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不父,儿子怎么办? ----父子之道初论

一、父亲是大恶,儿子怎么办?
曾有人问:“父为暴君盗贼和十恶不赦的恶棍,子女是否可以大义灭亲?”
东海答:绝对不可以。对于子女兄弟,特殊情况下可以大义灭亲。但子女对于父母任何情况都没有“灭”的资格。灭父母即灭人伦之根本,即灭天伦,本身就是最大的不义。
不仅不能灭父,甚至不能有灭父的想法。有此企图,就是大罪;有此准备,就是死罪。《春秋》之义,人间罪恶,莫大于弑君谋反和弑害父母。《公羊传》曰:“君亲无将,将而诛焉。”意谓对于君王和双亲,“将”要谋反或谋杀,其罪就等于谋反和谋杀,就是死罪,就应诛杀。这里的“将”是将要、有意向和预谋的意思。
“君亲无将将必诛”成了历代儒家王朝一个司法原则。例如,鲁庄公的弟弟公子牙将要弑君,虽未成功,《公羊传》视为犯了弑君之罪。
百年来多少英雄模范人物,为了所谓的革命事业,批判、出卖、危害甚至杀害父母。背天逆伦,莫此为甚,大本已失,已非人化,还奢谈什么英雄模范。
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五伦是人道的五个支柱。父子有亲、长幼有序、夫妇有别、君臣有义、朋友有信。人而不明五伦五常,没有正知正见,轻则夷狄化,重则禽兽化,虽欲做善人正人而不得,何其可畏乃尔。
如何对待恶父,舜就是最好的榜样。其父瞽叟宠爱后妻后子,对舜百般虐待,甚至到了杀之而后快的地步,“不父”极矣,冥顽极矣。但舜依然恪尽孝道,“欲杀不可得,即求常在侧。”
二、父亲害母亲,儿子怎么办?
孟子做过一个假设题,假如舜瞽叟杀人,舜帝的最佳选择是窃负而逃。那么,假如父亲伤害或杀害的对象是母亲,儿子怎么办?
电视连续剧《月上重火》中的上官透,是国师上官行舟唯一的儿子,却是私生子。上官行舟是因为贪图权力,娶了大将军的女儿;辜负并间接害死了上官透的母亲。知道真相的上官透,把剑对准了亲生父亲……
依据儒家标准和孝道要求,上官透已是死罪,“将必诛”故。电视剧中上官行舟深表悔恨,甘愿死于儿子剑下。其实,这种行为更加父不父。万一导致儿子犯下弑父大罪,岂非更加害惨了儿子?本欲悔过,却不怕造下更大罪孽,画虎不成反类犬,此之谓也。
杀害是最大的伤害,站在儿子立场上,杀母之父无疑是最严重的父不父,最大的恶父。对于杀母之父,儿子怎么办?这个问题,匡章的故事中有答案。
匡章,陈姓田氏,名章,战国时齐国名将,人称章子或匡子,曾就学孟子。匡章的母亲得罪了匡章的父亲,被匡章的父亲杀了埋在马栈之下。匡章责善于父,因此而被父亲驱逐,通国皆称匡章不孝。
《战国策》记载了一个匡章“不欺死父”的故事。
齐威王末年,秦国借道魏韩进攻齐国,齐威王派将军匡章迎战,两军交错扎营,开战之前,双方使者来来往往。匡章藉机变更了部分齐军的徽章,混杂到秦军中,待机配合齐军主力。探子不明匡章的用意,向威王打小报告,说匡章可能要带兵降秦。威王听了置之不理。不久,又有探子报告,匡章可能降秦。威王仍不理睬,如此再三。
左右问齐威王,探子们异口同声说章子有不良行为,不可靠,为何不采取行动?齐威王打包票说,匡章绝对不会背叛。时过不久,前线传来齐军大胜的捷报。左右询问威王何以有此先见之明,威王告诉他们说:
“章子之母启得罪其父,其父杀之而埋马栈之下。吾使章子将也,勉之曰:'夫子之强,全兵而还,必更葬将军之母。’对曰:'臣非不能更葬先母也。臣之母启得罪臣之父。臣之父未教而死。夫不得父之教而更葬母,是欺死父也。故不敢。’夫为人子而不欺死父,岂为人臣欺生君哉?”(《战国策齐策》)
大意是说,章子之母得罪章子之父,章子之父将其妻杀死之后埋于养马的栅栏之下!威王许诺章子说:“依你之强,等打得胜仗全军而还,我将改葬将军之母。”章子回答:“我并不是不能改葬我的母亲,但我的母亲得罪了我的父亲,父亲没有生前未曾有所吩咐就去世了。我未得到父亲允许改葬母亲,是欺死去的父亲!所以我不敢改葬母亲!”威王认为章子作为人子不欺死去的父亲,作为人臣自然也不会背叛活着的君主,所以他对章子才十分信任!
