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心看病,咱济南职工医保有二次报销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赵清华 通讯员 夏天
济南市参保人一个医疗年度内发生的住院、门诊慢性病和普通门诊统筹医疗费用,经统筹基金和大额医疗费救助金按规定支付后,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1万元的部分由统筹基金给予二次支付,而且上不封顶。
简单来说,个人年度门诊和住院总费用减去医保目录外费用和基本医保报销金额后,在医院进行医保结算时超过一万元的部分能够直接进行二次报销。具体报销比例为:自费部分在1万(含1万元)-20万,报销比例时80%,超过20万元的,报销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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