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征!减征!开3%、开1%,多种情况下小规模纳税人如何申报 ?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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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优惠政策看一看
一是对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二是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三是对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或者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无偿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免征增值税。
四是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除湖北省外其他省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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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申报规定讲一讲
适用免税政策的纳税人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当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相应栏次。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的销售额,应当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相应栏次,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计算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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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申报案例填一填
只发生减征增值税情形的,如何申报?
★案例一★
【表样如下】
适用差额征收的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减征增值税情形,如何申报?
★案例二★
【表样如下】
纳税人既有适用3%征收率,又有减按1%征收率情形的,如何申报?
【表样如下】
纳税人发生免征增值税情形的,如何申报?(一)
★案例四★
【表样如下】
★案例五★
纳税人发生免征增值税情形的,如何申报?(二)
【表样如下】
来源:厦门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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