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不见鞲上鹰,一饱即飞掣。
焉能作堂上燕,衔泥附炎热?
野人旷荡无靦颜,岂可久在王侯间?
未试囊中餐玉法,明朝且入蓝田山。
注:
去矣,即辞官。
鞲:架鹰人所戴的臂套,起保护手臂的作用。
一饱:一旦吃饱。
飞掣:飞去,飞走。
焉能:哪能。
堂上燕:厅堂中的燕子。燕,喻势利小人。
衔泥:指筑巢。
附炎热:趋炎附势。
野人:诗人自谓。
旷荡:胸怀洒脱而不受拘束。
腆颜:惭愧貌。
“岂可”句:怎可久在官场周旋于王侯权贵之间?
未试:没有尝试。
且:将。
蓝田山:在长安东南三十里,在今陕西蓝田县,其山产玉,亦名玉山。
餐玉法:道家吞食玉屑,以求长生不老之法。《魏书・李预传》:“(李预)居长安,每羡古人餐玉之法,乃采访蓝田,躬往攻掘,得若环璧杂器形者大小百余。……预乃椎七十枚为屑,日每天服食之。”这里以蓝田餐玉喻指辞官归隐。
解读:
这首诗作于天宝十四载(755)得官之后作。时杜甫任右卫率府兵曹参军,最初他是初授河西尉,因不愿折腰拜迎官长,才任此差事,然而令他感到失望的是这一职位距离自己的理想实在太遥远,于是产生了弃官之念,因此作此诗来表白自己的心志,因此这首诗总的说来是诗人失意后的即兴发挥,抒发自己一腔的牢骚和怨愤。
杜甫在担任曹参军后,他本以为在“率府”可以一心一意工作,努力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但事实完全和他所想大相径庭,这使他对人浮于事、论资排辈、看脸色行事的官场作风产生了新的认识,以至于他决定放弃这种职业。他在诗中,以被缚之鹰自喻,表达了他追求自由清风的强烈愿望。而“焉能作堂上燕,衔泥附炎热”,则彰显出他坚守自己人格、不依附权贵的秉直气节。
“野人旷荡无靦颜,岂可久在王侯间?”杜甫看透了现实黑暗政治本来面目后,于是他不断提醒自己不要与之同流合污,更不能像那些官场中人去互相攀附豪取民财。他从官场走了出来,走进了人生更为艰难,但却更有意见的生活中去。
这是一篇骂世的诗,以鹰自喻,而把趋炎附势的小人看得一文不值。全诗五、六、七言杂用,上四句属“比”,下四句属“赋”,诗人以雄鹰喻己,自鸣不驯,而将趋炎附势之人比作堂中小燕,且诗人长期在权贵当中周旋,心中已经极端厌恶,本性对自由的乡野本色产生了向往之情,因此这首诗是不满现实的表现,诗中所提及餐玉、入山、归隐,只是想辞官司的托词,而绝非是真得逃避现实。
杜甫(712—770),字子美,排行二,河南巩县人。其十三世祖杜预,乃京兆杜陵人,故杜甫自称“杜陵布衣”,即指其郡望。十世祖杜逊,东晋时南迁襄阳,故或称襄阳杜甫,乃指其祖籍。杜甫一度曾居长安城南少陵附近,故又自称“少陵野老”,世称“杜少陵”。其祖父杜审言,武后时膳部员外郞,于初唐五言律诗之形成起过积极作用。其父杜闲,曾任兖州司马,奉天县令。杜甫七岁开始学诗,十四时其诗文便引起洛阳名士之重视,被誉为“似班扬”。青年时代正值唐玄宗开元全盛时期,经过前后三次、历时十年之漫游生活。开元二十三年,公元735年,举进士,不第。天宝六载,公元747年,玄宗“诏天下,有一艺,诣毂下”,由于中书令以“野无遗贤”而无人一人中举,杜甫应是届制举,又落第。天宝十年,唐玄宗祭祀老子、太庙和天地,杜甫献《三大礼赋》,得玄宗赞赏,命待制集贤院,而终无结果。十四载,方任右卫率府胄曹参军。同年十一月,杜甫回家省亲,安史之乱爆发,次年六月,玄宗西逃入蜀,长安陷落,杜甫亦陷其中。八月,肃宗李亨在灵武即位,改元至德。至德二载,公元757年四月,杜甫奔赴行在凤翔,授左拾遗,故杜甫又称杜拾遗。乾元元年(公元758年)五月,杜甫出任华州司功。次年秋,弃官司西去秦州(今甘肃天水)、同谷(今甘肃成县),决计入蜀。从肃宗上元元年(公元760年)至代宗大历五年(公元770年)十一年的时间,用杜甫的话是“漂泊西南天地间”。上元元年春天,他在成都西浣花溪畔筑草堂,与成都故人尹平武时有诗歌唱和。代宗宝应元年(公元762年),因避徐知道之乱,流亡梓州(今四川三台)和阆州(今四川阆中)。广德二年(公元764年)重返成都,入严武幕,任节度参谋、检校工部员外郞,故世称“杜工部”。永泰元年(公元765年)四月,严武去世,杜甫携家离开成都,途经渝州、忠州至云安,于次年(大历元年,公元766年)至夔州,居未满两年,作诗430余首,也是他一生中创作最为丰收和旺盛的时期。大历三年正月起程出三峡,辗转江、湘之间,大历四年,杜甫居无定所,往来岳阳、长沙、衡州、耒阳之间,大历五年冬,在长沙去往岳阳一条小船上,一代诗人杜甫病死。杜甫生平新旧《唐书》皆有传,现存诗歌1440余首,《全唐诗》编为19卷。明人对杜甫的诗歌评价极高,誉为“诗圣”。且杜甫的诗歌在思想艺术上集中反映了盛唐向中唐过渡时期的社会现实,其忧世悯人的深情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足为后世楷模,故杜诗一直以来有“诗史”之称,所谓“少陵为诗,不啻少陵自为年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