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原本可以更好——浅读《心理罪之教化场》

我记得以前玩捉迷藏,偷偷摸摸躲在漆黑的地方还不放心,一定要拿什么把自己全身盖住。哪怕后来我当鬼的时候,发现那片漆黑的地方看向光亮的地方可以看的一清二楚,但从光亮的地方看漆黑的地方压根什么也看不见。这种事我想不仅是我,应该是个人都有这种情况,有个更常见的例子就是怕鬼就钻被窝,被窝刀枪不入鬼怪莫侵。
就这种事情,别人说出来那一定会觉得很搞笑,可实际上自己遇到这种情况做的恐怕也差不多。人往往喜欢用自己的感受去对外界做出判断。旁观者清,因为旁观者不会感受到当局者那种心情,所以更加理智。可也正因为理智,让我们只能感受到那些强烈的情绪,太过普通一点一滴,除非经历过类似的情况,否则是很难切身感受的。
比如有人杀了人,我们只会批判他的罪行,却很少关心他为什么去杀人,这个“为什么”并不是指杀人的原因,而是指他为什么会成长为杀人犯。我们往往只追究恶的果,因为一颗果实是酸是甜我们尝一下就知道,但却不会去深钻恶的因,因为那太细微持久了,雨水,播种,不断地施肥,看护,这些都是非常平淡的事,无法感受,也就无法理解。
《心理罪之教化场》,就是在恶的“果”里面,剖析出“因”来。
这部小说从细的来看,是有两条线的,两者相互交错,共同构成了一个悲剧的故事。其实这个故事没必要分两条线写,但正如之前所说,“因”往往平淡,一般人很难带入,主线如果让人觉得太过玄乎,那就用支线来调动读者的情绪。主线是逆推回去,支线则是顺着过来,前者先讲杀人再讲述其原因,后者先讲述原因再讲杀人,到最后百川归海,所有的故事都那么不可思议,等到结局时一看,却又觉得是那么自然,其手法可谓精彩。这也是我将其当做《心理罪》系列的巅峰之作的原因。后面的《暗河》和《城市之光》隐约脱离了心理画像和推理的要素,转成了主角拯救世界的警察小说;前面的《第七个读者》和《画像》也同样精彩,但表现手法没有《教化场》好。
故事从一起杀人案开始说起。市电视台带着一个名叫罗家海的人去某名老师家录制节目,内容是感恩教师,而罗家海却在进门问清被害人的身份后毫不犹豫捅死了他,并且劫持了一名九岁的小女孩,之后罗家海被捕,但他一心求死,怎么也不肯开口,方木以其优秀的心理学知识成功劝导罗家海坦白,原来他之前还背有一条人命,不过他的杀人动机却情有可原,方木因此在审理时不惜得罪被害人家属也要为其提供有利证词。而罗家海的辩护律师姜德先不知出于什么目的,在一审之后居然教唆罗家海逃跑,并且在此过程中不惜一切协助他。
在对罗家海的追捕过程中,一名骑警因车祸而受伤,众人手忙脚乱之中没有人发现这名骑警的配枪已被人偷走。此时的方木却不在追捕行列,在法庭上出席之后,他就赶往了另一个犯案现场,一个充满了仪式感的抛尸现场。
这部小说的主线和支线都于此展开。
细节内容由于篇幅问题不好多说,剧情是:在罗家海出逃之后,方木所在的c市接二连三出现了杀人案件,并且抛尸现场都极具特色,但奇怪的是这些抛尸现场的特点在犯罪心理学上没有什么共同点,所有的被害人也都没有任何联系。随着一件件案件发生,以及调查的缓缓深入,方木了解到这是一个互助杀人的组织,但很奇怪,他们的目的并不是单纯杀人泄愤,更像是寻找解脱。而后在搜索罗家海的过程中,一个叫做周国清的老头突然出现,这个人是一个孤儿院的院长,也是方木极为尊敬的人,但也是这个人,在几十年前一手策划了名为“教化场”的实验项目,目的是为了研究人类的行为是不是可控的。此项研究是非人道的,在不久后就出现了研究对象自杀的情况,周国清于是立即终止了此项目。但他的助手杨锦程却私下继续,并且手段变本加厉,对研究对象刻意制造了许多难以磨灭的心理创伤,而这些有着心理创伤的人,在几十年后策划了前面那一起起杀人事件。
