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见救火用嘴吹!起火后一连串错误操作,代价太惨痛...

湖南邵阳一男子穿了件睡衣开车去加油站加油,在加油的过程中他看到油箱盖上边有脏东西,于是伸手想把它拨掉,没想到油箱瞬间起火。慌忙之中竟然第一反应是——用嘴吹!好在加油站的员工训练有素、反应果断,拿起灭火器扑灭了火灾,否则后果不堪设想。有经验的人一眼看出这起火灾是由静电引发,男子穿着化纤材质的睡衣,冬天干燥容易产生静电,静电放电产生的火花引燃了汽油。

火灾事故一旦发生

如何正确应对是关键

通过分析梳理

近年来的典型火灾案例

夺命大火多由当事人

对初起火灾处理不当导致

2019年,浙江宁波的一场火灾夺走了19人的生命,很大程度上正是因为在初起三分半的时间里接连的不当处置……

接连不当处置 贻误灭火时机

2019年9月29日12时48分40秒,浙江宁波一家日用品加工企业的一名男员工进入香水灌装车间,调配并加热香水原料(异构烷烃混合物)。当他将加热后的香水原料倒入塑料桶时,一团火苗突然蹿起来。这名员工一系列错误行为让原本能很容易扑灭的小火酿成了无法挽救的悲剧。

他首先用嘴去吹,但火不仅没灭,反而更大了;他又拿盖子去盖,发现桶盖和桶并不吻合。此时,装原料金属桶内的残留易燃液体被引燃,紧接着,一个火点瞬间变成了两个火点。

随后,他又朝着火苗用嘴吹,发现还是不管用,慌乱中找来一块纸板对着火苗扇风。风助火势,火不仅没有灭,反而烧得更旺了。

客观来讲,此时火势并不算大,若处置方式正确,完全可以快速将火点扑灭,然而他并没有看到离起火点不远处的3个灭火器,贻误了灭火最佳时机。

火势渐起,旁观者未及时出手

12时50分20秒,日用品包装车间的一名男员工发现了火情,但他并未采取任何行动,而是冷眼观望了足足20秒,随后转身继续工作。

紧接着,离香水灌装车间最近的一名女员工也发现了火情,然而也并未采取行动。 

12时51分25秒,塑料桶被熔化,火势逐渐大了起来,但仍处于初起阶段,若选择用灭火器扑救仍能控制住火势,遗憾的是他仍没有发现附近的灭火器。

火势蔓延 误操作让灾情失控

12时52分20秒,日用品包装车间的男员工来到香水灌装车间查看火情,离他发现火情已过去整整2分钟,看到火势变大后,他慌忙跑出生产车间。

这时,塑料桶被大火彻底熔化,香水原料全部流出,形成流淌火。

接下来的一个错误操作,让火势彻底失去了控制——一名男员工将水直接泼向着火点,火势瞬间迅速向四周蔓延扩散,并引燃周边可燃物,形成猛烈燃烧之势。显然他并不知道,类似由香水、乙醇、汽油等轻于水的物质引起的火灾,用水去扑救犹如火上浇油。

12时53分20秒,其他员工匆匆跑到起火车间,他们既没采取有效灭火措施,也未第一时间报警,更没及时通知楼上人员疏散逃生,而是手忙脚乱地对着起火点一番指点后迅速逃离火场。

大火爆燃 20多名员工身陷火海 

一系列错误灭火行为导致大火迅速将整个香水灌装车间吞噬,随即向楼上蔓延,将二楼和三楼生产车间正在包装作业的20名员工置于危险之中。从附近居民手机拍摄画面可以看到,大火引爆香水灌装车间的化学原料,瞬间形成“蘑菇云”。

最终,大火造成19人死亡3人受伤。经现场勘察发现,这场夺命大火竟是由静电引燃可燃蒸汽导致。

原来,异构烷烃的混合液加热后会产生可燃蒸汽,在塑料桶里搅拌混合液过程中会产生静电,而在倾倒液体时塑料桶集聚的静电会放电,混合液的可燃蒸汽就有可能被引燃。

从发生火情到火势蔓延扩大,从一个灭火器就能灭掉的小火,演变成19人死亡3人受伤的悲剧,只用了短短3分30秒。一次又一次的错误选择,一个又一个漠然地旁观,导致火势蔓延扩散,最终造成夺走19条鲜活生命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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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021年消防检查查什么?要配多少个灭火器?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台账、预案、检查......一档搞定!

