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飞宇谈《傲慢与偏见》:私奔、家庭、认知、傲慢与报应(2)

题外话之三:认知

如果我们仔细,我们会发现,一部《傲慢与偏见》,它真正的主旨不在傲慢,而在偏见,严格地说,在消除偏见。我这样说自然有依据,因为达西从来不傲慢,是伊丽莎白“以为”达西傲慢。

我们先说小说的男一号,达西。这是一个出身高贵同时还有钱的公子哥,在小说的第一部分的第10章里头,达西和伊丽莎白第一次见面了,是在一个舞会上。我这么说吧,一个来自深圳的富二代或者富五代,他来到了偏远的小山村,参加舞会来了。舞会一直在演奏斯特劳斯的圆舞曲,突然,音乐换了,变成了大秧歌。来自深圳的富家子弟走到村姑王翠花面前,说:“翠花,你是不是很想抓住机会跳一曲秧歌呢?”

——大家不要笑,我在此说明一下:除了人名和音乐的名称,我刚才所说的这句话是从《傲慢与偏见》里头原封不动地实录下来的,是小说里的原话。达西的这句话里头有三个关键词,很想,抓住机会,秧歌。我们来替翠花想一想吧——你的话太傲慢了,什么叫“很想”?什么叫“抓住机会”?什么叫“跳秧歌”?你大爷!你以为我们乡下人只会跳秧歌?姑奶奶就是会跳也不和你跳!你凉快去。偏见就此产生。

既不是傲慢也不是偏见,那么,《傲慢与偏见》这本书到底写了什么呢?是一个人如何从偏见当中走出来、获得符合实际的认知。简言之,获得“真”知。

为了把话说清楚,我们来回顾一下《傲慢与偏见》的情节,也就是事态的发展脉络:

达西来到了乡下——乡下姑娘伊丽莎白以为达西傲慢——伊丽莎白对达西产生了偏见——伊丽莎白和舅舅去湖区旅游,意外来到了达西的老家,通过大管家雷诺兹太太的嘴,伊丽莎白知道了,达西从小就是一个品性优良的孩子——伊丽莎白的妹妹莉迪亚私奔了,她的舅舅加德纳出面了,挽救了莉迪亚——加德纳舅舅说出了实情,挽救莉迪亚的不是自己,是达西——伊丽莎白发现自己过于轻浮,她对达西的认识是错误的,是偏见——伊丽莎白最终接受了达西的第二次求婚。

这一回顾,问题清晰起来了,《傲慢与偏见》表面上是一部恋爱小说,骨子里,它是一部有关认识论的小说。这句话也可以这样说,奥斯丁描绘了一个有关认识论的故事,虽然她不是一个哲学家,虽然她未必真的思考过“认知”这个哲学问题。

重求真,重实证,重认知,重反思,这正是我要说的第三个题外话。

老实说,从文化心理上说,《傲慢与偏见》太欧洲了,甚至于,太英国了。它的文化基础或者说哲学基础是标准的英国式的,这一点尤其体现在求真这个层面。

关于求真,东西方是有区别的。哲学家邓晓芒先生系统地研究过这个问题,依照邓晓芒先生的说法,西方和东方在文化心理上都有“求真”的需求,然而,在方法上却又有所不同。前者的“求真”具有死心眼的性质,就是“真“本身,真就是真实,真就是真理。为了“真理”,一切都可以不管,“吾爱吾师,吾更爱真理”。A就是A,老师说A等于B也不行。东方人也求真,“真”很重要,但是,另一个东西也重要,那就是认知主体的态度,你必须“诚”。换句话说,东方的文化心理看重的不只是“真”,更是“真诚”。“精诚所至,金石为开”,这句话非常关键,“金”和“石”究竟是怎样的,这是西方哲学的重点,甚至是唯一的重点。东方的关切则有所区别,它不局限于“金”和“石”,而在当事人的态度。只要我们修身、养性,高度地忠诚,“金”和“石”的问题就不再是问题,它自己会“开”。有一句话我们都很熟悉,“只要关系有,喝什么都是酒。”换句话说,只要两个人都以诚相待,态度对了,酒固然可以是酒,水也可以是酒,可乐和橙汁都可以是酒。“喝什么都是酒”这句话是一把钥匙,可以打开东西方文化的区别。在“关系有”这个先决的态度面前,A可以是B,也可以是C,甚至D。换句话说,“真”与“真理”往往取决于我们的需要,它可以商量,随时都可以移动。——这是我对邓晓芒的转述,如果有误,错在我,不在邓先生。

好吧,现在,达西不是一个傲慢的人,伊丽莎白怎么办?是一味地坚持自己,还是反思、勇敢地修正自己?奥斯丁的意思很简单,伊丽莎白有能力反思自己和修正自己。用《傲慢与偏见》的小说情节来说,就是伊丽莎白承认自己对达西“有偏见”,同时接受达西的求婚。——在这个故事情节的背后,有一个巨大的东西,那就是实证。

