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纳《艺术的哲学》——艺术中的理想
本文摘自新浪博客,博主魏晋风度。
艺术的本质在于表现事物的主要特征或者主要观念,它是时代精神和社会风俗的产物,但在艺术世界里,艺术品存不存在等级之分?理想的艺术品应该具有什么特征?丹纳继续以实证主义方法追求他的艺术理想。
丹纳在对艺术的本质的论证过程中,可以清晰的看到艺术的本质就是对事物特征的表现,因此,依据其定义只要作品表达了作者的观念,就应该有其自身价值。每件作品在现实中都有它的存在价值,在艺术中都有地位,但他们的地位往往是不同的,存在着等级之分、有不同的价值,文艺复兴时期绘画的价值明显高于其他时期的作品,如关于丽达与天鹅的故事,很多画家都有过相同的作品,但达芬奇笔下的丽达相比较柯勒乔而言,明显价值更高,原因何在?丹纳认为,艺术的价值就在于表现特征的“重要程度”、“有益程度”、“效果集中的程度”三者对于艺术的价值具有决定作用,他们越重要、对人类越有益、效果越集中,那他们在艺术世界里就有更为重要的价值,越接近艺术的理想世界。
所谓特征的“重要程度”主要是指在事物的结构中一种特征比另一特征更为重要,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前一特征不容易变动,更容易抵御外在和内在力量的袭击,如一个持续二三十年的思想感情和风俗比浮在表面的持续三四年的生活习惯与思想感情要重要;一个非常广阔深厚的历史时期(如中世纪、文艺复兴时期)比一个时代(法国大革命时代)的思想感情重要;而一个民族的气质和特性比一个历史时期更为重要。而越是表现特征重要的作品他们往往也越伟大。
《神曲》是中世纪人们的人生观;《浮士德》是十八世纪人们的人生观;《荷马史诗》是表现希腊民族特征的深刻表现。相反,越是表面的,越是容易销声匿迹;在人体艺术中,最稳定的便是骨骼、关节的连接、肤色,而表现人体的衣服或装饰则是最低级的,画意极少而文学意味重的作品在艺术中仍处于较低级别。因此可以得出结论:艺术品等级的高低取决于表现的历史特征或者民族特征的重要程度,越是表现稳定的、深刻的特征,越容易成为伟大的作品。
所谓特征的“有益程度”则是特征的另一面,“重要程度”是一种力量和别的力量的关系;而“有益程度”则是它对自身的关系,它对自己也发生作用,能够推动人类对美好事物的向往和追求。在文学作品中,写实主义作品等级最低,表现坚强而不健全、精神不平衡的作品更高一阶,再上一级就是表现完美的人物、真正的英雄;最高一级的便是表现先知、神明的作品。而在绘画作品中,最低一级的是有心取消这些特征的作品,如缺少健康、缺少高贵的作品;再上一级是表现一个民族一个时代要素的作品;在高一级则是精神与性格完全发展的作品;最高一级的便是既有完美的肉体又有高尚精神的人,之所以最高级的最有价值,就在于它更加有助于自身特征的发展。
所谓特征的“效果集中“则是各种艺术中的原素的集中,在艺术品里,每种艺术形式有不同的结构和特征,他们的这些结构和特征构成艺术品的关键,在文学作品中,人物、情节、风格三要素最为要紧,在人体绘画作品中,骨骼、色彩、线条最为关键,各种原素的集中程度越高,事物的主要特征就越明显,作品也就越优秀、越杰出。
丹纳通过论述特征的“重要程度”、“有益程度”、“效果集中程度”揭示艺术的价值等级,也描绘了他心目中的艺术理想。这对于我们分析艺术品、解析艺术品具有很大的指导作用,同时,他的观点对于后世艺术家进行艺术创作也具有指引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