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离店铺后竟天外飞来巨额账单! 华人小企业就该任本地大企业宰割?
试想一下这种情况:
当事人承租下了一个店铺或者营业的空间,一直以来都认为店里的供电等能源费用已经包括在房租里,是由房东那边来负责的,而且店家也基本都没有收到过什么能源账单。
可是突然有一天,当事人都搬离该店铺并且不在那边做生意的时候,却突然天外飞来一笔巨额账单,对方还是个知名的能源供应商,抓着当事人要当事人把过去以来“积欠”的费用都给缴清,并且还要收取利息等额外费用,当事人这下到底该怎么办……
事实上这并不是一种天方夜谭,而是真实存在的情况。
丽莎律师行的诉讼团队,这几天完成的一位客户的案件,当事人实际就是遭遇到像这样的状况。
(注:为了保护当事人身份,相关信息已经做了适度修改,但不影响案件叙述和真实性)
这位当事人是在曼城经营生意的,并且当初是向当地的地方政府承租了一个商业空间。
当初在签订这个承租合同时,地方政府还要求当事人必须定期随着房租,额外再支付一笔服务费(Service Charge)。
由于这项“服务费”的存在,当事人就认定店里所有相关的能源费用,就是包括在服务费里面的。
再加上,当事人自从承租该商业空间的一年多时间当中,根本就没有收到过什么电费账单,这更加让当事人认为,电费就是包括在该服务费当中,由地方政府来承担的。
后来,随着地方政府的规划,决定要将当事人店铺所在的整栋建筑给拆除,改为其他目的所用。当事人也就迁出了。
可是令当事人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当事人却在之后收到来自英国天然气公司British Gas的巨额账单。
British Gas表明当事人已经积欠他们电费长达约两年的时间,并且甚至还到地方法院(County Court)申请向当事人索要欠费(Money Claim);等于是要向当事人提告的意思。
当事人于是收到了一封“索讨信”,而如果当事人不能够好好回应这封“索讨信”的话,下一步恐怕就是双方必须对簿公堂、上法庭听证,并且由法官来裁决这件事。
这对于希望大事化小,小事化无的当事人来说,是很不愿意见到的;再加上,当事人其实一直以来都被这笔巨额账单“蒙在鼓里”……
为了避免事件往更严重的状况发展,当事人找上了我们,希望我们能够代表当事人来回复这封“索讨信”。
需要指出的是,British Gas在索讨信中指出,当事人总共积欠的电费+相应利息,竟然高达5万镑之多。
不过British Gas还自认大发慈悲地表示,可以把这个高达5万镑的总费用,打折至28,000镑;只要当事人支付了这笔费用,这件事就算完结了,不会再继续到下一步的司法程序……
对此,我们为当事人提出了“反驳”(Defence):
1. 首先,我们指出British Gas所计算出来的账单,甚至包含了当事人根本已经不再继续承租的时期;可是当事人既然都已经搬走了,又怎么会需要为搬走以后所出的电费账单负责呢?
为了证明这一点,我们为当事人附上了当初和地方政府之间的承租合同,并且附上了地方政府通知要拆迁的通知信;证明当事人确实是在之后搬走了,因此搬走之后所产生的电费账单,当事人是无需承担的。
2. 再来,我们提出了当事人一直以来都没有收到British Gas所给出的电费账单(唯独在搬出以后才突然来了一笔账单);再加上当事人一直以为当初的“服务费”是有包含能源费用(包括电费)的,所以当事人才会从来都不知情,必须向British Gas支付电费这件事情。
就这个层面来看,我们认为当事人和British Gas之间的“合同关系”并不存在,因为当事人根本从来就都不知情(需要指出的是,因为先前British Gas指出和当事人之间是存在着“Deemed Contract”(“视同”合同关系,或者有人翻译为原始合同)。简单说就是能源商这方供应了电,而当事人这方使用了该能源商所供应的电,那么双方的“合同关系”就视为成立,即便双方先前并没有签署过任何合同)。
最后,British Gas同意让当事人以只需要支付约一万镑费用的数字,来解决这场纠纷。
并且British Gas也同意,这一万镑就包含了所有包括电费欠费和利息等在内的相关费用,而不再额外追讨其他任何费用。
只要当事人把这一万镑欠费缴清,他们也不能够再继续接下来的司法程序。
需要指出的是,这对于当事人来说还是比较好的结果;因为除了当事人避免掉了一开始过于高额而难以承担的欠费之外,也同时避免了万一之后和British Gas打官司,输掉官司后更多的相关费用。
根据我们合理的估计,万一当事人真的进入了后面的司法程序而输掉案件的话,不只可能需要支付一开始British Gas所提出的5万镑欠费;并且当事人做为输掉官司的一方,恐怕还得承担自己和对方的司法费用。
所有这些费用相加起来,恐怕高达10万镑跑不掉(尤其British Gas那方聘请的是知名大律所,其律师费用更是惊人)。
因此,像是这位当事人的案件,一般最好还是在双方真正上庭前就把案子给解决了,对于当事人反而才是更能减少损失的方式。
而对于一个诉讼案件来说,我们也认为更加重要的,是如何帮助当事人在对于他或她更有利的情况下把双方的纠纷给解决了,而不是非得通过上法庭厮杀来见真章。
→ 那么通过这个案件,我们还能学到什么?
通过上面这个例子,丽莎想要提醒所有正在经营生意的莎粉们,在签订一份商业租赁合同的时候,应该要先仔细了解过合同上的条款都有什么,以及哪些是包含在租金内的、当事人自己又应该要对哪些部份负责、具有哪些权益。
如果有任何不确定或者不清楚的地方,也应该要事先询问清楚,以免再次出现那种天外飞来“大惊喜”(而且是不怎么好的惊喜)的情况。
一般来说,所谓的“服务费”(Service Charge)指的是对方(例如上述的地方政府)对于该建筑平常的一些维护(Maintenance)所收取的费用,这一般是不会包含租客(也就是当事人)自己的能源费用的。
一般情况下这些能源费用,基本都是租客自己必须负责的。
当然了通过这个案件我们还需要指出的是,如果有莎粉正在遭遇类似情况的话,第一步就是应该寻求专业咨询或协助,而不要因为惊慌而自乱阵脚。
通常专业律师都会根据对方提出的法律依据,来基于当事人的最佳利益予以回应,并为当事人整理、提供出最合适的专业意见。
同时,当事人也不应该因为对方是大公司(像是British Gas),认为对方手上握有很多资源,就闷声接受了对方的要求,即便当事人明明就认为那是不对的。
通过今天分享的这个案件我们也可以知道,面对这样的对手“据理力争”是非常重要的;不论对方是谁,他们也不能不管不顾法律而为所欲为的。
今天的文章就到这边,我们知道对于在英国经营企业,类似于今天所分享案例的事件,或者是其他更多相关甚至不相关的问题可能还有很多。
有时甚至是只有当事人想不到的,而不是遇不到的……
因此,丽莎特别为所有企业莎粉们开设了一个线上免费咨询时段,我们希望届时所有怀有疑问需要协助的莎粉,都能够参与提问:
“丽莎线上诊所”第九期:致企业莎粉,在英经营生意的各种疑问,丽莎免费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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