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提醒!昆明三家医院发布最新通告

此外
昆明又有两家医院
发布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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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为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切实保障患者及陪护人员安全,结合近期疫情防控形势及我院实际,通告如下:
所有进入我院区域的人员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配合我院疫情防控相关措施,应当主动如实告知个人疫情相关旅居史、接触史。
一、门诊就诊须知
1.发热患者(体温≥37.3℃)、健康码呈黄码或红码人员请主动到发热门诊就诊。
2.所有进入医院的人员须出示健康码和行程码,并配合工作人员完成体温检测和预检分诊。无智能手机者,可凭身份证进行登记识别。
3.门诊就诊实行非必要不陪同。急危重症、老年人、儿童以及语言行动不能自理者就诊时,可有一位家属陪同。
4.门诊就诊实行实名预约挂号,分时段就诊,就诊前15分钟签到候诊,就诊后可通过手机或自助机缴费,减少人员集聚,保持安全距离。
二、住院患者和陪护须知
1. 新收住院患者必须持有入院前3天内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
2. 住院病房实行封闭管理,患者及陪护不得离开院区。
3. 非必要不陪护。生活能够自理的患者不允许人员陪护;确需陪护的,执行“一人一陪护”制度,陪护人员须持有3天内的核酸检测阴性结果。
4. 陪护人员须固定,并严格遵守医院相关管理制度,做好个人防护,主动配合体温监测及信息登记;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嗅觉或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者,须主动告知医护人员并进行排查。
5. 住院病房禁止探视。建议采用电话、微信及视频等形式对患者进行探望。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您好,感谢您信任昆明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近期全球疫情反弹明显,变异病毒加速传播,多种因素叠加共振,持续推高疫情输入风险。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省卫健委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要求,持续加强医疗机构院感防控管理,我院在严格做好防控工作的前提下有序开展诊疗服务,切实保障患者及陪护人员安全。现就本阶段门诊就诊管理须知,住院、陪护及探视管理须知,核酸检测须知,公告如下,请广大患者及家属知晓并做好相关准备。
一、门诊管理须知
1、疫情防控要求:
(1)体温≥37.3℃的人员,请到发热门诊筛查。
(2)来自境外及中高风险地区或有相关人员接触史的患者,请主动配合昆明市疫情防控要求实行居家隔离、核酸检测等防控管理。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的患者及家属请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进入门诊。
(3)持红码人员请立即向居住地社区或防疫部门报告,并自觉配合做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持黄码有症状人员到发热门诊就诊,发热门诊的所有患者必须开展核酸检测,完善相关检查,在出核酸检测结果前须留观不得离开。持黄码无症状人员到预检分诊点登记,遵从医务人员指引走专门通道完成核酸检测。
(4)中高风险地区的范围鉴定以国家及云南省相关部门最新发布的信息为准。
2、严格执行非急诊全面预约挂号就诊制度和分时段就诊制度。
3、为减少医院人员聚集,门诊就诊实行非必要不陪同。老人、儿童或语言行动不能自理者就诊时,可有一位家属陪同。患者及家属需全程正确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一米以上距离.
4、门诊患者及必要陪同的家属入院时,需规范佩戴口罩、出示绿色健康码,并接受体温检测。
5、普通门诊患者就诊按照院内标识进入门诊大厅;急诊患者就诊通道开放时间为24小时,120由急救通道进入;发热患者按院内指示,由专用通道进入。
二、住院管理须知
1、患者办理住院手续时须如实、详细填写旅居史、接触史及发热等流感样症状情况,若未如实填写或隐瞒流行病学史,将按国家相关法规承担法律责任。来自中高风险区域的患者请完成隔离要求后再办理住院手续。
2、陪护管理
(1)所有入院患者及陪护人员须持医院门诊或其他有资质检测机构出具7天内检测阴性结果及云南省健康码绿码方可入院。
(2)我院所有病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坚持非必要不陪护原则。因病情确需陪伴的患者,实行准入管理:由科室主管医生、护士长评估同意后方可办理,原则上每位住院患者仅限一名陪护人员。家属须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和云南省健康码绿码,完成流行病学史评估及疫苗接种情况记录后,办理陪护腕带。经医务人员核查后进入病区。
(3)疫情期间住院患者的陪护人员须相对固定,如确需更换陪护的,患者或家属应提前向病区护士长提出申请,替换人员需提供云南健康码绿码及本人7日以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陪护人员在病区内须正确佩戴外科口罩,加强手卫生,做好个人防护,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病室内通风。在病房内要自觉与他人保持一米以上安全距离,不聚集,不聊天。
(4)住院期间,患者和陪护人员全程佩戴腕带,作为进出病区的凭证。出入病区时必须服从门禁管理人员对患者及陪护人员手腕带相关信息的查验。陪护人员手腕带信息与本人不符者,不得进入病区。
(5)陪护人员须配合医护人员进行健康监测,每日监测体温及其他相关症状,如出现发热、结膜炎、鼻塞、流涕、嗅觉、味觉减退或丧失、干咳、咽痛、肌肉痛、乏力、腹泻等症状时,需立即告知科室医务人员,遵循医护人员要求到指定区域就诊并再次进行核酸检测。
(6)坚持陪护人员非必要不离开病房的原则。陪护人员在陪伴期间出入病区仅限于陪同患者外出检查时,出入病区时要严格做好登记。如因特殊原因确需离开到院外其他区域,须经病房医护人员批准,返院时须重新检测核酸。
3、探视管理:禁止探视,鼓励电话、视频通话等形式的探视。
4、随着全国及云南省疫情趋势的变化及防控措施的调整,医院将对以上要求做出动态调整。
三、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须知
1、开具核酸检测申请单
(1)无需挂号,直接出示就诊卡或就诊卡号;
(2)若无就诊卡,携身份证到门诊收费窗口办理;
(3)开单时间:周一至周日(8:00-17:00);
来源: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昆明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