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个人开荒土地是归个人所有还是集体所有?应该怎样处理?

在农村,老一辈的父母他们,年轻的时候都去深山里面去开荒土地。付出自己的勤劳与汗水,开荒出一片耕地,用来种植各种经济作物,养家糊口,当时国家是鼓励去合法的荒地去开荒的,大多数地方都有“谁开荒,谁受益”的政策。

老一辈父母他们,在开荒土地的时候,许多人都不了解,这片未“开荒”的土地到底是属于国家的,还是属于村集体的根本就分不清楚,就跑去开荒了,这样子乱来开荒就会形成了一些历史性问题,无法得到解决。

在农村里面,大部分地区,都是自发的形成“谁开荒,谁受益”但是,这是由农村里面,村集体全村村民表决认可的意见,不是国家法律认可的,因此不受法律保护。

因此对于,农村个人开荒荒地的土地使用权和 经营权和归属权到底是归个人所有还是村集体所有,这是大家十分关心的问题,毕竟父辈他们开荒出来的土地,许多人都是花了好几年时间才开荒,出一片土地来种植各种经济作物,如果自己的权益,被侵犯了,可以拿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我们一起来看国家的开荒土地政策规定。

开发土地的相关政策

首先要明确,自己没有开荒的这一片土地,它是属于国家所有,还是属于村集体所有。

《土地管理法》第40条开发未确定使用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是个人长期使用。

因此,可以从这条土地管理法,得出,如果,个人开荒的荒地,它是属于国家的,不是属于村集体的,而且又是经过国家政府依法批准允许开荒的荒地,你个人开荒之后,是可以依法的享受这块土地的使用权。

对于开荒者来说,国家有法律规定,开荒者有权使用,被开荒的土地可以用来耕种,但是不能用来建房,但是如果原有开荒者在开荒之后又撂荒,后期的开荒者能否取得开荒地的使用权,这个要看前一个开荒者是否构成了撂荒的事实,如果种植一年的经济作物,过了两年都没人打理,可以视为撂荒,那么这个荒地的使用权,就被后来这个开荒者所有。

开荒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但是开荒地的使用权归开荒人,如果拥有使用权,可以补办承包证。

农村集体土地应当通过签订承包合同后才能取得承包权,如果没有签订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村集体有权收回该处山地。但村集体在收回该山林的时候应当赔偿开荒投入或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四十六条,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直接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实行承包经营,也可以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折股分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后,再实行承包经营或者股份合作经营。 承包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防止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

第四十七条,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承包权。

其次,如果开荒的这片荒地,本来就是归村集体所有,你个人跑去开荒,那肯定是不合理不合法的

1.农村的土地归村集体所有,个人不享受所有,更无权随意在村集体土地上开荒种地。

2.对于个人私事在村集体土地上开荒种地的行为,村集体有权制止并将开放荒地强制回收,不需要给予补偿。

3.如果,是经过村集体同意开荒村集体土地的双方有约定的,当村集体回收土地时,必须应当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

因此农村里面,个人开荒土地最终的使用权,归属权,经营权, 主要看,这片开荒之前的土地是属于国家所有还是属于村集体所有,如果是开荒之前是属于国家的,那么个人,就依法有这个土地的使用权。如果,开荒这片土地,是属于村集体的荒地,那么你个人开荒了也是不合法不合理的,村集体有权收回,并不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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