我想这样说,虽然《傲慢与偏见》这本书不见得有多好,但是,它只能来自欧洲,甚至,只能来自英国。这个是由“求真”的文化背景决定了的,中国人不可能写这样的东西。我们的“求真”大多具有口号的意味,遇到具体的事情,尤其是“认知”,那是可以通过“做工作”这样一个特殊的途径来解决的。

对奥斯丁来说,“求真”的问题为什么如此重要呢?因为它牵扯到个人的幸福,——如果认知出了问题,或者说,出了问题之后不知道反思,不能够勇敢地修正,美好的婚姻就错过了。相反,如果能获得符合实际的认知,那就可以获得美满的姻缘。——这话是不是真的?我们不讨论,反正奥斯丁就是这么想的,她的小说也就是这么写的。

题外话四:傲慢

现在的问题是,要想让伊丽莎白修正偏见,自我革新,可以有许多路径。比方说,让伊丽莎白误以为达西“生活作风”有问题,或者说,让伊丽莎白误以为达西偷了东西。——通过故事的发展,它一样可以达到让伊丽莎白纠正“偏见”这个目的。那样的故事更劲爆、更具可读性。男人的缺点多了去,为什么奥斯丁会抓住“傲慢”不放呢?老实说,用“傲慢”来推动故事,这样的故事其实不好看。关于傲慢,这正是我要和大家探讨的第四个题外话。

我想谈两条,那就是,文化背景和时代对一个作家的影响。

首先我要说,一个作家,无论他具有怎样惊人的、颠覆性的才华,他依然会受到文化背景的影响,正面、侧面或者对立面。这个背景起码有两个方面,一,社会,二,家庭。社会文化的影响是共识,老师们谈得也比较多,可我想强调的是,家庭文化,就“影响的力量”而言,它的作用也许更大。我们应当注意到,奥斯丁出生在一个牧师家庭,这样的家庭强调道德、在道德上偏于保守主义,这个说得通。同样,因为家庭内部宗教氛围的缘故,这样的家庭对于“傲慢”和“谦卑”有着不同于常人的敏感与侧重,这个不仅说得通,更可以理解。

另一个就是时代。《傲慢与偏见》写于1796年至1797年,也就是18世纪的世纪末,它是工业革命如火如荼的时代,而事实上,工业革命是一个粗略的说法,一般来说,它起始于18世纪的50年代。但是,有一个是时间点是关键的,那就是1785年。这一年发生了一件大事,联动式蒸汽机正式投入使用。不要小看了这一台机器,它对人类生活的影响是革命性的。是它,给工业革命带来了异乎寻常的加速度。

可是,有一点我们不能忽视,在《傲慢与偏见》的开头,宾利和达西是坐着“四轮马车”来到乡下的。这是英国的乡村,我们尚未看见工业革命对它的影响。可以这样说,如果简奥斯丁再晚上十几年或者几十年,在小说的开头,来到内瑟菲尔德的也许就不再是马车,而是汽车或火车,如果是那样的话,这部小说就彻底不一样了。补充一句,《傲慢与偏见》出版于1813年的11月,就在11个月之前,那个即将书写“最好”和“最坏”时代的伟大作家,他刚刚来到人间,他是狄更斯。

另外的一点我们必须同样不能忽视,奥斯丁写作《傲慢与偏见》的时候,卢梭和伏尔泰离开这个世界也才20来年。所以,我想这样说——工业革命加速了,奥斯丁却没有做好准备,她尚未进入新的时代;启蒙时代远去了,奥斯丁的精神依然停留在那里。

启蒙运动,这是一个无限庞大的话题,谈论它我力所不能及。但是,就小说的内容而言,《傲慢与偏见》笼罩在启蒙运动的思想光环里头,这话我们可以说。启蒙运动起始于英国,中心却在法国,在法国发展,在法国壮大,然后,再一次波及四周,《傲慢与偏见》是启蒙思想在小说内部的具体体现,这话我们也可以说。

扼要一点说,启蒙运动的中心思想其实就一句话:争取世俗生活的幸福。如果一定要文雅一点,也可以换成康德的说法:“用人的眼光看人”。

那么,究竟是什么东西在影响我们“用人的眼光看人”呢?宏观地说,两个:宗教和封建。启蒙运动就是摒弃“宗教教义“和“奉天承运、皇帝诏曰”。如何才能摒弃呢?还是借用康德的说法,我们要“勇敢地使用我们的理性”。通过“勇敢的”理性,正确地认识自然、正确地认识社会,用“自然的法则”和“社会的法则”去替代“宗教教义”与“皇帝诏曰”。只有这样,人,才能成为“人的目的”,才能够告别蒙昧,才能够走向“明亮”。启蒙就是明亮,就是世俗的幸福。

那么,《傲慢与偏见》这本书到底说了什么呢?。具体说来,追求爱情,获得美满的婚姻,这和启蒙运动的精神——“争取世俗生活的幸福”——高度地契合。如果你们允许,我想这样说,《傲慢与偏见》就是一部关于启蒙运动的“主旋律作品”。

