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半放河灯,不一样的鄂州七夕情人节!

旧时的农历七月,民间有许多传统节日和民俗活动,如“七夕节”、“中元节”、“盂蓝会”,以及“放生”、“放焰口”、“放河灯”等。其中的“放河灯”历史久远,它源于远古先民们对“烟火”的崇拜,盛于唐宋时期的宗教活动。尤其是在“中元节”(七月十五)的晚上,不管是城乡,特别是那些江河湖港的乡民们都要举行“放河灯”活动,故民间俗说——“七月半放河灯,一个心愿一盏灯……”

  河灯河灯,纸糊纸扪。旧时的老鄂城,一般在七月十三日之前就开始扎河灯。现在回忆起来,好像不完全是“纸糊篾扎”,全都是用红、白“油光纸”(有的地方用纱、绸)将河灯扎糊成碗状平底的白莲形、西瓜形、荷花形的河灯,然后在河灯的底部,涂上厚厚的一层溶化的“松香”(干后不进水),整个河灯讲究圆、薄、重心平稳,最后一道工序便是安灯捻儿倒上吃的油便成。

  人们将放河灯视为是一种“善举”,是对逝去的亲人的一种悼念,是对活着的人们的一种祝福。所以“七月半”的“午时”以后,一些寺庙的僧侣、城区街道,特别是农村举行“法事活动”设坛念经。待到华灯初上时,像城区的“寒溪塘”,东门、北门的江边,以及广大的水乡渔村,人们纷纷将点亮的河灯放在江河湖港里,让它随风漂荡。一时间,锣鼓声、鞭炮声、欢呼声响成一片,近看河灯闪烁摇荡,远望水天一色,天上的繁星与水上的河灯交相辉映……在如此美妙的夜色美景中,还夹杂着一阵阵的儿歌——“放河灯,放河灯,你的亮,我的明,有的打转转,有的晃不停,引得星星赶热闹,映在水里眨眼睛,是星星,是河灯?谁能分得清……”

  如今,随着时代的进步,传统的“放河灯”已逐渐演变成一种具有时代感的“文化活动”。人们可以不受任何“法事”的约束,将“河灯”放到江河湖海中,借物托情祝福远涉重洋的亲朋好友,祝福隔海相望的台湾同胞,追悼那些在地震中遇难的亡灵…… 

本文作者系鄂州市群众艺术馆副研究馆员、市著名民俗专家   邵文川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