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代鄂国问题考辨
商代鄂国问题考辨
商代是否有鄂国存在?这是认识到甲骨文丧字被误释为噩字以后一直未能解决的问题。
关于商代的鄂国,传世古籍也存在出入。《史记》有两条关于鄂国材料。第一条见于《殷本纪》,其曰:“[商纣王]以西伯、九侯、鄂侯为三公。九侯有好女,入之纣。九侯女不憙淫,纣怒,杀之,而醢九侯。鄂侯争之强,辨之疾,并脯鄂侯。西伯昌闻之,窃叹。崇侯虎知之,以告纣,纣囚西伯羑里。” 第二条见于《鲁仲连邹阳列传·鲁仲连传》,其载鲁仲连曰:“昔者,九侯、鄂侯、文王,纣之三公也。九侯有子而好,献之于纣,纣以为恶,醢九侯。鄂侯争之强,辨之疾,故脯鄂侯。文王闻之,喟然而叹,故拘之于牖里之库百日,欲令之死。”南朝宋人裴駰《集解》在《殷本纪》条下引晋人徐广曰“[鄂]一作邘,音于。野王县有邘城。”[16]在《鲁仲连邹阳列传·鲁仲连传》条下引徐广曰“鄂,一作‘邢’。”[17]《汉书·古今人表》无鄂侯而有 “邢侯”。[18]凡此表明,鄂与邘、邢涉及到文字和国别方面的三角矛盾,尚须进一步加以辨别和论证。
宋代罗泌《路史·国名纪六》认为《史记·殷本纪》“或作邘非。”“邢侯,亦纣三公,或云即鄂即云邘侯,俱非。”又引西汉末刘歆《世经》“邢侯事纣以忠谏死”为证并指出:“邘为文王所伐,文王岂伐贤哉!”[19]清人梁玉绳则认为“《史记》的异本是‘邢’字,徐误为‘邘’。而鄂即邢也。”[20]其《汉书人表考》曰:“邢侯即鄂侯也。”[21]从《史记》相关材料及后世学者的意见来看,主要涉及到三个方面的问题。
其一,鄂、邢、邘三个方国是否并存于商代后期。就鄂国而言,从新近出土的噩国青铜器铭文来看,西周初年,汉东地区存在噩(鄂)国(详见下)。这个噩国应是臣服于周的商代旧有方国。关于邘国,《史记·周本纪》有商末周文王剪商“伐邘”的记载,《韩非子·难二》“邘”作“盂”。帝乙、帝辛甲骨文 “王来征盂方”《合集》36516号),表明商末的邘国即盂方。商代西周时期“邢”字在古文字中多作“井”。帝乙、文丁时期甲骨文有“执井(邢)方”(《合集》33044号)等记载。凡此均表明商末鄂(噩)、邘(盂)、邢(井)三个方国在商代晚期并存的情况。
其二,鄂、邘可能是字形字音相近致误。 噩字用为地名分化出字,在战国秦汉时期一般隶书写作、等形,可能与邘字形或字音相近而致误。
其三,鄂、邢致误可能与“纣三公”的不同传说有关。如《吕氏春秋·行论》云:“昔者纣为无道,杀梅伯而醢之,杀鬼侯而脯之,以礼诸侯之庙。文王流涕而咨之,纣恐其畔(叛),欲杀文王而灭周。”东汉高诱注:“梅伯、鬼侯皆纣之诸侯也。梅伯说鬼侯之女美,令纣取之,纣听妲己之谮,曰以为不好,故醢梅伯、脯九侯,以其脯燕诸侯于庙中。” [22]西汉刘安主编《淮南鸿烈·俶真训》、东汉王符《潜夫论·潜叹》也有高注类似的记载,余嘉锡考证认为高注“必出于周秦古书矣。”[23]《帝王世纪》云:“邢侯为纣三公,忠谏被诛。”[24]凡此等等,《汉书·古今人表》纣三侯作“梅伯、邢侯、鬼侯”当是综合相关史料时所产生的错误。“纣三公”中的鄂侯,不仅见于《史记》正本《殷本纪》、《鲁仲连邹阳列传·鲁仲连传》而且还见于《战国策·赵策三·秦围赵之邯郸》,《韩非子·难言》载被纣所杀诸侯大臣云:“故文王说纣而纣囚之,翼侯炙,鬼侯腊,毕干剖心,梅伯醢。”显然前三者属纣三公,故诸家者皆谓翼侯即鄂侯,梁玉绳《汉书人表考》云:“《韩非子·难言》称纣炙翼侯,亦即鄂侯。《左》隐五年:邢人伐翼,翼侯奔随,六年纳诸鄂,谓之鄂侯。《史楚世家》:熊渠中子红为鄂王。《吴越春秋句践阴谋外传》号翼侯,盖地相近。” [25]凡此,可见商末纣三公有在鄂侯国之事在古籍尽管真伪混杂,但去伪存真,鄂的存在还是可信的。而且古籍也有名鄂的地名见于商代后期的,如《史记·晋世家》唐代司马贞《索隐》:“唐本尧后,封在夏墟而都于鄂。” 南朝宋人裴駰《集解》引《世本》:唐叔虞“居鄂”。张守节《正义》引《括地志》“故鄂城在兹州昌宁县东二里。”[26]今山西乡宁县东。
再从甲骨文来看,尚不见有直接可释鄂的字,唯有用为地名和族名及人名的屰(逆)或因读音相同,可通用。
甲骨文有屰字,写作:(《合集》第10961)、(《合集》26879号)形,隶定则为:屰。屰字见于东汉许慎的《说文解字》干部,其曰:“(屰),不顺也,从干,下屮。屰之也。”[27]又辵部曰:“逆,迎也。从辵(辶),屰声。关东(指陕西以东)曰逆,关西曰迎。”[28]逆是屰字的孳乳字,同义同声,故可通用。清人段玉裁《说文解字注》:“屰,后人多用逆。逆行而屰废矣。”[29]实际上,早在甲骨文中,屰、逆就已通用。如《合集》第2960正号“贞呼取屰”;《合集》第7058号屰作逆,其词句“贞勿呼商取逆。”(1期)就是明证。屰属整体象形字,许慎《说文解字》将屰字分解成“从干,下屮”,显然是错误的。罗振玉考释此字说:“为倒人形,示人自外入之状,与逆同字同意。”[30] 台湾学者李孝定说:“倒大为屰,与倒人为匕意同。”[31]逆,在甲骨文中用为迎击、迎受,逆祀、贞人名、地名、族名。用为地名和族名,咢、鄂是屰(逆),上古读音相同,均为铎部疑纽入声字,故可通用。如西周未年楚金文《楚公逆钟》楚公逆的逆字,《史记·楚世家》写作“咢”,《史记·十二诸侯年表》写作“鄂”,此即屰(逆)、咢、鄂通用之证。
用为地名者如武丁时期甲骨文:“韦贞:呼田于逆。”(《合集》10961号)用为族名的如武丁时期甲骨文“扶角取逆刍。”(《合集》112号)“逆入十。”(《合集》270反)。这些用于地名和族名的屰(逆),是否就是文献中的鄂字,尚难断定,且存在疑问题。疑问之一,从廪辛、康丁时的甲骨文“戍 (屰)其雉王众?戍 (屰)弗(不)雉王众?”(《合集》26879号)来看 ,屰(逆)族族系与一般方国族类略有差异。疑问之二,(屰)用为地名族名虽可与鄂读音相同,但在字形上没有继承关系,如果不是因其他原因在廪辛、康丁以后,或商末将屰(逆)改为噩的话,是不法理解的。因缺少相关资料论证,姑且在此存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