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秦始皇焚书到朱元璋定八股,目的是一样的,为何就秦始皇被骂?

公元前213年,秦始皇三十四年,博士(依秦律,谋士为皇帝顾问,可参与国策制定)淳于越和丞相李斯因分封制和郡县制起了争执。

在这次争执中,秦始皇支持了李斯,并按照李斯的建议,下令焚书。

这次引发严重后果的争执,虽然起始于分封制和郡县制之争,但结果和行为上,却变成了统一思想之争。

在李斯说服秦始皇的言论中,提到了:

古者天下散乱,莫之能一,是以诸侯并作,语皆道古以害今,饰虚言以乱实,人善其所私学,以非上之所建立。今皇帝并有天下,别黑白而定一尊。私学而相与非法教,人闻令下,则各以其学议之。

由上可知,李斯鼓动秦始皇焚书的根本原因是,当时私学泛滥,各家学说教授学生的内容都不一致。

而且,各家学说的理念也都不一致,也因此,对于秦始皇制定的政策,有的学说支持,有的学说反对。

百家学说的各行其是,对于刚刚完成大一统的秦朝来说,是很不利的。

秦始皇在统一中国后,为了尽快巩固成果,制定和实施了相当多的维护中央集权制的政策。

但这些政策的实行,并不是人人都赞同。

比如,耗费巨资和大量民力去大修驰道、直道、长城等工程,并试图在短时间内完成,就被很多学说视为是残暴之举。

但对于秦始皇来说,他又认为这些事是必须要做的,这就跟部分学说在思想和行为上起了冲突。

要想不受掣肘地完成自己的目标,秦始皇不仅仅是要从国家形式和制度上完成统一,也迫切的要从思想上完成统一。

李斯就是借着跟淳于越的争执,帮助秦始皇实行了一次思想统一行动,方法就是“焚书”和“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

也就是用强硬的方法去废掉私学,让百家学说的学生们都去学秦律,以及秦律的基础,法家思想。

秦始皇跟李斯的初衷未必就不对。

后世的王朝,自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开始,也一直都在搞思想统一,任何王朝都一样,这是大一统国家要维护统治所必须的行为。

但秦始皇搞得太粗暴了,秦国是用暴力行为完成的统一,于是,也想用暴力行为来完成思想上的统一。

或许秦始皇觉得用暴力更干脆简便,也或许是觉得没必要在这事上浪费时间跟精力。

既然能用暴力方式灭掉六国,也能用暴力方式逼迫百家学说们屈服。

不过,历史证明,秦始皇跟李斯,在行为上是错的,缺乏成熟的技巧。

统一思想,从来都不能用粗暴的方式去对待,只能是和风细雨,还必须要用转变后可能得到的实际利益,来打动人心。

就好像汉武帝时推出的选官制度“举孝廉”,官方规定,想做官,必须要做到“孝”或“廉”,讲究德行出众。

这个选拔官员的方法是说服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大儒董仲舒帮助制定的。

儒家最重视的就是德行,按照“举孝廉”的方法选出来的官,基本上全部是学的儒。

董仲舒就没有去鼓动汉武帝去搞什么焚书,太粗暴,不“仁义”,而是用实际利益来促使想做官的人都去主动学儒。

这就比秦始皇用的方法高明多了,也不杀人,也不骂人,你还必须得学。

儒在发展的过程中,不但主动去吸收如道家、佛家等其余学说的思想为其所用,还用最实际的利益去打动人心,想不发扬光大都不行。

至宋、明、清时,统一思想的行为,已经全部集中在科举制度上了,成为全社会认可的主流。

想改换阶层,就得去考科举,要考科举,学习的内容却都规定死了,必须得是“四书五经”。

相比起宋朝时,还有部分非科举渠道可以进官场,明太祖朱元璋还公开下诏:“中外文臣皆由科举而进,非科举者勿得与官”。

在科举考试的内容限定死了的情况下,读书考科举就是主动去迎合思想统一,不去迎合,就一辈子做人下人吧。

相对的,当时所有的官学、私学,全部也都只教授儒家的“四书五经”。自学别的也行,但对于仕途没有任何帮助。

思想统一轻易的就完成了,还是所有人主动愿意的行为。

李斯建议秦始皇“焚书”,董仲舒建议汉武帝“举孝廉”,乃至科举发展到必须学习固定的内容,都是搞思想统一,目的是一样的,无非是秦始皇没有接上后续。

朱元璋删除孟子著作中的部分言论,搞所谓的“八股文”,为了统一思想,方法也恶劣,但却没有得到如秦始皇那样的骂名。

只因为,朱元璋虽然强迫读书人去学他规定的内容,但利益获取的渠道还在,些许细节也就可以被忽视。

如果秦始皇在“焚书”后,能明确百家学说的学习者们转变思想后得到的好处,而不是打压后,分文不给,估计不会被骂得那么狠。

李斯建议“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是当官后才能学?还是学习后就能当官?

不学百家学说,学习法家后,有没有比较公平的步入官场,或改变阶层的渠道?

要是对此有明确权威的规定,“焚书”的行为也最多演变成学术异同的争论。

也就是法家好还是儒家好,或者道家好还是墨家好的争论,却不会被视为残暴之举。

只要能做官,能参与国政,能有实施抱负的渠道,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学啥不是学?

如是,前程有了奔头,思想怎么能不统一?还骂秦始皇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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