刚才我们说到了启蒙运动的几个关键词:理性、法则、明亮、幸福。这个是哲学意义上的,那么,把启蒙运动的精神换成接地气的说法,另外的三个关键词就出现了:自由、平等、尊重。

——自由。每个人都必须是自由的;

——平等。每个人都必然是平等的;

——尊重。人与人之间只能是相互尊重的关系,人不可以傲慢与自大,每个人都不可以做人上人。

《傲慢与偏见》写的是自由恋爱,不是包办婚姻,所以,自由在这里不是话题,免谈。但是,平等、尊重,这个就必须面对了。亲爱的达西先生,——你自己觉得你和我是不平等的?——你居然在我面前傲慢?——NO。

故事就此产生。奥斯丁选择了傲慢,这又有什么可奇怪的呢?

题外话五:结草与衔环

现在,利用最后的一点时间,我再来说点其它的题外话,我们先来看看奥斯丁所描绘的四对恋爱吧。

第一对,简和宾利。这是一对符合各种道德标准的好青年,他们体面,优雅,礼貌,最终,他们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第二对,伊丽莎白和达西,这是一对同样体面,优雅,礼貌的好青年,然而,他们有瑕疵,有缺点,经过自我修复和自我的更新,他们保持了优点改正了错误,他们自然也应当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第三对,柯林斯和夏洛特,他们自私,阴暗,但总体上还是好人,他们生活在一起了,但是,无聊,窘迫,可以过日子,却说不上幸福;

第四对,威克姆和莉迪亚,这是一对问题青年,男的卑劣,女的放荡。在达西、舅舅加德纳和舅妈加德纳太太的帮助下,他们虽说结婚了,但是,生活非常不幸,即使伊丽莎白不停地救济,他们的生活也是入不敷出的。

可以总结了。简单地说,奥斯丁是依照这样一个逻辑线索来完成这部小说的,——品性好的、做好事的人有好婚姻,品性不好的、做坏事的人则没有好婚姻,尽管在现实生活中这样的因果关系并不成立,但是,《傲慢与偏见》确实就是这么一个思路,这是一部以道德规劝为目的、因果报应为特征的小说。

说起因果报应,我们也许会非常开心,因为我们中国人很讲究因果报应,我们的文化心理里头有这个东西,我们的文学心理也是这样的。你们去把冯梦龙和凌濛初的《三言二拍》找出来统计一下,你们很快就会发现,因果报应的故事占有相当大的比例。

说起因果报应,我们也许会有这样一个结论,因为佛教强调因果,尤其强调轮回,是佛教导致我们产生了因果报应的文化心理。实际上不是这样,我们“因果报应”的基因在佛教来到中国之前就有了。

在我们的汉语里头,最能体现“因果报应”精神的,是一个成语,结草衔环。

我们先说“结草”。这个典故来自《左传·宣公十五年》。公元前594年,晋军和秦兵在辅氏(今天的陕西大荔县)交战,晋将魏颗与秦将杜回厮杀。难分难解之际,魏颗突然发现一个老人用草编的绳子套住了杜回,杜回被魏颗俘虏了。

为什么会出现这么离奇的事情呢?有原因。晋国大夫魏武子有一个爱妾,叫祖姬,她没生孩子。魏武子生病的时候对儿子魏颗说,我死了,让祖姬改嫁。到了临死的时候,老先生却改口了,说,我死了,让她殉葬。没想到,在父亲死后,魏颗没有执行父亲的临终遗言,他让祖姬改了嫁。魏颗认为,父亲临终前已经糊涂了,糊涂话不能当作遗嘱来执行。

晋军胜利的当天夜里,魏颗做了一个梦,他梦见了祖姬的父亲,祖姬的父亲告诉了魏颗实情。这个实情就是,因为魏颗做了好事,他救了祖姬的命,他从祖姬的父亲那里得到了福报。

“衔环”的典故则来自南朝吴均的《续齐谐记》,说东汉的杨宝在9岁的时候救了一只黄雀,一百天之后,黄雀飞走了。当天夜里,来了一个黄衣童子,告诉杨宝,说:“我是西王母的使者,是来谢谢你的。”表示感谢的礼物则是四个白环,这四个白环可以确保杨宝的四代子孙位列三公。后来,杨宝的儿子杨震,孙子杨秉,曾孙杨赐,玄孙杨彪,他们都做到了太尉。

现在我来布置家庭作业。同样是因果报应,我的问题是,《傲慢与偏见》里的因果报应和中国式的因果报应有没有区别呢?如果有,区别到底在哪里呢?我愿意把这个问题留给大家,我个人认为,这个问题特别有意思。

以上内容都是个人的一些浅见,是《傲慢与偏见》的题外话。因为切口比较大,不少话题实际上超出了我的能力,我也很勉强。不妥当不正确的地方恳请大家批评指正。

2018年11月10日

浙江大学“中华译学馆”成立典礼日

来源:人民文学出版社企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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