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国藩弟弟带领湘军攻陷天京, 正义之军的逆天暴行有多可怕
文|王永魁
1864年7月19日,曾国荃率领的湘军轰塌天京城墙二十余丈,太平天国经营了十余年的首都陷落。
取得胜利的湘军,除了对太平天国的高级官员进行镇压,对已经去世的洪秀全焚尸灭迹以外,还有哪些暴行呢?
首先是抢掠财物。湘军所属各部进入天京城后,即开始大肆掠夺,秩序大乱。当时就在湘军营中的曾国藩的幕僚赵烈文(当时在协助曾国荃处理军务)在日记中记载:“余又见中军各勇留营者皆去搜括,甚至各棚厮役皆去,担负相属于道。”在接下来的几天里,湘军的抢掠从地上发展到地下,在天京城掘地三尺,到处搜寻值钱的东西,甚至许多人家的坟墓也不能幸免。抢到财物的湘军,把这些东西作价拍卖,一些随军的文案委员“无大无小争购贼物,各贮一箱,终日交相夸示,不为厌。”
其次是抢人杀人。抢人的范围包括妇女和儿童。“妇女四十岁以下者,一人具无”。有个在泰州避难,听说天京被官军攻克,又带着家人回来的人,被湘军诬陷为太平军余党,“搂其妇,括其囊箧而去”。有个文案委员见一个八岁的小孩长得眉清目秀,就抢回军营。孩子的母亲哭着追了几里地,被这个委员“鞭逐之”。湘军进城后,不再抵抗的太平军“大半为兵勇扛抬什物出城,或引各勇挖窖,得后即行纵放”,而那些年老体弱的本地人,则“尽情杀死,沿街死尸十之九皆老者,其幼孩未满二三岁者亦斫勠以为戏,匍匐道上。”
再次是毁灭证据。天京城破之后,在混乱的局面中,湘军在天王府、忠王府以及其他地方抢得许多财物。为了掩盖这些丑恶行为,放火是毁灭证据的最好方法。天京城破后的第二天早晨,天王府和忠王府还存在,其他的王府大多自焚。湘军围攻王府的时候四面放火“烟起数十道,屯结空中,不散如大山,紫绛色。”“萧孚泗(湘军将领)在伪天王府取出金银不赀,即纵火烧屋以灭迹”。当天中午,天王府和忠王府均烧毁,以致后来曾国藩到来之后,只能在原英王府住。
?湘军的这些暴行,使这个曾经繁华富庶的城市,直到三十多年后仍然萧条。1896年,谭嗣同来到南京,所见仍是“满地荒寒气象。本地人言,发匪据城时并未焚杀,百姓安堵如故,终以为彼叛匪也,故日盼官军之至。不料湘军一破城,见人即杀,见屋即烧,子女玉帛扫数悉入官军,而金陵遂永穷矣!至今父老言之,犹深愤恨”。
参考文献:
赵烈文:《能静居日记》第二册,岳麓书社2013年版
眭达明 眭立:《清朝三大幕》,江西人民出版社2015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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