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
上六:大君有命,开国承[44]家,小人勿用。
《象传》曰:大君有命,以正功也。小人勿用,必乱邦也。
“大君”指六五之君;“有命”谓论功行赏;“开国”,谓新封建诸侯也;“承家”,谓使之为卿大夫也。此爻外卦变则为艮,艮为门阙,有家之象;《坤》为土,有国之象。上爻居上卦之极,在师武功之终,即战定功成,旋凯行赏之时也。九二主帅,首功也,以“开国”封之;六四“左次”与有功也,以“承家”赏之;六三以柔居阴,舆尸败北,是小人也,诫勿复用;上六在大君左右,于师无所事,然在内而参赞王命,以尽将将之道,功亦大焉,故赏亦同之。审其功之大小,辨其罪之轻重,赏必公,罚必行,是皆大君之命也,故曰“以正功也”。若夫汇缘以邀功,遮饰以免罪,则非九五之命,是失其正矣。至于小人在军旅中,或以驰驱而效力,或以勇敢而获胜,未始无功也,但当赏以金帛禄位,不可使“开国承家”,以杜后患。《象传》曰,“小人勿用,必乱邦也”,戒之深矣。此爻居上卦《坤》之极,伏卦为《乾》,大君之象。下卦《坎》为盗,盗即小人,故以“勿用”警之。
【占】
○ 问家宅:爻曰“大君有命,开国承家”,知是家必是阀阅巨室也。“小人勿用”,为其后嗣戒也。
○ 问营商:上六辰在巳,得《巽》气,《巽》为商,“近利市三倍”,此家必由商业兴家。《巽》又为命,爻曰“大君有命”,又将因富致贵,家道日隆。但因富生骄,比呢小人,所宜戒也。
○ 问功名:上六居卦之终,谓当论功用赏之时,正见功名显赫。在《震》之长子,自能克家,惟《坎》中男为不可用也,故曰:小人勿用”。
○ 问婚姻:《师》三至六为《坤》,《坤》妻道也。爻曰“开国承家”,两姓俱是巨室;曰“大君有命”,媒的必是贵人。吉。
○ 问六甲:生男,主贵。
【例】 某贵显罹胃癌之病,余访问之,适有元老院议官三人在坐。议官问余曰:此君维新际与元老诸公,同有伟功,他人俱邀爵位恩典,此君独未得其荣,今患大病,恐罹不测,我辈以朋友谊,将以此有请于君,未知得达其愿否?请占一卦。筮得《师》之《蒙》。
断曰:此公有功于国家,人之所知,朝廷必有以酬之,固不俟言。今此卦曰“大君有命”,知爵位之赐,即在此数日内也。
后果六日,承赐男爵恩典。
(附言)六十四卦中,《师》、《比》、《同人》、《大有》、《随》、《蛊》、《渐》、《归妹》八卦,谓之归魂,人若占命数,而得此卦,上爻为命尽之时。《系辞传》曰“原始反终,可知死生之说”,由此卦而知其终也。盖人之生死,有正命非命之别。心魂之依附肉体,譬如人身之寄寓家宅也。心神脱离肉体,犹家宅之借限已满也,魂去身死,谓之正命;限期未满,或家宅破坏,遂臻疾病,其他非常灾眚,肉体已殪,心魂遽绝者,谓之非命。欲救此非命之死,恐良医亦无可如何也。三百八十四爻中,得正命而死者,惟此八爻而已。鸣呼!人之死生,亦可哀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