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老照片】-1万-6098-清朝犯人被发配宁古塔,给披甲人为奴,有多凄惨?
清朝入关前,没有系统的律令,通常参照历代中原王朝的律令,也斟酌吸收一些本民族遗留下来的相关内容,即“参汉酌金”。入主中原后,清朝的律令逐步完善。
顺治初年,清廷决定沿用《大明律》,《大明律》又源自唐朝律令,一脉相承。按犯事者的罪行轻重,律令分为笞、杖、徒、流、死五种刑罚。顺治年间颁布的《大清律》有458条,篇目及门类完全照搬《大明律》,条例也没有多大的出入,所以被认为只是将《大明律》换了名。
到康熙年间,刑部根据皇帝的指示,校正律令条例的满、汉文义,并增改了一些条例,附入《大清律》;雍正时期,又将律令“逐条校正、重加编辑”,编为《大清律集解》;乾隆皇帝在位时,不甘落后,频繁修订律令,“五年一小修,十年一大修”,先后修订了八九次,至此律令的附例增加到1400多条。
嘉庆、道光、咸丰及同治皇帝时期,律令已经没什么可修订的了,不过该修还得修,前后又勉强增加了几百条附例,大多琐碎而无用。
流放宁古塔
在讲述清朝的影视剧或者小说中,如果皇帝发怒,动辄下令将犯人“发配宁古塔,与披甲人为奴!”或者还有更严重的一句,“永世不得入关!”
流放是古代仅次于死刑的重罪,虽说有的犯人被赦免死刑,但宁古塔可不是什么好地方,何况还要沦为披甲人的奴仆。这意味着生不如死。
宁古塔在哪
顾名思义,有的同学可能以为宁古塔是一座塔。但这只是满文的音译,宁古塔不是塔,而是一个地区。
清代在辽东地区的盛京(沈阳)以北设有宁古塔将军辖区,统辖黑龙江、吉林一带的广大区域,后来该辖区被缩小。宁古塔将军治所原本位于松花江的支流海浪河南岸,今为黑龙江海林市长汀镇古城村,在清代曾是辽东边区重镇,吉林三边之首(即宁古塔、三姓城和珲春)。
康熙年间,宁古塔将军治所迁到了如今的黑龙江宁安。
宁古塔地名的由来说法不一。据《宁古塔纪略》记载,作者吴南荣的父亲在康熙年间的一桩科场冤案中,被流放宁古塔。当时宁古塔属于吉林,俗称“宁古台”。文中说,满洲人称“六”为“宁古”,“个”为“塔”,也就是说,宁古塔的意思是“六个”。
据传,清朝皇室的远祖曾有兄弟6人居住在宁古塔将军治所地区,因而得名。
清朝把关外视为自己的“龙兴之地”,为保护自然环境及民俗,不允许汉人移民到关外。这样做的弊端很明显,广袤的辽东地区人烟稀少,田园荒芜。宁古塔荒凉到什么程度呢?
宁安老照片
据清代《研堂见闻杂记》记载,“宁古塔,在辽东极北,去京七、八千里。其地重冰积雪,非复世界,中国人亦无至其地者。诸流人虽各拟遣,而说者谓至半道为虎狼所食、猿狖所攫或饥人所啖,无得生也。”
“非复世界”,换句话说,那里简直不是人呆的地方,遍地都是猛兽,被流放宁古塔的人往往葬身虎狼之腹,或者被饿肚子的人吃了,很少有人幸免。
什么是披甲人
宁古塔的战略位置很重要,当然少不了驻军,也就是披甲人。
满清八旗制度“以旗统军,以旗统民”,与历代的屯田兵制一样,披甲人耕战兼顾,平时耕种打猎,战时披甲上阵。不过这些披甲人通常都不是女真族。
按照身份地位的不同,清朝统称的旗丁分三类,即“阿哈”、“披甲人”和“旗丁”。阿哈是奴隶,也就是清朝所谓的“包衣奴才”,地位最低;披甲人大多是女真征服的少数民族,或者说“降人”,地位高于阿哈;旗丁则专指女真人。
披甲人又分为马甲(骑兵)和步甲(步兵),隶属各旗的占多数。和女真旗兵不同的是,前者是职业军人,要吃军饷,而披甲人则需自力更生,平常就是猎户或者农民。他们捕猎的本领很高。
清朝犯人被发给披甲人为奴,就成了这些“二等兵”的奴仆。除了伺候披甲人,犯人还得开荒种地,修桥筑路,什么累活都干,却经常挨饿受冻,体魄不强的很难存活。所以披甲人的奴仆逃亡是常有的事。问题是,逃亡者是否能逃过猛兽之口就难说了。
也有汉族的披甲人。据《清世祖实录》记载,康熙年间,由于连年用兵,披甲人“买马制械,奴仆逃亡、生业洞零,艰难日甚”,康熙觉得他们可怜,下令多分田地给披甲人。后又从各地挑选精壮男丁,“每年定限选拔,编入汉军披甲。”
从这里可以发现,披甲人不但自力更生,还得自己置办战马、兵刃,日子也不好过。因此,一些清代史料称之为“穷披甲人”,如《西征随笔》中记载,雍正下旨“将汪景祺立斩枭示,其妻子发遣黑龙江,给与穷披甲人为奴。”
结语:被流放宁古塔的犯人往往牵连甚众,全家流放、祸及九族是常有的事,动辄几十、上百人浩浩荡荡地上路,十分悲惨。到了那里,很多男的被卖掉换马,女的卖给娼寮,最好的结果是在“官庄”干苦力。
如果遇上大赦或者特赦,犯人也能还乡。但是在那种环境下,能活着回去的只是凤毛麟角。还有一种情况,如果有人肯找关系花钱,也能把犯人赎回。
如清朝诗人吴兆骞因顺治年间的科场案蒙受冤屈,被流放宁古塔20余年,后来好友顾贞观拿着他写的诗找到纳兰容若,纳兰容若很欣赏吴兆骞,不收一分钱,通过其父明珠将吴兆骞救了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