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谓之水泥制品? | 环评五四三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中,“水泥工业”定义为:“本标准指从事水泥原料矿山开采、水泥制造、散装水泥转运以及水泥制品生产的工业部门。”

那么,何谓之水泥制品?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中“3021 水泥制品制造”的说明:水泥制品制造指水泥制管、杆、桩、砖、瓦等制品制造。因此,水泥制品指的是水泥制管、杆、桩、砖、瓦等。

问题:水泥砖生产废气排放应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吗?

答案是否定的。《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9620-2013)的“适用范围”中提到:“本标准适用于以粘土、页岩、煤矸石、粉煤灰为主要原料的砖瓦烧结制品生产过程和以砂石、粉煤灰、石灰及水泥为主要原料的砖瓦非烧结制品生产过程。本标准不适用于利用污泥、垃圾、其他工业尾矿等为原料的砖瓦生产过程。”因此,水泥砖生产废气排放应执行《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9620-2013)。

水泥制品及水泥砖生产废气中TSP排放限值对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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