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伴有一套房子,写的他名字,他已去世,我还可以做遗嘱嘛?

您好!

可以。

题主在此房中有自有份额,且有老伴儿份额的继承权,这些都可以认为是题主的“个人合法财产”。

示例:

将位于xx、xx(本人配偶,身份证号码xx)名下的房产中,属于我的份额和我可继承的份额,由xx(本人女儿,身份证号码xx)全部继承。

重点解释一下标粗部分。

题主可能无权对整个房产做出安排——当老伴儿过世之后,房子中的属于他的份额已经发生了继承,很可能多人有法定继承权。因此,房子不一定完全属于题主。

题主只能安排自己的份额部分:

  • 这套房子是题主与老伴儿的,虽然登记的是老伴儿名字,但是题主应该在此房中有自有份额。所以写上“属于我的份额”。

  • 老伴儿过世,在没有办理继承手续的情况下,房子应该还挂在老伴儿名下。但是题主对老伴儿这一部分份额已经有了法定继承权。所以,加上一句“我可继承的份额”。

这两个意思组合在一起,即可表明题主在这个房子中有的全部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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