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八法浅析及其代表方
汗法:
是通过开泄腠理,促使排汗,使邪气由肌表随汗而解的一种治疗方法。因发汗可透邪外出,宣发肺气,故汗法不仅适用于外感表证,而且对麻疹初起、疹出不透;水肿起于眼睑、头面,腰以上肿甚;疮疡初起以及咳嗽、头痛、泄泻、身疼而见恶寒发热表证者,均可发汗解表以达邪。此外,风疹、湿疹、癣类等一些皮肤疾患,也可藉风药发汗宣透邪气。
其代表方为麻黄汤、桂枝汤、银翘散等。
吐法:
是通过引起呕吐,使停留于咽喉、胸膈、胃脘等部位的痰涎、宿食或毒物从口排出的一种治法。适用于哮病、中风、痰厥等痰涎涌盛、漾漾欲吐者,或宿食不化、留滞胃脘,或误食毒物尚在胃中等。用催吐之法可使上述居上的有形之邪从速上涌倾出,进而可畅通气机,减少伤害。
代表方为二圣散、瓜蒂散等。
下法:
是通过荡涤肠胃,泻下大便或积水,使停留于胃肠的宿食、燥屎、湿热、冷积、瘀血、顽痰、水饮、虫积等由大便而出的治法。适用于诸邪留滞胃肠所致的各种病证,如阳明腑实证、热重于湿之黄疸、痰热腑实之中风闭证、水热蕴结之鼓胀、湿热壅盛之水肿等。
代表方为大承气汤、小承气汤、大柴胡汤等。
和法:
是通过和解与调和,以祛除半表半里之邪,或燮理脏腑、表里等之失和状态的治疗方法。
和解者,专用于邪在少阳证(半表半里),此如《伤寒明理论》所言:“伤寒邪在表者,必渍形以为汗;邪气在里者,必荡涤以为利。其于不外不内,半表半里,既非发汗之所宜,又非吐下之所对,是当和解则可矣。”这是一个正邪相持、进退不得的状态,故宜追邪于少阳使其清散而解,益气和胃、扶正以驱邪外出,两相配合犹如枢机拨转,邪祛正安。
调解者,主要针对脏腑关系紊乱,如肝脾失调、肝胃不和等。肝气不舒,最易横逆乘脾犯胃,对此治当抑强扶弱,以疏肝健脾、疏肝和胃来燮理相互间的关系,使其各司其职,相安无事。
代表方为小柴胡汤。
温法:
是运用温热剂来治疗寒证的方法。寒性病有表寒、里寒及实寒、虚寒之别,表寒者宜辛温,里寒宜甘温,均宜分清寒之由来及所在,择用温散、温补、温通等法。
代表为四逆汤、独参汤等。
清法:
是运用清凉剂来治疗热证的方法。因温热病证有表热、里热之分,气分热、血分热之异,在脏、在腑之别及虚热、实热之属,因而用清凉剂时必须详加辨别,择药选方,如表热证宜辛凉解表、疏散风热,里热证实者宜苦寒,虚者宜甘寒;在气分清气,在血分涼血等。
代表方为白虎汤、黄连解毒汤、犀角地黄丸等。
温法与清法是中医学逆势纠偏、对抗治疗的一类方法,用之不当易致纠偏太过,伤及正气,如温热药易伤耗伤阴津,寒凉药易苦寒败胃,故宜恰当配伍,避免纠编致弊。
消法:
是通过消导和散结,以使食、痰、气、血、水、虫等所结成的有形之邪渐消缓散的治疗方法。由于上述诸邪多留踞于胃脘之中,或脏腑、经络、肌肉之间,经年累月,滞而成积,甚至结而成块,因属渐积缓成,难以速祛,故而只能藉缓消而见功。就广义而言,消法所涉范围甚广,当包括祛痰法、利水法、驱虫法、理气法及理血法等,但常用的是其狭义所指的消食和消痞散结两法,适用于饮食停滞和气滞血瘀之积聚癥瘕,气、血、痰壅结于颈前之瘿病等。
代表方为桃红四物汤、膈下逐瘀汤、消食导滞丸等。
补法:
是针对人体正气(气血阴阳)不足,给以补养裨益的治疗方法。其作用是通过补益,以使气血阴阳达到正常水平,恢复平衡状态,消除衰弱证候,并可驱除邪气,即扶正祛邪。在补益过程中,应注意四点:一要弄清虚之成分,即是气、血、阴、阳是单一不足还是相兼而虚;二要辨明虚之所在,即气、血、阴、阳亏虚之脏腑定位,并应明了相应脏腑的功能与特性,力求做到投其所好,顺性而补。三要知晓气血阴阳之间、脏腑之间的关系,确定直接补或间接补。四要把握补益时机,若见虚不补,势必日久成损,致邪痼难祛;若余邪未尽,贸然用补,则会有闭门留寇之弊。
代表为四君子汤、四物汤、生脉饮、六味地黄丸、当归补血汤等。
由于八法是常用治法,而病情比较复杂,往往不是单用一法所能适应,因此,八法及其他治法,常数种方法结合运用,才能全面。正如古人所云:“一法之中,八法备焉;八法之中,百法备焉”。
来自: 欣然书斋 > 《综合诊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