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轼在欣赏书法作品时,是如何品评的?
苏轼在品评书法作品时不以一种单一的审美风范为宗,而是主张以多元的“包容无碍”的“圆融”之美加以赏析。苏轼在《次韵子由书里》对书法作品提出了“端庄杂流丽,刚健含婀娜”的要求,他在《题鲁颜公书画赞》中,认为颜真卿的《东方朔画赞》,即紧凑又不失清远,虽字体大小不一,但气韵贯通。我们从中可以看出,一件书法作品的风格是多样的,但是又紧密相连,它们“包容无碍”地同时存在于作品之中。
《书砚》是苏轼从具体字形结构的角度,谈论关于笔墨字形书体如何达到“圆融”之美的一篇文章。他说:“砚之发墨者必费笔,不费笔则退墨。二德难兼,非独砚也。大字难解密,小字常局促;真书患不放,草书苦无法;茶苦患不美,酒美患不辣。万事无不然,可一大笑也。”这就是说,不同的字体、书体各有短长,所以要达到“圆融”是非常不容易的。
苏轼在书法实践上也强调“通融无碍”创作观。在苏轼的书论中,所谓“通融性”是指书法与绘画、诗歌等不同艺术门类具有相通性;个别艺术内部,如不同书体之间的关系也具有相通性。书法中的篆、草、隶、行、楷等书体的发展虽然有先后之分,但又有紧密地联系。并且,各种书体虽然在形象的显示方面各自不同,但同样关系密切。
各种书体因为时代与书家的缘故又各自分为多种书风,各种书风的差距虽然很大,但在审美本质上是休戚相关的,即各种书体、书风所遵循的基本法则是一致的。也就是说,只要掌握了这个基本法则,就可以举一反三。
苏轼在给蔡襄书法作品所作的跋文《跋君谟飞白》中就明确指出:“物一理也,通其意,则无始而不可……世之书篆不兼隶,行不及草,殆未能通其意者也。”这就是说,篆书、隶书与行书、草书有着相同的一面,蔡襄楷书、行书、草书、隶书均能随心所欲,就是因为他真正掌握了书法各书体之间“通融无碍”的规律。
苏轼在《小篆〈般若心经〉赞》中明确用佛教般若思想来阐述他对于各种书体、书风“通融无碍”的创作观:“草隶用世今千载,少而习之手所安。若舌于言无拣择,终日应对惟所问。忽然使作大小篆,如正行走值墙壁。纵复学之能粗通,操笔欲下抑寻索。譬如鹦鹉学人语,所习则能否则默。心存形声与点画,何暇复求字外意。世人初不离世间,而欲学出世间法。举足动念皆尘垢,而以俄顷作禅律。禅律若可以做得,所不作出安得禅。善哉李子小篆字,其间无篆亦无隶。心忘其手手忘笔,笔自落纸非我使。正使匆匆不少暇,倏忽千百初无难。稽首《般若心经》,请观何处非般若。”
苏轼认为“世间”和“出世间”本来是一个东西,由于人的“执着”,世人离不开“世间”,但却要学脱离“世间”的“法”,去追求一个脱离尘垢世界的“法”。“尘垢”与“禅律”本来就在一念之间,但人因为有“分别”之心,便另外找出一个“俄顷”的时间追求“禅律”。其实,禅律本不可得,世人只是自寻烦恼。《般若心经》虽以小篆写成,却让人有“无篆亦无隶”的感觉。这是因为创作者心忘其手、手忘其笔,使心中的“形声”、“点画”自然而然地流露,从而摆脱了“我执”的驱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