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部又出新文件: T2工签雇主违反平等法恐将遭撤销赞助人资质!
英国内政部最新更新了关于给Tier 2和Tier 5赞助人(也就是雇主)的官方指导文件。
在这份英文全文为《Tier 2 and 5 of the points-based system: guidance for sponsors》的文件中,可以发现文件一打开,内政部就像强行置入那样在“第一页”就放入了一份附录(Addendum)。
内政部直接指出这是一份“最新发布”的附录(从其发布日期就可以看得出来),而且内政部还说这份内容将“立即生效”。
这表示,所有目前已经持有或者之后打算申请Tier 2/Tier 5工作签证赞助人资质的雇主们,都需要特别注意附录当中所指出的相关规定。
该附录指出,赞助人资质是一种“特别优待”而不是一种基本权利。意思是说雇主们必须要好好遵守(内政部给出的)相关规定,否则的话移民局随时有权力也有可能会把这种“优待”的权利给拿走。
附录的内容还说,移民局将不会核发赞助人资质给任何有违公众利益的机构/组织,而所谓“有违公众利益”的行为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 促进仇恨或各社区间的分裂;
2. 煽动,正当化或美化恐怖主义;
3. 基于某个人或团体等的性别,性别认同,性取向,婚姻状态,种族,信仰(包括无信仰者)或者其他各种各类由《2010年平等法》所涵盖保护的特质而拒绝或歧视该个人或族群。
附录的最后一段还明确地说,内政部将会“拒绝”涉及这些行为的雇主的“赞助人资质申请”,或者对其“采取适当的行动”。
并且还说“适当的行动”包括最高至“撤消”(Revocation)当事雇主的赞助人资质。
这表示,未来赞助雇主们不只要遵守移民法的相关规定,还得确保自己没有违反了附录内容中指出的相关行为,否则的话同样可能会导致赞助人资质遭降级甚至是撤销的严重后果。
其中特别是针对不可违反《2010年平等法》方面,基本更是对于目前英国政府希望更加反歧视趋势的落实。
只不过这样的要求目前看来还是比较宽泛的,并没有更多具体的细则来让赞助雇主们参照。
恐怕未来还是有可能衍生出怎样算是合规,怎样又算是不合规的定义上有所争议。
但当然话说回来,创造一个平等、无歧视的工作环境本来就是雇主们的责任和义务,期望各个赞助雇主们在更谨慎、害怕的同时,也能够正视通过营造一个更健康、健全环境的职场所带来的更多好处与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