然而所有的资料都是被藏起来了的,这些研究对象根本不知道“教化场”的事情,罗家海出于好奇引出了背后主导者——杨锦程的助手陈哲。陈哲为此杀人灭口,再用此诸多杀人事件胁迫杨锦程把研究结果交给他,杨锦程却不仅不受胁迫,反而设计让周国清杀了陈哲。
在这些事发生的同时,两个小孩子在目的地为“深渊”的路上悄然跨出步伐。杨锦程太过在乎他的学术研究,对自己的儿子杨展漠不关心。杨展本身母亲早死,自小缺乏关爱,稍有错误还会遭受家暴,越是如此,越是叛逆,在这期间,他遇到了一个女孩,叫做廖亚凡。
廖亚凡是周国清孤儿院收养的,关于她的身世,又牵扯到了《心理罪一:第七个读者》,不多赘述。孤儿院当时面临拆迁,廖亚凡很清楚,一旦孤儿院没了,她也将无所依从,前路一片迷茫,在恳求方木无果后,杨展突然说可以带她走。两人一者想逃离,一者茫然无措,但在出逃当日,杨展被他父亲拦住,廖亚凡一人登上火车,杨展好不容易燃起的反抗的勇气终于成了灰烬,一枪杀了他的父亲,开头那个骑警丢失的枪是被他偷了。
故事的结局有两个,一个是前面的,另一个是杨展对外人开枪,说跟杨锦程一起不如进监狱,并吐了一口痰在他脸上,杨锦程一生给别人制造心理创伤,终于也尝到了这种痛苦,一枪结束了自己的性命。
故事的最后只有姜德先和互助组织的另一名成员被法律所制裁,这还是他们自首的。似乎命运早已安排好一切,任你卑微如蝼蚁,任你高傲如苍龙,也不过是落得个尘归尘土归土。
这部小说,整个故事都围绕着一个主旨展开,就是“追求根源”。就如同这部小说的导语写的,小说没有境界是因为没有人性。很多时候我们看小说,只会看到一个人做了好事或者坏事以及为什么做好事或者坏事,但没有人考虑做好事和做坏事的人,是怎么来的。故事的一开始就一定有好人和坏人,可是好人为什么是好人,坏人为什么是坏人,没有人会去探究,似乎他们都是天生的好人和坏人。
这部小说里的犯人们极度残忍,却也极度愚昧可怜。他们听从陈哲的安排,将以前“教化场”的志愿者在他们身上做过的事情再次重演,然后杀掉当年的那些志愿者,以此寻求解脱。然而真正解脱的方法并不是这个,窗户被打破了需要的是一双巧手来修理,而不是杀了打破窗户的人窗户就能自动恢复,杀人只能泄愤,得不到救赎。这是一个很简单的道理,比如有人笑话你丑,你从此变得自卑,就算你杀了他你还是不敢在别人面前抬头,但如果很多人夸你样貌非凡,你一定能鼓起勇气来。因为虽然发泄是必须的,但问题的根源不是你很生气,需要泄愤。
这里并不是要求大家成为圣母那样,以德报怨。小说里所有的作恶者都得到了惩罚,惩罚是必要的,我们需要考虑的是怎么去惩罚,怎么救赎自己。
而除了救赎的“根源”以外,还有一个“根源”,就是,这颗恶果,究竟是谁种下的?我记得以前看过一个故事,说是有个人从小喜欢偷东西,他母亲不仅不劝阻,反而夸赞,以致他后来越偷越大,终于被捕判刑。小偷被判刑,但法律却责罚不到他母亲头上,那个小偷会被人骂“从小不学好”,却没有人骂“从小没教好”。很少有人意识到,“教”比“学”来得重要,因为只有别人教了,我们才能学,这事孟母很清楚。
小说最后的矛头指向了杨锦程,因为种下这颗恶果的人,往往比恶果本身更加可恨。我们痛骂某电疗学校,但就算他们关闭了,只要还有甩手父母,就一定会有第二个这样的学校出现。
这也是这部小说的主旨——不要成为种恶果的人。这不仅仅是从大的方面来说,有时候一句恶语,一个冷漠的表情,都会在不知不觉中伤害别人。有多少人因为一句“你唱的真难听”从此不敢在公众场合唱歌?这种矫情的小事说来可笑,切身感受的时候却是那么沉重,但就因为无法切身感受,导致了多少对别人内心的肆意践踏?
小说里那些人成为杀人犯,廖亚凡抛弃一起生活的大家独自远去,杨展成为了弑父的叛逆少年,这一切,原本可以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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