父杀母,匡章仅仅责善于父,就被冠以不孝之名,一方面可见人言可畏,一方面也可见,在战国初期,民间尚有孝道残遗,儿子得罪父亲,就会举国侧目。母亲被父亲杀害,儿子不仅不能为母报仇,连指责父亲都不宜。匡章无法征得死父的同意,即使君主有命,也不敢为母改葬,可见匡章对父亲不失孝敬之心。
三、父子不责善
孟子对匡章的评价最值得注意。《孟子·离娄下》记载,孟子的学生公都子问孟子,全国上下都说匡章不孝。先生跟他交游,还对他很有礼貌,为什么?孟子先列举了五种不孝的行为表现,说匡章一种都没有,然后指出:
“夫章子,子父责善而不相遇也。责善,朋友之道也;父子责善,贼恩之大者。夫章子岂不欲有夫妻子母之属哉?为得罪于父,不得近。出妻屏子,终身不养焉。其设心以为不若是,是则罪之大者,是则章子已矣。”
大意是说,匡章身为儿子而责备父亲,导致父子离心。责善是朋友之间的交往原则。父子之间相互责善,是最为伤害亲情的。匡章作为丈夫难道不想有妻子、作为儿子难道不想有母亲吗?因为被父亲怪罪,无法在身边。他就休了妻子驱逐儿子,终身不想得到他们的养护。从他的心态来说,他认为不这么做,是更大的罪过。匡章的情况只不过如此而已。这是孟子为匡章辩护。
匡章责善于父固然有过,但原其心,并非不孝。同时,提出了三个义理准则:不孝有五,责善是朋友之道,父子不责善。
匡章责善于父不妥,因此自责而“出妻屏子”更不妥,但其心志可哀,出发点是孝心一片。朱熹说:“章子非不欲身有夫妻之配、子有子母之属,但为身不得近于父,故不敢受妻子之养,以自责罚。其心以为不如此,则其罪益大也。此章之旨,于众所恶而必察焉,可以见圣贤至公至仁之心矣。”(《集注》)
对于匡章“出妻屏子”的做法,全祖望认为,匡章在胜秦以前,黜妻屏子无妨,但凯旋归来,齐王已经主持重新安葬其母,就应该与妻子团聚。“黜妻屏子终身如故”就过分了,无意中“扬父之过”,过犹不及了。(全祖望《经史问答》)
四、父子是天伦
人伦之大,父子为先。五伦中,父子一伦最为核心和重要。
二程说:“父子君臣,天下之定理,无所逃于天地之间。”(《二程集》)其实,父子比君臣更加重要。父子关系和君臣关系,同中有异,君臣以义合,父子是天伦。
《孝经》说:“父子之道,天性也。君臣之义也。父母生之,续莫大焉。君亲临之,厚莫重焉。故不爱其亲而爱他人者,谓之悖德。不敬其亲而敬他人者,谓之悖礼。”(《孝经·圣治章》)
父子之间的伦理,出自于天性,君臣之义是父子之道的延伸。父母生育子女,没有比这个生命延续更重要的了。父亲既是至亲又似严君,没有比这个更加恩情厚重的了。所以爱亲敬亲,比爱敬任何人都重要。这里的“他人”包括君主。
对于恶君,臣可以离去,可以易位,可以诛杀和革命;对于恶父,子除了劝谏,还是劝谏。君主犯了错误,臣下三谏不从则去之;父亲犯了错误,儿子除了劝谏,还是劝谏,不离不弃。“亲有过,谏使更,怡吾色,柔吾声。谏不入,悦复谏,号泣随,挞无怨。”(《《弟子规》)
而且只能婉谏,不能冒犯。《礼记》规定:事君有犯而无隐,事亲有隐而无犯。对于君主不能隐瞒可以冒犯,对于父亲,特殊情况下可以有所隐瞒,任何时候都不能冒犯。父亲犯了最大的错误乃至罪恶,儿子也只能劝谏而不能指责、冒犯。
父有父道,子有子道。从父亲的角度讲,父不父是可耻的,也是大不孝;从儿子的角度讲,无论父如何不父,子都不可以不子,不可以没有孝心,不尽孝道。
儒家把亲亲放在第一位,以孝悌为仁之基础,孝父的道德级别高于忠君爱国。郭店楚简《六德》说“为父绝君,不为君绝父”,明言父子关系高于君臣关系。伍子胥为父复仇的行为就是“为父绝君”的表现。
伍子胥的复仇行为得到了春秋经和历代大儒的高度肯定。楚君冤杀其父,君臣之义已绝,父仇不共戴天,没得选择。苏轼说:“父不受诛,子复仇,礼也。生则斩首,死则鞭尸,发其至痛,无所择也。”关于伍子胥复仇的故事和评价,详见东海《中国故事》,兹不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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