目录如下:

现场检查标准             应急照明灯

1.每月检查一次

2.按下黑色按钮测试

3.通电不亮,断电点亮≥30分钟

现场检查标准          疏散指示灯

1.上边缘距地面    高度小于1米

2.灯与灯之间距离  <20米

3.通电常亮, 断电点亮≥30分钟

4.按下黑色按钮测试

现场检查标准—手动报警按钮

1.每月检查一次

2.有手动报警标识

3.红灯闪烁正常

现场检查标准        灭火器

1.有位置标识

2.每月检查一次

3.位置标识底部离地面2米

4.指针在绿色区域

5.维修有效期

6.出厂满5年须维修(根据器材类型确认年份)

7.不被堵塞遮挡

现场检查标准            防火门

1.顶部有应急灯、 出口指示灯

2.闭门器完好, 能正常闭合

3.门向外开,  禁止锁闭、堵塞

现场检查标准       消火栓

1.每月检查一次

2.玻璃、箱体无破损

3.有使用说明

4.水带卡扣紧固, 水带、密封圈无老化现象

5.远程启泵按钮无破损

6.枪头完好, 密封圈无老化现象

7.阀门无漏水现象

现场检查标准         通道

1.通道畅通无堵塞遮挡

2.主通道净宽2米;辅通道净宽1.4米

3.消防设施前无堵塞遮挡

现场检查标准—配电箱 外观

1.有功能标识

2.有警示标识

3.有定期检查记录

4.有功能标识

5.有警示标识

6.有防护盖

7.有漏电开关

8.电箱不被堵塞遮挡

现场检查标准         化学品储存 (安全柜)

1.有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卡 (危险告知)

2.有MSDS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必须包含应急措施)

3.有检查记录

4.有静电接地

5.柜门有上锁

6.有防渗漏装置

7.用专用瓶

8.瓶体有警示标识

9.置于防渗漏容器中

10.储存不超过1昼夜用量

现场检查标准      设备

1.防护挡板有效

2.光栅有效

3.急停开关有效

4.开关按钮有效

5.有安全操作规程

现场检查标准—应急药箱

1.有药品清单

2.有急救员

3.有检查记录,每周检查一次

4.有使用记录

现场检查标准        平面图

1.每层楼的每个出口有消防平面图;

2.平面图中通道、灭火器、消火栓、手报、 功能布局与实际一致。

现场检查标准              地面疏散标识、洗眼器

标示之间距离≯20米

车间有洗眼器标识

洗眼器完好有效

     一

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检查

  1、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健全;

  2、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完善;

  3、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落实。火灾危险部位有严格的管理措施;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巡查,能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4、重点岗位人员经专门培训,持证上岗。员工会报警、会灭初期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

  5、对消防设施定期检查、检测、维护保养,并有详细完整的记录;

  6、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完备,并有定期演练的记录;

  7、单位火警处置及时准确。对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场所,随机选择一个探测器吹烟或手动报警,发出警报后,值班员或专(兼)职消防员携带手提式灭火器到现场确认,并及时向消防控制室报告。值班员或专(兼)职消防员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消防软管卷盘、室内消火栓等扑救初期火灾。

      二

消防控制室检查

  1、值班员不少于2人,经过培训,持证上岗;

  2、有每日值班记录,记录完整准确;

  3、有设备检查记录,记录完整准确;

  4、值班员能熟练掌握《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附后),能熟练操作消防控制设备;

  5、消防控制设备处于正常运行状态,能正确显示火灾报警信号和消防设施的动作、状态信号,能正确打印有关信息。

      三

防火分隔检查

  1、防火分区和防火分隔设施符合要求;

  2、防火卷帘下方无障碍物。自动、手动启动防火卷帘,卷帘能下落至地板面,反馈信号正确;

  3、管道井、电缆井,以及管道、电缆穿越楼板和墙体处的孔洞封堵密实;

  4、厨房、配电室、锅炉房、柴油发电机房等火灾危险性较大的部位与周围其他场所采取严格的防火分隔,且有严密的火灾防范措施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四

人员安全疏散系统检查

  1、散指示标志能在疏散路线上明显看到,并明确指向安全出口;

  2、应急照明灯主、备用电源切换功能正常,切断主电后,应急照明灯能正常发光;

  3、火灾应急广播能分区播放,正确引导人员疏散;

