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购重组 | “协议转让 定增”模式收购上市公司关键要点总结
2020年2月,证监会正式发布修订后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再融资规则(即“再融资新规”)后,向控制人、通过定增取得控制权的主体及外部战略投资者(即“原实控人”、“新实控人”及“战投”)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锁定期从36个月缩短为18个月。随着当时再融资政策的“松绑”,通过“协议转让+定增”[1]收购上市公司控制权模式逐渐增多。结合部分市场案例的基础上,本文对“协议转让+定增”个别细节问题进行了简要总结如下:
作者介绍
熊川 合伙人 律师
业务领域:境内外上市、并购重组、私募基金、投融资、新三板、争议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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