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谈教育:从“教育合伙人”的讲座说到“美国家庭教育的十二法则”》

        前天,全市师生共同参与了一次有关“家校合作”的培训,即听专家演说有关“教育合伙人”的讲座。
        讲座阐述了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家庭教育并不亚于学校教育、社会教育。这个道理,地球人都知道。


        在中国,我们的家庭教育成功先例就有很多,“孟母三迁”、“孔融让梨”、“画荻教子”等故事家喻户晓。《三字经》里,就有“子不教,父之过”之说。
         专家说,他去某个地方讲课,家校合作非常成功。一下火车,接他的是家长,带他去宾馆下榻的是家长,带他去会场,准备讲课工具的,还是家长。
         这样的家校合作,我认为,我们这边也可以办到。做不到的,也最关键的是,我认为,我们的家长与孩子缺少沟通。孩子在想什么?孩子正在做什么?我们一无所知,我们习惯了用“高大上”的“父母是为你好”的理由一概而论。
        今年以来,有很多学生家长与我沟通交流,向我求助,说他们的孩子太叛逆了,不跟大人说话,甚至离家出走。


        这就是家庭教育的问题。
       通过这次培训,我们有一些群里的讨论交流激起了“智慧的火花”。大家对当下家庭教育的评论,也是铺天盖地。
       其中,很有趣的是,有人列举了《美国家庭教育的十二法则》,中外对比,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美国家庭教育十二法则》
一、归属法则:保证孩子在健康的家庭环境中成长
二、希望法则:永远让孩子看到希望
三、力量法则:永远不要与孩子斗强
四、管理法则:在孩子未成年前,管束是父母的责任
五、声音法则:要倾听他们的声音
六、榜样法则:言传身教对孩子的榜样作用是巨大的
七、求同存异法则:尊重孩子对世界的看法,并尽量理解他们
八、惩罚法则:这一法则容易使孩子产生逆反和报复心理,慎用
九、后果法则:让孩子了解其行为可能产生的后果
十、结构法则:教孩子从小了解道德和法律的界限
十一、二十码法则:尊重孩子的独立倾向,与其至少保持二十码的距离

十二、四W法则:任何时候都要了解孩子跟谁在一起(who),在什么地方(where),在干什么(what),以及在什么时候回家(when)。


        看完这些法则,给我最大的感触就是,他们非常尊重孩子,非常重视与孩子的心灵沟通,而且对孩子的教育,不是教条式的啰嗦,成败得失,一切让孩子独自去体验,独立去思考。
        文化差异,谁是谁非?也不是说“美国的月亮最圆”。“百年树人”,也许“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在教育面前,谁都需要学习。教育方式的选择,也就是萝卜青菜,各有所爱。
        我觉得,我们对孩子的爱护尊重更是高山仰止。我们有《未成年人保护法》,还有《义务教育法》,我们也已经上升到法律层面来保护孩子,用法律来指引我们的家庭教育。

       但是,除了保护尊重,我觉得很有意思的,很矛盾的是,英语有句谚语,叫“Spare the rod and spoil the child.”,直接翻译就是:空闲了木棍,毁了孩子。用我们中文说,不打不成才。

       所以,教育一个孩子,望其成才,孤掌肯定难鸣。学校,家庭,社会必须共同参与。“望子成龙”也不是教条主义的灌输,得软硬兼施,得循循善诱,得诲人不倦。作为教育者,得因材施教,得有教无类,得教学相长。
       教育孩子,家庭教育,更应该“春风化雨”,我们必须先与孩子沟通交流,了解孩子。我们家长“树模范,立榜样”,责无旁贷。  
        我喜欢这样一段话:生活中因为有了沟通,才出现了冰释前嫌、和睦相处、门庭若市等四字词语,我们的生活才更美好。生活中不能没有了沟通,就像傲视苍穹的红杉不能没有了坚固的根基,芳香四溢的鲜花不能没有给予它自信的阳光。
       我也很喜欢佛系的一句话:只要后退一步,你就可以走进我的心。
        家庭教育,沟通为上,交流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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