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亭:物境、情景、意境
王昌龄“三境”说
《诗学指南》根据王昌龄《诗格》,提出:
“诗有三境:一曰物境。欲为山水诗,则张泉石云峰之境,极丽绝秀者,神之于心,处身于境,视境于心,莹然掌中,然后用思,了然境象,故得形似。二曰情境。娱乐愁怨,皆张于意而处于身,然后驰思,深得其情。三曰意境。亦张之于意而思之于心,则得其真矣。”
所谓“物境”、“情境”、“意境”,是指诗人审美体验的三种不同的对象。“物境”是以“泉石云峰”的自然购物为对象而得到的审美体验;“情境”是以人的娱乐愁怨等情感为对象而得到的审美体验;“意境”则是以人的思想或生活中的某种境况、事理为对象而得到的审美体验。具体对象虽然不同,但“神之于心”的把握方式,均属主体审美体验。
王国维“意境”说
王国维在《人间词话附录》中,对“意境”进行了进一步解释:
“原夫文学之所以有意境者,以其能观也。出于观我者,意余于境。而出于观物者,境多于意。然非物无以见我,而观我之时又自有我在。故二者常互相错综,能有所偏重,而不能有所偏废也。文学之工不工,亦视意境之有无与其深浅而已”。
“山谷云:'天下清景,不择贤愚而与之,然吾特疑端为我辈设。’诚哉是言!抑岂儿清景而已,一切境界无不为诗人设。世无诗人能以此须臾之物,飧诸不朽之文字,使读者自得之。遂觉诗人之言,字字为我心中所欲言,而又非我之所能自言,此大诗人之妙秘也。”
“文学之事,其内足者以摅已,而外足于感人者。意与境二者而已。上焉者意与境浑,其次或以境胜,或以意胜。苟缺其一,不足以言文学。”
王国维在《文学小传》中,对于情景进行了阐述:
“文学中有二原质焉:曰景,曰情。前者以描写自然及人生之事实为主,后者则吾人对此种事实之精神的态度也。故前者客观的,后者主观的;前者知识的,后者感情的也。自一方面言之,则必吾人之胸中洞然无物,而后其观物也深,而其体物也切,即客观的知识,实与主观的情感为反比例。自他方面言之,则激动之感情,亦得为直观之对象、文学之材料,而观物与其描写之也。亦有无限之快乐伴之。要之,文学者,不外知识与感情交代之结果而已。苟无锐敏之知识与深邃之感情者,不足与于文学之事。”
西亭的诗词情景说:
唐代大诗人王昌龄与当代国学大师王国维的意境之说,所指概念或许不同,但有一点是相同的,那就是诗词讲究的是情景交融的艺术意境。将客观世界的景与主观世界的情相互交融,通过作者的艺术加工再现于作品中的包含有作者情感的景,就是意境。诗词作品的高下,取决于有无意境以及意境深浅。
古人作诗,不唯写山水之形胜,同时写山水之性情,则兼得山水之精神。吾以此定义物境、情境、意境,亦无不当。
物境诗,即摹写景物的诗。客观景象经诗人之感官作用于大脑后,由诗人筛选、组合、加工完成之诗,主自然、逼真,其贵在“状难写之景如在目前”。物境诗,看似写景,但自有情思在,诗人对景物的筛选,文字的运用,修辞的手法,乃至声韵的选择,无不饱含着诗人的情思与审美。其特点是所写之景恰是情中之景。
情境诗,即将情性融合于景物的诗。客观之景但经具主观之情绪之诗人的感官,或借景抒情,或象征寓情,写成契合诗人主观情思的情境诗。情境是诗人的情绪通过对物象的渲染,所谓“一切景语比情语”,其情已是物化之情。所谓物化,即我之情思亦为物之情思,物之情思即为我之情思。
意境,是诗词作品体现出来的诗人的意与诗人所表达的景相结合形成的一种艺术境界。意是情与理的统一,境是形与神的统一,这个统一中,情理、神形相互渗透、相互制约。物境诗与情境诗,都有意境,分别不过是诗人投射在诗词作品的诗人的意的多少而已。
以上的意境主要是指作者写入诗词中的意境。其实,诗词作品中的包含有作者情感的景在读者眼里,被读者当成客观世界的景,又一次与读者的主观世界相互交融,又一次形成一种新的包含有读者情感的景,即读者的意境。
为什么说意境决定诗词作品的高下?
为诗以道性情,而非专言景。古诗多言情,后世之诗渐多言景,梁陈大盛,至唐末清空如话,几乎无关于性情,如画非诗。诗当以情为主,景为宾。景物无自生,惟情所化。情哀则景哀,情乐则景乐。融景入情,寄情于景。若无意造句,情不融景,徒求阔大高远,又有何用?
景同而语异,情亦因之而殊。景意本同,或悠游蕴藉,或醒目豁然,皆遣词使然,厚薄因之而分。
诗文体制不同,文之词达,诗之词婉。书以道政事,故宜词达;诗以道性情,故宜词婉。文为人事之实用,实则安可用措词不达;诗为人事之虚用,赋人功德奏之于庙是为颂,赋人功德奏之于朝是为雅。人有不可已之情,而不可直陈于笔舌,又不能已于言,感物而动则为兴,托物而陈则为比。读之,忧者以乐,庄者以狂,不知其然而然。
大抵文章实做则有尽,虚做则无穷。雅颂多赋,是实做,风骚多比兴,是虚做。唐诗多风骚,所以灵妙。比兴是虚句活句,赋是实句。有比兴则实句变为活句,无比兴则实句变成死句。唐末偏枯,景不含情;宋诗率直,皆因独存赋而失比兴。
诗不越乎哀乐,境顺则情乐,境逆则情哀。无关哀乐之诗,非诗也。故可有通篇言情者,而无通篇言景者。情为主,景为宾也。情为境遇,景则景物也。
七律大抵两联言情,两联叙景,是为死法。景多则浮泛,情多则虚薄。然顺逆在境,哀乐在心,能寄情于景,融景入情,无施不可,是为活法。首联言情,无景则寂寥,故次联言景以暢其情。首联叙景,则情未有着落,故次联言情以合乎景,所谓开承也。此下须转情而景,景而情,或推开,或深入,或引古,或邀宾,须与次联不同收,或收第三联,或收至首联,看意之所在而收之,又有推开暗结者。轻重虚实,浓淡深浅,一篇中参差用之,偏枯即不佳。
意为情景之本,只就情景中有通融之变化,则开承转合不为死法,意乃得见。
性情者,“思无邪”蔽三百篇,性情之谓也。国风好色,小雅怨诽,发乎情也。不淫不乱,止乎礼义,性也。乐而不淫,哀而不伤,亦言此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