿亩土地计,仅此一项,农民就已经多付出至少600亿元人民币!这还不包括运输设备和农用机械烧油增加的油料涨价钱和其他种子、农药等农用生产资料的涨价部分。
按照WTO的黄箱规则(即直接补贴不能超过农业总产值的10%),我国大约还可以增加农业补贴1200亿元(一说是1400亿元)。所以再全部算上,也暂不管政府是否真的愿意或能够拿得出这么多钱来,也不过将近2000亿元人民币(800亿加1200亿元)。平均到每个农民头上,也不过人均250元人民币而已。因此,即使农用生产资料今后绝不再涨价,而且即使这些补贴也全部都能补偿到农民身上,没有被截流或挪用掉,我国亿万农民仅仅依靠这每年增加的人均区区250元钱就可以把新农村建成了吗?
由此可见,仅仅提出这些轻徭赋的政策措施就说解决三农问题的新思路已然形成是远远不够的,事实上不仅不够,而且仍然是错误的。因为仅仅依靠这种政策思路是不可能解决我国的由于长时间政策错误和制度扭曲而累积造成的积弊丛生的三农问题的。三农问题的解决思路只能从体制和制度上寻找解决的根源和方法。相对于轻徭赋,这种体制和制度上的改革也叫做革弊政。舍此,我们别无出路。
我国政府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并不是今天创造出来的,而是一个在历史上提出过多次却始终没能实现的口号而已。有关文献资料表明,上世纪50年代,中央政府制定国民经济发展第二和第三个五年计划时,都曾提出过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政策口号。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更是多次提到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比如从1982年起的好几个中央有关农村工作的一号文件,以及1987年中央5号文件和1991年中央21号文件(即十三届八中全会《决定》)中都一再提到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然而,残酷的事实是我们非但没有建成新农村,反而正是在这类嘹亮动听的口号下把三农问题搞得凋敝不堪。这里的值得我们总结和研究的经验教训非常之多,但其中最值得我们警惕和重视的就是所有这些新农村建设全都忽视了从三农的基本制度,尤其是土地制度和合作社制度上进行彻底的改革,以从根本上维护农民的根本经济和社会权益。
比如,上世纪80年代初,大包干的推行使我国三农出现一派大好景象,那时我们一再提出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但在其后(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进行的农村集体资产析分运动中由于没能从理论研究、法律制订以及实践指导上解决好鼓励和引导农民走中央第五个一号文件指出的合作经济道路的问题,出现了建国以来逐步累积的巨量的集体资产大规模流失从而从根本上损害了农民利益的问题,使得我国新农村建设的目标受到了一次严重的挫折。再如,十三届八次会议决定又提出建设新社会主义农村,但其后不久由于经验不足,再加上过于拘泥于姓社还是姓资的条条框框,在农村供销合作社和信用合作社改革问题上我们又一次错过了鼓励和引导农民走符合国际通行的合作社原则的合作化道路的机会,结果更加恶化了我国三农的内在环境和市场空间。这是多么令人遗憾又令人警醒的历史教训啊!
还有一个值得我们重视的事实是,在上述改革的历史关头总有一些不合适的学风出现,即每当政府推出一个新政时,无论对错或完善与否,我们的媒体和学界不是凭借学术精神给予适当的评判,而总是一片叫好声,甚至明知有误也不予指出,为尊者讳,为当权者饰,结果恰恰给改革事业和民众利益造成损害。回想起来,不能不叫人扼腕太息。
今天,我们又一次提出了过去几十年里曾经多次提出过的在中国建设新农村的奋斗目标,同样,历史将又一次地把我们置于接受历史考验的十字路口上:是像以前许多次那样重蹈覆辙呢?还是汲取前人的经验教训,在减轻农民负担,即轻徭赋的同时,认真进行三农体制和制度上的改革,即革弊政,真正走上建设新农村美好明天的光明大道呢?显然,我们必须选择后者。可是我们也必须警觉经济学研究领域里的非学术现象再次出现。
为此我们需要坚持说,建设新农村必须轻徭赋和革弊政双管齐下,同时进行,方有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