  4、封闭楼梯、防烟楼梯及其前室的防火门向疏散方向开启,具有自闭功能,并处于常闭状态;平时因频繁使用需要常开的防火门能自动、手动关闭;平时需要控制人员随意出入的疏散门,不用任何工具能从内部开启,并有明显标识和使用提示;常开防火门的启闭状态在消防控制室能正确显示;

  5、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楼梯间保持畅通,未锁闭,无任何物品堆放。

      五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检查

  1、检查故障报警功能。摘掉一个探测器,控制设备能正确显示故障报警信号;

  2、检查火灾报警功能。任选一个探测器进行吹烟,控制设备能正确显示火灾报警信号;

  3、检查火警优先功能。摘掉一个探测器,同时给另一探测器吹烟,控制设备能优先显示火灾报警信号;

  4、检查消防电话通话情况。在消防控制室和水泵房、发电机房等处使用消防电话,消防控制室与相关场所能相互正常通话。

      六

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检查

  1、报警阀组件完整,报警阀前后的阀门、通向延时器的阀门处于开启状态;

  2、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进行末端试水。将消防控制室联动控制设备设置在自动位置,任选一楼层,进行末端试水,水流指示器动作,控制设备能正确显示水流报警信号;压力开关动作,水力警铃发出警报,喷淋泵启动,控制设备能正确显示压力开关动作及启泵信号。

     七

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检查

  1、室内消火栓箱内的水枪、水带等配件齐全,水带与接口绑扎牢固;

  2、检查系统功能。任选一个室内消火栓,接好水带、水枪,水枪出水正常;将消防控制室联动控制设备设置在自动位置,按下消火栓箱内的启泵按钮,消火栓泵启动,控制设备能正确显示启泵信号,水枪出水正常;

  3、室外消火栓不被埋压、圈占、遮挡,标识明显,有专用开启工具,阀门开启灵活、方便,出水正常;

  4、水泵接合器不被埋压、圈占、遮挡,标识明显,并标明供水系统的类型及供水范围。

     八

消防水泵房、给水管道、储水设施检查

  1、配电柜上控制消火栓泵、喷淋泵、稳压(增压)泵的开关设置在自动(接通)位置;

  2、消火栓泵和喷淋泵进、出水管阀门,高位消防水箱出水管上的阀门,以及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管道上的阀门保持常开;

  3、高位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气压水罐等消防储水设施的水量达到规定的水位;

  4、北方寒冷地区的高位消防水箱和室内外消防管道有防冻措施。

      九

防烟排烟系统检查

  1、检查加压送风系统。自动、手动启动加压送风系统,相关送风口开启,送风机启动,送风正常,反馈信号正确。

  2、检查排烟系统。自动、手动启动排烟系统,相关排烟口开启,排烟风机启动,排风正常,反馈信号正确。

      十

灭火器检查

  1、灭火器配置类型正确,如有固体可燃物的场所配有能扑灭A类火灾的灭火器;

  2、储压式灭火器压力符合要求,压力表指针在绿区;

  3、灭火器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不影响安全疏散;

  4、灭火器有定期维护检查的记录。

附件:

消防检查查什么?要配多少个灭火器?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台账、预案、检查......一档搞定!

目录如下:

现场检查标准             应急照明灯

1.每月检查一次

2.按下黑色按钮测试

3.通电不亮,断电点亮≥30分钟

现场检查标准          疏散指示灯

1.上边缘距地面    高度小于1米

2.灯与灯之间距离  <20米

3.通电常亮, 断电点亮≥30分钟

4.按下黑色按钮测试

现场检查标准—手动报警按钮

1.每月检查一次

2.有手动报警标识

3.红灯闪烁正常

现场检查标准        灭火器

1.有位置标识

2.每月检查一次

3.位置标识底部离地面2米

4.指针在绿色区域

5.维修有效期

6.出厂满5年须维修(根据器材类型确认年份)

7.不被堵塞遮挡

现场检查标准            防火门

1.顶部有应急灯、 出口指示灯

2.闭门器完好, 能正常闭合

3.门向外开,  禁止锁闭、堵塞

现场检查标准       消火栓

1.每月检查一次

2.玻璃、箱体无破损

3.有使用说明

4.水带卡扣紧固, 水带、密封圈无老化现象

5.远程启泵按钮无破损

6.枪头完好, 密封圈无老化现象

7.阀门无漏水现象

现场检查标准         通道

1.通道畅通无堵塞遮挡

2.主通道净宽2米;辅通道净宽1.4米

3.消防设施前无堵塞遮挡

现场检查标准—配电箱 外观

1.有功能标识

2.有警示标识

3.有定期检查记录

4.有功能标识

5.有警示标识

6.有防护盖

7.有漏电开关

8.电箱不被堵塞遮挡

现场检查标准         化学品储存 (安全柜)

