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设备检查通则
第一条 连接螺丝、地脚螺丝齐全,紧固。
第二条 吊环、油孔盖、放油孔、接线盒、通风网和风翅齐全,风翅无裂纹。
第三条 开车前起动装置应处于起动位置(绕线式电动机的碳刷应提起)。油浸式起动器的油量要保证足量(观察油面指示线)。
第五条 电气设备(包括电动机、起动设备等)金属外壳的接地要良好,不得松动或断线。
第六条 送电后电压要正常,电压太低、太高均不能开车。
第七条 电动机允许电压变动为额定值的-5—10%;三相电压不平衡度不得超过5%;三相电流不平衡度不得超过额定电流的10%。
第八条 电动机的振动不得超过下列数值:
转数(r/min) |
振幅(mm,双振幅) |
3000 |
0.06 |
1500 |
0.1 |
1000 |
0.13 |
750 |
0.16 |
第九条 电动机的允许温度按出厂铭牌规定。在通常情况下,电动机定子及转子绕组的温升是:A级绝缘-55℃,E级-65℃,B级-70℃,F级-85℃,H级-105℃。无法判断等级时,温升不得超过A级标准。
第十条 滑动轴承温度不超过65℃,滚动轴承不超过75℃。
第十一条 电动机的润滑。油脂选用合适,油量适当;油质符合要求,无漏油、甩油现象。
第十二条 电线、电缆敷设牢固,排列整齐有序,无脱落、下垂、拖地、影响工作、绝缘破损、带电部分外露等问题。
第十三条 电讯、信号设备包括电话、广播、电铃、信号灯、电笛等。已配备的必须完整、齐全,亮度适当,声音清晰,可靠好用。
第十四条 照明线路要求整齐牢固,固定照明不得用临时线。灯具应装设牢固,开关、吊线盒、灯头等齐备好用,灯泡配齐,亮度达到生产工作要求。
第十五条 各种指令开关完整齐全、灵活可靠。标志清楚。紧固件齐全,不松动。
第十六条 模拟指示灯齐全、完好,显示清晰可靠。灯具装设牢固,整齐清洁。
第十七条 电气设备、电线电缆上及其四周不得堆放、悬挂物品,更不许堆置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用水冲洗电气设备。必须保持电气设备干燥、整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