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文:大西峰沟岩画
去大西峰沟岩画几年前就想去了,平罗的哥们岳昌鸿算是半个山里通,经常听他胡x宣平罗的人文地理多么牛逼,大西峰沟岩画就是其中之一,听他都说了好几年了,这次是被我逼上山的。本来这小子还打算参加一个铁哥们的婚礼的,硬是让我说服了,答应走。说起来,跟着岳昌鸿,不仅去了平罗的不少稀罕之地,比如蒙古和西夏的最后一战的古战场,玉皇阁等等吧,大开眼界,还认识了不少朋友,像一肚子文史知识的老冒,干数字活却爱 看书的王海,陶乐的田文强,写长篇的白远志等等,虽说一年见不了几面,见了却很亲热,喝酒,胡说,很有意思。经常会想起那次在老白家,老田自告奋勇做土鸡,大汗淋漓地在灶前忙碌,好多汗珠子都掉进锅里去了,不过俺们还是吃得很香。
这次去大西峰沟岩画是杨姐开车,21日早上7点半出发,到满春家园接上王海,先到平罗崇岗镇,这个镇子是太西煤的集散地,镇子到处是煤场。没吃早饭,饭馆却没几个,打电话问,说货场有饭馆。饭馆肯定是脏兮兮的,进去,几个农民工围着炉子烤饼子,金黄色的饼子和他们的黑黑的手形成鲜明的对比。也没在乎什么,要了一笼牛肉包子,味道还不错,连吃过早饭的王海也禁不住吃了几个。
岳昌鸿他们磨蹭着还没到,王海提议去当地的派出所坐一会,他同学是那的民警。就去了。进了派出所,他同学才起来。说是昨晚出警到11点多。过一阵岳昌鸿和老冒老田和几个人浩浩荡荡地来了,不仅有她老婆,还有两个上高一的学生。一帮人都带了数码相机,昌鸿很自豪,他不仅带来相机,还带了一张1985年平罗的地图。老冒说他买了30个饼子,还有水。大家商议怎么进山,我们带的两辆车都不行,底盘太低,于是王海的哥们帮忙换车,换了两辆皮卡,就这么进山了。
从公路驶进戈壁,在大西峰沟不远,远远一个土堆,靠近,老冒说,这是涝湾西夏王陵,已经被蒙古大军掘了,考古队曾经试掘过,里面只剩下人骨了。皮卡车颠簸着,到大西峰沟口,发现有十几个土堆排列的很整齐,一个大的土堆里面还插着木头桩子。老冒猜测说,这或许是点将台,时间应该是明代,每个土堆是插旗点,士兵就按此列队。
皮卡车进不了山,大家每个人带上3个饼子,一瓶水,开始进沟。以前经常爬山,这样的沟还是比较宽敞和开阔的。进沟不久就看见了岩画,大都被文物部门用个白粉笔编号了,并细细描了出来。我们也只能按图索骥,一个个拍照,慢慢看。沟里的岩画大概有200多幅,有代表的是老虎图,和一副交媾图,都已经被文管部门标注了,用来黄色的颜料,说不上是什么东西,希望下雨能把这些颜料冲洗掉。在一座山上,我们还发现几幅不太被人注意的岩画,也不能说上是我们的发现,估计考古人员早就知道了,可能研究价值不大吧,也没有任何标注。走在沟里,能捡到鹰毛,青羊角,我们还看见一个被狼吃掉的青羊,只剩下头和骨架,进山口的时候,还有谁说看见了狼,跑的很快。
走了5公里多,就是马场,这是一个三岔路口,据说宁夏的土匪头子郭栓子就是在这里被抓获的。路口旁边,有牧羊人的房子,有的倒塌了,也有坚固了。老冒指着一间房子说,看,这个房子盖的不错,是个细密人。快到马场,还能看见一些羊圈的痕迹,很大,老田他们回忆说,估计这是文革时的,那时村子里人都按片划分,在山里放羊。
三岔口一侧的一个山坡上,还有一个遗迹,一个顶已经没有的小房。四四方方的,像一个土黄色的小盒子,奇怪的是,它有个支撑点是象石基柱一样的东西。整个房子大部分用石头砌成,岳昌鸿发现一块砖,残破了,隐约看清是个“圣”字。老冒又解释,这可能是个龙王庙,山里经常发大水,人们设个龙王庙是很正常的事。至于发现的砖,石基柱,以前这里古迹较多,建庙的人就地取材,也就很自然了。
时间有些晚了,大家也累了,就往回返。回返的时候,沿110国道北上平罗县上庙乡沿西侧路口上行到贺兰山大水沟沟口的西夏离宫遗址,高66米,底宽133.2米的土筑平台,当地老百姓称之为“穆桂英点将台”。但专家考证为西夏时期李元昊离宫遗址。老冒说这是西夏王李元昊夺儿子宁令哥妻子后专门修建的宫殿,据说宁令哥也就是在这里削掉了 父亲李元昊的鼻子,出演了一场弑父的宫廷悲剧。现在这里荒草萋萋,风寂静的吹着,历史如尘烟,悄然打马远去。
从离宫往下望,更是废墟。应该说,这是工业时代的废墟。当年,这里是大三线企业西北轴承厂区,如今,轴承厂搬迁到银川,这里的厂房和地,大都卖了,据说经营效益也不太好。职工的生活区,也都废弃了,残墙瓦砾,在几棵孤零零的高大的杨树下,在残败的夕阳里,落寞着。大家谈话间,都为这个工业时代的废墟感到可惜,不约而同地说起“798工厂”这个词语。也许,这里因为地域关系不能成为艺术的798,但民居不应该拆,起码,做一个凭吊或参观,或做成冬暖夏凉的旧时代休闲区,总比留下一大片残垣断壁好。而大水沟沟口这一带,有很多岩画、长城遗址,与一个废弃的工业区互相映照,对比,应该很有意思的。
之后是换车,回平罗,到 当地的一家有名的陶乐饭馆吃饭,羊肉好吃,还有土鸡夹馍,都是特色,大家饿了一天,狼吞虎咽,吃得很香。
(图为2017年拍摄。本文写于大概200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