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分析某房产公司(国企)建材供应商信息系统或供应商管理台账进行数据和相关资料,遴选出生产商、一手贸易商、代理商等信息。然后运用“天眼查、企查查、国家工商信息网、中登网”网络查询工具,追踪供应商信息发现某供建材6000多万的供应商为医疗单位。审计进一步列出公司高管关系图谱,最终核实,该医疗单位院长曾为这家房产公司总经理心脏手术的主治医师,为报恩,利用权力内定中标单位。提醒审计审前调查要关注高层关系网,亲人、朋友、邻居、情人、同事、治过病的、救国命的、打过牌的.......还有一种情况还要通过网络查询工具核查中标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常出现中标单位只为这个项目中标而临时在外地注册公司,项目结束,工商登记注销。原因?当然没有无缘无故的爱!案例:企业2014年存在拆分合同逃避招投标情况:厂区排水管网改造维修计划,金额168万元,同时与**建安公司签署三份合同,标的额分别为25万元、23万元、120万元。某房产公司对基建项目进行招标,由于该公司与A建筑公司有长期的业务往来,故此次仍希望这家建筑公司中标。于是双方达成默契,在招标时,该房产公司要求该建筑公司尽量压低投标报价,以确保中标,在签合同时,再将工程款提高。果然在开标时,该公司的报价为最低价,经评委审议,最终推荐此公司为中标候选人,房产向A公司发中标通知书。在签合同前,该公司以材料涨价为由,将原投标报价提高了10%,结果提高后的工程造价高于开标时所有投标人的报价签订了施工合同。某工程中标单位第一次投标报价名列前茅, 第二次报价该单位直降上百万元中标。后续工程配合较差,常以现场签证价格等问题要挟甲方, 配合不利。某公司对矿山修建职工宿舍进行招标,其内部已经选定了几家以前曾经在本单位做过工程的关系较好的施工单位进行投标,于是在招标公告中将"曾经在本矿山有过工程业绩"作为投标的条件之一。最后,除了已经确定的那几家施工单位,其他施工单位均无法参加投标。一家国有企业在办公楼项目招标时,在招标开始前就内定了一个关系比较好的单位作为中标单位,但通过公开招标竞争的方式并不能保证其中标。于是,作为该项目评标委员会主任的该国有企业的一位副总在评标过程中介绍各家投标单位情况时,介绍其他投标单位时只是简单介绍一下,而在介绍那家内定的中标单位时说,这家投标单位曾经跟我们合作过,在工程管理和人员配备上比较合适,各方面跟我们都配合得很好,对这方面招标人是非常看重的,请评委充分考虑。最后评标结果出来时,重点提到的那家单位是中标单位。某招标项目因某种原因,该项目的招标人希望A单位中标。但如果通过正常途径进行招标,招标人无法掌控招标的结果,于是招标人利用了公告发布这一环节:招标人将招标公告只发布在某一发行量不大的不知名的网页上。结果只有少数几家单位来投标,除了A单位,其他两家投标单位的实力比较弱。在评标的时候,评委推荐A单位中标,招标人如愿以偿地让自己事先内定的A单位中标。某房地产公司对某房建工程进行招标。招标公告发布之后,某建筑公司与该房地产公司进行私下交易,最后房地产公司决定将此工程给这家建筑公司。为了减少竞争,由房地产公司出面邀请了几家私交比较好的施工单位前来投标,并事先将中标意向透露给这几家参与投标的单位,暗示这几家施工单位投标书制作的马虎一些。后来在投标的时候,被邀请的几家单位和某建筑公司一起投标,但由于邀请的几家单位的投标人未经认真制作,报价都比较高,最后评委推荐某建筑公司为中标候选人,某建筑公司如愿承包了此项工程。林某自己有一家建筑企业,人员、设备、施工技术等方面实力均比较欠缺。沈某是一个大型建筑企业的老总,该企业在行业内的知名度很高。林某和沈某是高中同学,关系甚密。某单位为修建办公大楼招标,公告中公布的该工程投标单位的资质条件、公司业绩等要求,林某的公司均不能满足。于是林某找到沈某,请沈某的公司前去投标。中标后由林某的公司实施该工程,由林某的公司付给沈某的公司一笔"感谢费"。结果沈某的公司成为该工程的中标单位,但实际是林某的公司在修建该工程。最终因林某公司的承建能力问题导致工程质量问题严重,工期延误。定性依据:先施工后招标问题,实质是属于应招标未招标范畴,应按《招投标法》第3条和国家计委3号令第7条等定性。案例:A企业2014年3月1日分别与**实业公司签订了**工具加工合同、制作涂料池合同,标的额分别为50万元和32万元,上述合同直至5月6日才组织评标。定性依据:《建筑法》第28条“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案例:某企业对招投标过程中向投标人出售标书等取得的杂项收入一直没有纳入财务核算,而是直接存入其经营管理部工作人员张三的银行卡,形成“小金库”,用于该部门的业务招待、协调关系、发放辛苦费等。经审计核实,2014年1月至2015年6月,累计截留收入100万元、支出30万元,审计发现时,尚结存70万元。五、相关法律法规条例及规范性文件
1.《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2000年1月1日起施行)
2.《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国务院第613号令,2012年2月1日起施行)
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
(国家发展计划等七部委第12号令,2001年发布,2013年4月修订)
4.《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国家发展计划委第3号令,2000年发布,2014年修订)
5.《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
(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第27号令,2005年发布,2013年23号令修订)
6.《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第30号令,2003年发布,2013年4月修订)
7.《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
(国家发改委等八部委第2号令,2003年发布,2013年修订)
8.《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暂行办法》:
(国家发展计划委第18号令,2002年发布,后据9部委第23号令修改)
9.中招协20190808〔2019〕041号关于印发《招标采购从业人员专业技术能力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
10.20190820发改办法规〔2019〕862号关于印发《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11.其他工业招投标的法律法规条例及规范性文件
南京审计大学审计专业、中南财大EMBA。曾先后在大型央企、民企从事内审工作二十余年。熟悉制造业、矿业、电器业、药业、房产业、服装业、电器业、影视业、旅游业等行业风控体系建设及内审体系搭建和运作。现任多元化企业集团审计法务总监、浙江省内审协会副秘书长、浙江省内审实务专家、审计实务兼职咨询。喜欢摄影、读书、旅行.......
致力于深刻贯彻、领悟、践行当代最先进的审计理念,充分发挥内审第三道防线作用,促进组织战略目标的实现;以绵薄之力推动中国企业健康、持续、快速发展。乐于分享、勤于思考、热爱审计,将内审工作进行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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