1.有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卡 (危险告知)

2.有MSDS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必须包含应急措施)

3.有检查记录

4.有静电接地

5.柜门有上锁

6.有防渗漏装置

7.用专用瓶

8.瓶体有警示标识

9.置于防渗漏容器中

10.储存不超过1昼夜用量

现场检查标准      设备

1.防护挡板有效

2.光栅有效

3.急停开关有效

4.开关按钮有效

5.有安全操作规程

现场检查标准—应急药箱

1.有药品清单

2.有急救员

3.有检查记录,每周检查一次

4.有使用记录

现场检查标准        平面图

1.每层楼的每个出口有消防平面图;

2.平面图中通道、灭火器、消火栓、手报、 功能布局与实际一致。

现场检查标准              地面疏散标识、洗眼器

标示之间距离≯20米

车间有洗眼器标识

洗眼器完好有效

     一

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检查

  1、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健全;

  2、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完善;

  3、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落实。火灾危险部位有严格的管理措施;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巡查,能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4、重点岗位人员经专门培训,持证上岗。员工会报警、会灭初期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

  5、对消防设施定期检查、检测、维护保养,并有详细完整的记录;

  6、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完备,并有定期演练的记录;

  7、单位火警处置及时准确。对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场所,随机选择一个探测器吹烟或手动报警,发出警报后,值班员或专(兼)职消防员携带手提式灭火器到现场确认,并及时向消防控制室报告。值班员或专(兼)职消防员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消防软管卷盘、室内消火栓等扑救初期火灾。

      二

消防控制室检查

  1、值班员不少于2人,经过培训,持证上岗;

  2、有每日值班记录,记录完整准确;

  3、有设备检查记录,记录完整准确;

  4、值班员能熟练掌握《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附后),能熟练操作消防控制设备;

  5、消防控制设备处于正常运行状态,能正确显示火灾报警信号和消防设施的动作、状态信号,能正确打印有关信息。

      三

防火分隔检查

  1、防火分区和防火分隔设施符合要求;

  2、防火卷帘下方无障碍物。自动、手动启动防火卷帘,卷帘能下落至地板面,反馈信号正确;

  3、管道井、电缆井,以及管道、电缆穿越楼板和墙体处的孔洞封堵密实;

  4、厨房、配电室、锅炉房、柴油发电机房等火灾危险性较大的部位与周围其他场所采取严格的防火分隔,且有严密的火灾防范措施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四

人员安全疏散系统检查

  1、散指示标志能在疏散路线上明显看到,并明确指向安全出口;

  2、应急照明灯主、备用电源切换功能正常,切断主电后,应急照明灯能正常发光;

  3、火灾应急广播能分区播放,正确引导人员疏散;

  4、封闭楼梯、防烟楼梯及其前室的防火门向疏散方向开启,具有自闭功能,并处于常闭状态;平时因频繁使用需要常开的防火门能自动、手动关闭;平时需要控制人员随意出入的疏散门,不用任何工具能从内部开启,并有明显标识和使用提示;常开防火门的启闭状态在消防控制室能正确显示;

  5、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楼梯间保持畅通,未锁闭,无任何物品堆放。

      五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检查

  1、检查故障报警功能。摘掉一个探测器,控制设备能正确显示故障报警信号;

  2、检查火灾报警功能。任选一个探测器进行吹烟,控制设备能正确显示火灾报警信号;

  3、检查火警优先功能。摘掉一个探测器,同时给另一探测器吹烟,控制设备能优先显示火灾报警信号;

  4、检查消防电话通话情况。在消防控制室和水泵房、发电机房等处使用消防电话,消防控制室与相关场所能相互正常通话。

      六

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检查

  1、报警阀组件完整,报警阀前后的阀门、通向延时器的阀门处于开启状态;

  2、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进行末端试水。将消防控制室联动控制设备设置在自动位置,任选一楼层,进行末端试水,水流指示器动作,控制设备能正确显示水流报警信号;压力开关动作,水力警铃发出警报,喷淋泵启动,控制设备能正确显示压力开关动作及启泵信号。

     七

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检查

  1、室内消火栓箱内的水枪、水带等配件齐全,水带与接口绑扎牢固;

