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57篇 陶器纹饰的形式与风格
上文指出,原始人装饰陶器,都有实际的用途,审美是次要的,这是我们研究中国先秦艺术必须树立的理念。但居“次要”层面的审美功能也不能忽视,比如,虽然我们还不能发覆纹样的真实含义,而那些彩陶上的鱼纹、鹿纹、蛙纹“本身所直接传达出来的艺术风貌和审美意识,却可以清晰地使人感到生动、活泼、淳朴和天真,是一派生气勃勃、健康成长的童年气派”[李泽厚:《美的历程》,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28页。]。即便意义已得到发覆的纹样,如抻出獠牙的兽面纹,仍然会让我们意识到,“呈现给你的感受是一种神秘的威力和狞厉”[这是李泽厚先生对商周青铜器饕餮纹的审美评价。见《美的历程》第60页。但新石器时代不仅仅只有温馨的“童年气派”,此时,“狞厉”的饕餮纹,即兽面纹,已经出现在从东部沿海到长江中下游的广阔土地上。]。毋须解释,这些感受是由形式与风格生发的结果,即审美作用。 X
图1 红山文化彩陶纹样。
图2 红山文化彩陶纹样。
图3 夏家店下层文化时期三足鬲。
形式,即纹样组织结构,工艺美术史家分为以下几种。一是团纹,即单体、有规则的结构,又称单独纹样,如仰韶文化半坡彩陶上的人面鱼纹、河姆渡文化陶缽上的猪纹等。在某种情况下又称适合纹样,即将纹样适当地组织在一定形状内,今天的“平面构成”称其为“适形造形”。如甘肃临洮、天水出土马家窑文化彩陶上的蛙纹,还有湖南高庙遗址出土的兽面纹。这蛙纹、兽面纹,都画在盆和缽的圆底内。(图2-34)二是带纹,又称二方连续纹样,即一个纹样可以左右或上下反复展开,民间艺术称花边。(图2-35)三是四方连续,即将一个纹样单位向四周重复延伸扩展而成的图案。四方连续纹样可分为梯形连续,菱形连续,四切连续等格式。这种结构的纹样和二方连续在史前陶器装饰上比比皆是。(图2-36)中国纹样最基本的结构形式在史前已具备,今人不过将它梳理归类,并予其纯形式的规则而已。
纹样的形式要素,还有因工艺不同造成的不同视觉效果。中国陶器装饰的手段分北南两大类型,一种是彩陶与彩绘陶[彩陶是在入窑烧制前彩绘图案,彩绘陶是烧制成器后再行彩绘,故彩绘陶的颜色容易脱落,不如彩陶花纹牢固。这是考古学上的区分标准。],一种是素面刻划与镂孔。刻划与镂孔以及印纹硬陶的拍印纹饰所造成简洁朴素、劲利爽快、掩映通透的美感,是用指甲、竹片、骨片制作出来的,它与用笔描绘的纹样具有浑厚流畅的美感并列,即是不同工具所产生的不同风格之体现。
所谓风格,除了集体的无意识,即民族的文化属性所决定,还因形式的特定结构所影响。关于形式的结构,从历史横断面上看,它包括上文所说的组织结构以及比例色彩等意识倾向。从历史的纵线上看,则指纹样的简化、添加、分解、组合的演变。当然,形式和风格是紧密相关、互为表里的,对于它的研究,可以有不同的层面和不同的侧面。
中国陶器装饰分彩绘和素面刻划,这是宏观层面的艺术现象,本章第二节已有论述。兹从中观角度,对人面鱼纹、花卉纹、凤鸟纹、兽面纹、太阳纹诸标本的美学特点及形式演变作一归纳。
第一,适应陶器基本形的装饰要求,顾及陶器各个视面的审美之综合效果。
陶器最早的纹样一般具有加固、防滑、开启的功能,这是器用与纹样最早的有机关系。这种关系发展到纹样的标志性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