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房东与二房东出现争议,承租人该怎么办?
【引言】一房屋承租人经过大房东的同意,将门面房转租给了新的承租人,现在大房东与二房东因为租金产生争议,新的房屋承租人还想租赁这个房子,此时新的房屋承租人该怎么办才能保住继续承租呢?
【问题解答】
这个问题属于在房屋转租关系中,承租人如何保护自己承租权的问题,对此提出如下几点意见:
其一、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二房东经大房东同意,可以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房屋租赁合同》与《房屋转租合同》都是合法有效的,即,法律准许二房东将承租房屋的部分或者全部转租给他人。
其二、如果,因二房东拖欠大房东的租金,大房东提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时,次承租人有权请求代替二房东,向大房东支付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从而保全对房屋继续承租的权利,这个做法法院也会支持。
其三、这种情况可能会出现次承租人向二房东多支付了租金,为此,次承租人有权向二房东索回多支付的房屋租金,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二房东返还多支付的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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