  2、检查系统功能。任选一个室内消火栓,接好水带、水枪,水枪出水正常;将消防控制室联动控制设备设置在自动位置,按下消火栓箱内的启泵按钮,消火栓泵启动,控制设备能正确显示启泵信号,水枪出水正常;

  3、室外消火栓不被埋压、圈占、遮挡,标识明显,有专用开启工具,阀门开启灵活、方便,出水正常;

  4、水泵接合器不被埋压、圈占、遮挡,标识明显,并标明供水系统的类型及供水范围。

     八

消防水泵房、给水管道、储水设施检查

  1、配电柜上控制消火栓泵、喷淋泵、稳压(增压)泵的开关设置在自动(接通)位置;

  2、消火栓泵和喷淋泵进、出水管阀门,高位消防水箱出水管上的阀门,以及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管道上的阀门保持常开;

  3、高位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气压水罐等消防储水设施的水量达到规定的水位;

  4、北方寒冷地区的高位消防水箱和室内外消防管道有防冻措施。

      九

防烟排烟系统检查

  1、检查加压送风系统。自动、手动启动加压送风系统,相关送风口开启,送风机启动,送风正常,反馈信号正确。

  2、检查排烟系统。自动、手动启动排烟系统,相关排烟口开启,排烟风机启动,排风正常,反馈信号正确。

      十

灭火器检查

  1、灭火器配置类型正确,如有固体可燃物的场所配有能扑灭A类火灾的灭火器;

  2、储压式灭火器压力符合要求,压力表指针在绿区;

  3、灭火器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不影响安全疏散;

  4、灭火器有定期维护检查的记录。

问:特种设备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需要取证?
关于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需要取证的解释  留言日期:2020-06-01
总局多次回复,兼职安全管理员不需要取得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
特设法第14条,明确规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从事相关工作。”
另总局经常引用的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的特种设备安全法释义,在针对特设法第36条“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为公众提供服务的特种设备的运营使用单位,应当对特种设备的使用安全负责,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其他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情况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中也明确解释如下:“无论专职或兼职的,其职能和责任都是一样的,必须具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专业知识和管理水平,按照规定取得相应资格”。
综上: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不需要取证的解释是错误的,试想如果一个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没有经过考核取证,连基本的专业知识和管理水平都没有,如何能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就象电梯安全员,连维保记录上的电梯术语都不懂,如何对维保内容进行监督、评价和签字确认?
回复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0-06-03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四条规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从事相关工作”。
第八条规定,“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应当遵守有关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
因此,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法定的一种法规,是“国家有关规定”的一种。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则》第2.4.2.2.2条,专职安全管理员应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
没有规定兼职安全管理员要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
话题:试想如果一个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没有经过培训考核,连基本的专业知识和管理水平都没有,如何能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比如电梯安全员,连维保记录上的电梯术语都不懂,如何对维保内容进行监督、评价和签字确认?您怎么看?

企业安全员如何配备才合规︱法律依据汇总

不久前,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对一家安全员配备不合规的企业进行了处罚。

北京市大兴区旧宫镇的南郊农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及配套幼儿园项目(一标段),中冶昌盛(北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是该项目的劳务分包施工单位,进场施工人员为215人,但施工现场仅设置了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符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第十四条第(二)项。

该《办法》第十四条第(二)项规定,分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二)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应当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及以上的,应当配备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加,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数的5‰。”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项,责令中冶昌盛(北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限期3日内改正,处1000.00元的罚款(京建法罚简(市)字 [2018]第020504号)。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8年6月11日。

