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费

护理费是指生活需要特殊照顾或无法自理的人,如住院病人,或在家因疾病日常生活不便,需要他人护理而支出的费用。

  • 中文名

  • 护理费

  • 种    数

  • 三类

  • 计费1

  • 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

  • 计费2

  • 护理人数

  • 计费3

  • 护理期限

  • 计费4

  • 护理级别

分类

编辑 语音

1、依据护理期间的不同,可以把护理费分为三类:

① 是受害人在治疗期间,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护理费;

② 是受害人在伤情治愈后的康复期间,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护理费;
③ 是受害人因残疾而永久性丧失生活自理能力,需要他人的长期持续帮助而支出的护理费。
注:在受害人住院治疗期间,医院统一安排的护士护理的费用,因为已纳入医疗费的范围,因而不应列入护理费。
2、按照护理人员的不同,也可将护理费分为三类:
① 是聘请专门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员的护理费用;
② 是受害人的亲属或配偶进行护理的护理费;
③ 是受害人雇佣其他人员进行护理的护理费。
注:受害人的亲属和配偶进行看护时,虽然表面上没有支出费用,但是,这种看护活动仍然具有金钱价值,此种出于亲情的行为不能施惠于加害人,所以加害人也应当支付费用。

计算标准

编辑 语音

护理费数额是由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护理期限、护理级别等要素综合决定的。
1、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
①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② 护理人员没有收入的,无论受害人是否实际支付给护理人员以报酬,均统一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③ 受害人雇佣护工的,其计算方法与第二种情形相同。
2.护理人数
① 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
② 在特定情形下可以多于一人,具体可以参照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的明确意见,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3.护理期限
① 一般原则,计算到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为止;
② 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是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③ 如果受害人实际需要的护理期限,超过了法院判决的期限,甚至超过了二十年的最长期限,就超过期限的护理费,受害人有权再次请求赔偿(最高法院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32条规定: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经审理认定赔偿权利人确实需要继续护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相关费用五至十年。)。
如果受害人实际被护理的期限,短于法院判决确定的期限(例如,受害人在此期限内康复已无需护理,或者在这个期限未满时受害人就死亡的)而赔偿义务人一次性已经支付了该期限内的全部护理费,受害人基于法院的判决一次性取得该笔护理费的,受害人或者其继承人不负返还的义务。
4、护理级别
护理级别是确定护理费数额的另一个重要因素。而护理级别又是由受害人的护理依赖程度和配置残疾辅助器具情况决定的。
生活自理范围主要包括下列五项:(1)进食;(2)翻身;(3)大、小便;(4)穿衣、洗漱;(5)自我移动。
护理依赖程度就是指被护理人对护理人在生活上的帮助的依赖程度。护理依赖的程度分为三级:
① 完全护理依赖,指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上述5项均需护理者;
② 大部分护理依赖,指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上述5项中有3项需要护理者;
③ 部分护理依赖,指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上述5项中有1项需要护理者。
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
具体是指致残的受害人在配制残疾辅助器具后,在多大的程度上恢复了生活自理的能力。当配制了残疾辅助器具后,当时能够不同程度地恢复一定的生活自理能力。其护理依赖程度降低,护理级别也相应较低,护理费相应减少。
护理级别
依照卫生部颁布的《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的规定,应根据病情或残疾等级分为四级,即特别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三级护理。 [1] 

计算公式

编辑 语音

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
护理费=误工费
2、护理人员没有收入的:
护理费 = 当地护工同等级劳务报酬标准 x 护理天数(最长不超过20年)x 护工人数(原则上1人,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相关法规

编辑 语音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一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同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2、《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五十条第(四)项
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第(四)项
护理费:受害人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也可以参照护工市场价格计算。受害人出院以后,如果需要护理的,凭治疗医院证明,按照伤残等级确定。残疾用具费应一并考虑。
4、《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0)

相关推荐

  • 21年,河北交通事故一级伤残赔偿金74万元(伤残赔偿金一览表)

    ㅤ ㅤ因为经常被大家咨询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的问题,所以法师直接制作了一个关于河北省21年残疾赔偿金一览表,以供大家参考. ㅤ ㅤ其实法师很不喜欢去总结计算这些,因为总给人一种"人命被明码标价 ...

  • 【护理费索赔】

    因为发生交通事故,而住院治疗,或者造成伤残,而不能自理,需要他人照顾护理.在生活中,大多受害人都是由家人亲友代为护理的,很少人会特意请专业的护理人员照顾伤患,受害人与肇事者.保险公司也常常因给不给护理 ...

  • 职场法案 | 工伤职工主张护理费需要什么条件?

    案情简介 01 争议焦点 工伤职工主张护理费需要什么条件? 02 处理结果 仲裁委认为,劳动者发生工伤后生活无法自理确需护理的,应由用人单位承担护理责任.本案中,陈某主张停工留薪期间护理费,其中含两次 ...

  • 超过确定给付年限能否请求侵权人继续给付护理费、辅助器具费或残疾赔偿金

    [案情]1992年贺美在乘坐瞿进驾驶的营运小客车时,因制动疲软.单边,避让时发生交通事故,致贺美受伤,后经鉴定为伤残一级.1995年双方在二审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瞿进与妻子何守惠按调解书履行了赔偿义务 ...

  • 人身损害赔偿:护理费的理解和适用|审判研究

    原创 王业坤 审判研究 今天 王业坤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人身损害可由损害赔偿法予以救济,救济应当以人为目的,故而以平等为原则.若使人身损害的救济有违平等,则难称合理.<民法典>将 ...

  • 工伤住院期间护理费如何承担?

    案情: 小孟(农业户口)于2016年5月1日入职某建筑公司,岗位为木工,工资标准为240元一天,某建筑公司未为小孟缴纳社会保险,小孟于2015年9月1日受伤,在受伤后,某建筑公司将小孟送至医院治疗,住 ...

  •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护理费如何计算?

    [案情简介] 李某在某设备有限公司处从事安装工作, 2014年8月23日,舒某被派往某客户处安装货架时不慎摔伤,经医院诊断为:脾切除术后.胰尾部挫伤伴胰腺炎.腹腔积液.低蛋白血症.肝功能异常.李某在医 ...

  • 由已退休配偶住院护理,一二审法院均不支持护理费主张,检察院抗诉后高院改判了...

    裁判要旨 固定收入并不当然完全等同于工资,退休人员所领取的养老金是劳动者在工作期间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或根据政策规定作工龄认定视同缴费后,在其达到退休年龄或条件时,退出劳动岗位,不依赖提供劳动而依法领取 ...

  • 住院由已退休的配偶护理,护理费能否支持?

    民商法茶座 民商法资讯及实务,兼有随笔杂谈. 97篇原创内容 公众号 交通事故受害人在受伤住院期间由其已退休的配偶进行护理,且其配偶在护理期间的退休工资并未减少的,对受害人主张的护理费损失是否应予支持 ...

  • 高院再审改判!退休人员护理受伤的丈夫,法院能支持护理费吗

    这是一个交通事故受伤住院的案件,老伴发生交通事故受伤住院,退休老婆在老伴住院期间护理老公,因为配偶是退休人员,且在护理受伤老公期间,配偶的退休工资并未减少,对于受伤老公主张的护理费损失的诉讼请求是否需 ...

  • 劳动争议裁判规则—工伤护理费篇

    前两期解析了停工留薪期及期满后的相关裁判要旨,本期推送的是关于停工留薪期内护理费的相关裁判要旨,护理费在工伤中规定的很模糊,但<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工伤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青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