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亭书法学院本科毕业作品选
兰亭书法艺术学院本科毕业作品展(一)
书法小知识:孙过庭的艺术审美观是受到儒家文化的影响, “儒家学说在汉代独尊地位的确立, 促使儒学开始向艺术领域全面渗透, 书法作为经义之本也不可避免地成为儒学牢笼的对象。”
作为最早的书论, 《非草书》的理论贡献之一在于将书法纳入儒学体系, 强化了书法的文化性格:“明确地树立了一个文化形象——书法对儒家文化的遵循将是最根本的宗旨。” 崔瑗的《草书势》在书法理论史上首次以书法本体的立场对书法艺术做了审美观照的描述, 对草书形象中所呈现出多角度、多层次、多属类的艺术模拟。审美移情, 已不是书法形质结构所呈现出的空间造型的审美含义, 而是书法本体审美形象的显示。
到了孙过庭生活的初唐时期, 虞世南在《笔髓论·契妙》中明确提出:“心正气和, 则契于妙。心神不正, 书则攲斜;志气不和, 字则颠仆。其道同鲁庙之器, 虚则歌, 满则覆, 中则正, 正者冲和之谓也。” 应该说, 冲和之美的提出反映了儒家艺术观对书法领域的渗透。冲和之美的哲学基础正是孔子所提出的“中庸”原则。这既是孔子认为的道德真理, 也是他的美学主张。儒家艺术观主张建立一个人人得以遵循的法度, 反对出乎常论的偏激手段和表现, 对于书法, 也要保持各种因素之间的平衡、协调与适度。如果说技法是一种物质上的规范, 那么, 《书谱》所主张的冲和之美则又是一种精神规范:
然后凛之以风神, 温之以妍润, 鼓之以枯劲, 和之以闲推.故可达其情性, 形其哀乐。验燥湿之殊节, 千古依然;体老壮之异时, 百龄俄项。暖乎, 不入其门, 拒窥其奥者也。
文章作者:李榕城
文章节选自:《孙过庭的书法美学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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