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改良的先行者,一代文学巨匠――王安石
社会改良的先驱和文学巨匠――王安石
王安石(1021――1086),字介甫,号半山,抚州临川(今江西)人。中国十一世纪伟大的改革家(列宁称),文学家,诗人,词人,唐宋八大家之一。卒后追谥荆国公,世称王荆公。
青年才俊 盛气凌人
青年时期的王安石便游历天下,视野开阔。行万里路,读万卷书的他藐视孔孟儒学,“此时少忙自员恃,意气与日争光辉'立志打破世俗,造福人民。他的这一观念注定了他人生的大格局。
宋仁宗庆历二年,公元1042年,青年王安石到开封参加科考,本来甲科第一,结果因其年少轻狂,考卷中有“孺子其朋”的语句,惹怒仁宗,被取消第一,改为甲科第四。进士及第后的王安石心怀天下,主动要求到地方工作,出任淮南判官一职。传说王安石每日办完公事后,都通宵夜读以精其志,研读诗词文章及治国法典。
宋仁宗庆历七年,公元1047年,王安石改官鄞县(今浙江宁波)县令,时年鄞县大旱,他一上任鄞县便是“日射地穿千里赤,风吹沙度满城贵'的凄凉景象。面对如此情形,王安石决心从鄞县做起。他率领县衙从僚开始了对万灵、青玉山、芦江、洪水湾、桃源及青道的实地考察,足迹遍及鄞县全境。开渠挖堰,兴修水利,短短几年时间,使鄞县面貌一新,王安石也成为深受当地百姓爱戴的地方官。鄞县的改造成功,也使他有了要将此方法推行全国的想法。
宋仁宗皇佑元年,公元1049年,王安石在鄞县的功绩颇受仁宗赏识,奉命入京师。王安石怀着远大抱负和对鄞县的难舍之情入京,兴奋溢于言表,“自怜湖海三年隔,又作尘沙万里行'。
皇佑二年,王安石被调任舒州(今安徽潜山)通判,参与地方管理。嘉佑二年,公元1057年,调常州知府,同年改提点江东刑狱。《游褒禅山记》就这一时期的名作。
宋仁宗嘉佑三年,公元1058年,面对国家的积贫积弱,王安石写了著名的《上仁宗皇帝言事书》,书中措词激烈,批评朝上一味墨守成规,因循守旧,不知“变更天下之弊法',提出国家要强盛,必须要变革,“立法度以变衰坏之俗,改易更革'。
太祖治天下以来,大宋以孝为为先,推崇儒学,王安石骤然提出弃儒尊法,立即遭到韩琦,富弼等官僚权贵的反对,朝中官员和老百姓也没有人出来支持他,万言书成了一堆废纸。王安石这一时期的经历造就了他深婉遒劲,奇崛峭拔的文学风格。《登飞来峰》、《叠题乌江亭》、《桂枝香.金陵怀古》……
胸怀天下 锐意革新
熙宁二年,公元1067年,宋神宗即位。为摆脱北宋日渐衰败,财政收入日显枯竭的窘况,公元1069年,宋神宗破格任命王安石为右谏议大夫,参知政事,次年,拜相。拜相后的王安石立刻提出推行变法,提议一出,朝内轩然大波,以司马光为首的反对派反响强烈,百般阻扰。神宗皇帝眼见国家日败,唯有变法一条道路可行,就同意了王安石变法的主张。
《青苗法》在一片反对声中推行开来,《青苗法》提出农作物在青黄不接的时候,由政府向农民贷放钱粮,待农民收获后,再归还政府。《青苗法》后不久,又相继推出了《农田水利法》、《均输法》、《保甲法》、《免役法》、《市易法》、《方田诸役法》等。
在一系列新法推动下,使北宋经济和国家形势暂时出现转机。新年来临,王安石面对变法后取得的小成果,难抑心头喜悦:“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千门万户瞳瞳日,总把新桃换旧符”。
煕宁六年,公元1073年,北宋举国大旱,司马光等人便伪造《流民图》以蛊惑圣上,说这次大旱是王安石造成的,使神宗对变法的态度产生了动摇。熙宁七年,公元1074年,王安石在保守派、反对派、地主权贵的联合打压之下,辞去相位,退居金陵。
王安石罢相后,由于吕惠卿等人在新法执行过程中贪私利和急功,引起朝中大臣的不满,熙宁八年,公元1075年,神宗召王安石回京复相,继续推行新法。熙宁九年,因为司马光等在政治上对王安石的孤立,以及王安石爱子王雱英年早逝所带来的打击,他心灰意冷,再次罢相退居金陵,全身心投入到做学问中去。这一时期代表作《梅花》、《浣溪沙.百亩庭中半是苔》等。
变法失败
宋神宗元丰八年,公元1085年,神宗病死,哲宗继位,哲宗年幼,由其母高后幕后执政。高后首先恢复祖上法度,然后启用司马光任宰相,保守派重新掌握了朝中大权。
司马光上任后,新法一一被废除,朝中还吸收了一大批反对变法的人做官。元祐元年,公元1086年,病榻之上的王安石听到新法被全部废除的消息,在极度伤感和悲愤中离世,终年六十六岁。
王安石变法的失败,是中国封建社会特有的社会性质所决定的,面对没落的封建制度,他的变法只是一种改良,却无法从根本撼动;王安石变法只是为了缓和地主阶级复杂的内部阶级矛盾,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普遍支持;变法大大触动了地主阶级和权贵的利益,所以,王安石变法的失败是必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