那企业安全员要怎么配才合格呢?
我们来看看这项规定
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的基本规定
安全生产领域的综合型基本法,新《安全生产法》对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都作出了规定,具体规定如下:
新《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1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第三款  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11号令)第六条规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上的煤矿、非煤矿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不少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5%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7人以下的,至少配备1名。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或者委托安全生产中介机构选派注册安全工程师提供安全生产服务。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配备规定
在建筑施工领域,常有安全管理人员以“我们公司承包了一片工地,而我却承包了整片工地的安全管理工作”自嘲,这一定程度上反应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足的问题。为此,住建部曾于2008年5月13日发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配备问题进行了规范,具体规定如下:
第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应满足下列要求,并应根据企业经营规模、设备管理和生产需要予以增加:
(一)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企业: 特级资质不少于6人;一级资质不少于4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3人。
(二)建筑施工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企业:一级资质不少于3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2人。
(三)建筑施工劳务分包资质序列企业:不少于2人。
(四)建筑施工企业的分公司、区域公司等较大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分支机构)应依据实际生产情况配备不少于2人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十三条:  总承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一)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配备:
1、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2、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2人;
3、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按照工程合同价配备:
1、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2、5000万~1亿元的工程不少于2人;
3、1亿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十四条 分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一)专业承包单位应当配置至少1人,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增加。
(二)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应当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及以 上的,应当配备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加,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数的5‰。
第十五条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或致害因素多、施工作业难度大的工程项目,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数量应当根据施工实际情况,在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的配备标准上增加。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配备规定
“化工化工,不出事故亿万富翁,出了事故一场空”,这句在化工行业广为流传的顺口溜反应了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为了加强化工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国家安监总局和工信部曾于2010年11月3日发布《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该实施意见对化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作出了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3.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设。
企业要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要具备相对独立职能。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不少于企业员工总数的2%(不足50人的企业至少配备1人),要具备化工或安全管理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有从事化工生产相关工作2年以上经历,取得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八大行业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配备规定
2010年10月11日,国家安监总局发布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企业 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的指导意见》,该指导意见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作出了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3.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人员。
企业要设置配备与企业发展相适应的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企业,要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照冶金、有色、建材企业不少于从业人员3‰、其他企业不少于2‰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企业,要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具备胜任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能力,取得安全培训资格证书,同时享受相当类别管理岗位的待遇。
电力生产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配备规定
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安全工作规定》第十八条 公司、省公司级单位和省公司级单位所属的检修、运行、发电、施工、煤矿企业(单位)以及地市供电企业、县供电企业,应设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执行公司“三集五大”体系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指导方案。
省公司级单位所属的电力科学研究院、经济技术研究院、信息通信(分)公司、物资供应公司、培训中心、综合服务中心等下属单位,地市供电企业、县供电企业两级单位所属的建设部、调控中心、业务支撑和实施机构及其二级机构(工地、分场、工区、室、所、队等,下同)等部门、单位,应设专职或兼职安全员。
地市供电企业、县供电企业两级单位所属业务支撑和实施机构下属二级机构的班组应设专职或兼职安全员。
第九十二条 第四款 (四)具有两级机构的承包方应设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施工队伍超过30人的应配有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的应设有兼职安全员。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配备规定
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 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的通知(2018年4月30日)
第二章  安全生产基础保障
第六条 客运企业及分支机构应当依法设置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应当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其他负责人),运输经营、安全管理、车辆技术管理、从业人员管理、动态监控等业务负责人及分支机构的主要负责人。
第七条 拥有20辆(含)以上客运车辆的客运企业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拥有20辆以下客运车辆的客运企业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原则上按照以下标准确定:对于300辆(含)以下客运车辆的,按照每30辆车1人的标准配备,最低不少于1人;对于300辆以上客运车辆的,按照每增加100辆增加1人的标准配备。
专职和兼职安全员在发生事故追责时,是同等的。换言之,专职和兼职的法定职责是一样的,除了企业负责人外,都归于企业管理人员这一类(副总、专职安全员、兼职安全员等)。
昆山3.31事故:安全员、车间兼职安全员等10人被追刑责!
江苏省政府同意事故调查组关于昆山汉鼎精密金属有限公司“3.31”较大爆燃事故的原因分析和责任认定,准予结案。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有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生产部门总监、副经理、车间主任、安全部门的安全经理、兼职安全员和安全专员等。
1、陈建贤,台湾人,汉鼎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负责公司全面工作,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
2、潘聪文,台湾人,汉鼎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日常管理,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现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3、廖益锋,汉鼎公司安环处经理,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及环保工作,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现已被批准逮捕;
4、向富光,台湾人,汉鼎公司副总经理,负责公司生产,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现已被监视居住;
5、柯长志,台湾人,汉鼎公司制造中心总 监,负责公司生产进度管理,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现已被监视居住;
6、张媛,汉鼎公司制造中心副经理,负责CNC加工车间的生产管理,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现已被监视居住;
7、李建池,汉鼎公司安环处专员,负责全厂的安全生产,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现已被监视居住;
8、彭克银,汉鼎公司CNC加工车间生产主任,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现已被监视居住;
9、刘闯,汉鼎公司CNC加工车间领班兼任该车间的安全员,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现已被监视居住;
10、张俣,汉鼎公司CNC加工车间专职安全员,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现已被监视居住。
来源:ABC安全、HSE不止步、网络,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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