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北京学艺,天津唱红,上海赚包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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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聚圈》)
过去梨园行有句俗话:“北京学艺,天津唱红,上海赚包银”。
“北京学戏”很容易理解 —— 徽班进京以后,京剧艺术以北京为中心,全国戏班云集北京,北京成了京剧艺术的基地;所以,要想学戏,就必须到北京拜名师,进名班,这样才能学到真功夫,也才能真正学到“家”;梨园行的人,都以入科班为荣耀,不入科班,甚至不能算“门里出身”。
北京有很多有名的京剧科班,如四箴堂科班、小荣椿科班、富连成社、崇雅社、斌庆社、荣春社、鸣春社、中华戏曲专科学校等等,他们为京剧培养出了无数名家名角。
然而,“天津走红”就不是那么容易理解;
一个角儿只在北京唱红了,还不行,这就像温室里养的花朵一样,没有经历过风雨,没有见过世面,到了外面,不一定就能打出自己的天下;
所以,一个演员在北京学好戏之后,他就必得找一个刁钻的地方去考验一下自己,看看自己是否真有了根基;
到什么地方去最好?天津!再刁钻,刁钻不过天津观众,天津的观众认同了,天下人也就没有什么好怕的了;
据说马连良马老板曾在天津唱《八大锤》,扮演断臂的王佐,只因不小心将应“断”的左臂绑成了右臂,二话没说,一把茶壶就飞上了台,满场倒彩;马老板也很羞愧,只得退票谢罪;后来马老板又演了一出好戏,才把人缘找回来;
所以如果能够赢得天津戏迷的认可和追捧,那就等于通过了“试炼”,在其他地方走红自然也不在话下。
“上海赚钱”在当时是理所当然的,毕竟十里洋场、花花世界,作为近代中国最开放发达的地区,老上海的戏院很会经营,有市场意识,形成独特的海派风格,京津当红的演员到上海也就能拿到更好的报酬;
清朝末年,北京演员若单靠每月在戏园里轮流演出几次所得的“戏份儿”(以日计酬),“好脚仅仅够吃饭,次等脚连生活都不够”(齐如山),增收要靠唱堂会和宫里差使;
北伐战争胜利,定都南京,“北平繁华一落千丈,堂会大见减少,名伶们赚钱,只有靠出门跑外码头了……名伶去一次天津,能吃半年,去一次上海,能吃一年”(丁秉燧《菊坛旧闻录》);
所谓“去一次”,是指在外码头连演三四十天,上海邀角付的“包银”以月计酬,外加“四管”(吃住接送);
光绪年间孙菊仙、谭鑫培南来的包银都在两千元左右,1920年和1922年梅兰芳第四、第五次在上海的包银都是一万大洋(1922年5月31日《申报》);
那时京伶不仅“最想到上海演戏”,而且还以此激励自己:“到上海唱红了,才算真红。”(齐如山《五十年来的国剧》)
上海不仅在经济上支撑着京剧的发展,还影响着京剧的艺术面貌;
而在上海,又是另一番情景,梅兰芳在回忆录《舞台生活四十年》中说:“我第一次到上海表演,是我一生在戏剧方面发展的一个重要关键”,他意识到“上海舞台上的一切,都在进化,已经开始冲着新的方向迈步朝前走了”,回到北京不久,他就启动了新戏的编演;
梅兰芳的新戏,从装扮上说,有传统服装、时装、新式古装三类,影响最大的是1915年起创演的新式古装戏,成为了“京戏里一个大波澜”(欧阳予倩语);
“梅派”之称即由此起,并最先见诸上海报端,1921年7月19日《申报》剧评云:“近来海上,一惟梅派之剧是宗”;
转自:品民族艺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