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强:“士为知己者死”别解
《半壶纱》,词/曲:刘珂矣、百慕三石。演唱:刘珂矣。
这首歌,大家听了都觉得是情歌。其实歌的重点在这一句:“倘若我心中的山水,你眼中都看到,我便一步一莲花祈祷。”心中的山水,是风景,是志向,有人欣赏,自当感激不尽;倘若无人欣赏,那么,滚滚红尘,便无可恋之处。
“怎知那浮生一片草,岁月催人老。风月花鸟,一笑尘缘了。”人如草芥,岁月如刀;尘缘易了,知己难寻。曲高者和寡,不如沏半壶清茶,自斟自酌,笑看人世烟云。
如此说来,这首歌放在这里,实在是最合适不过。
徐强,2017年9月15日,于贵港求知斋。
周威烈王二十三年(公元前403年),晋国四大家族内乱,执掌国政的智氏家族被韩、赵、魏三族所灭,史称“三家分晋”。智氏家族有一个家臣名叫豫让,决心为智家报仇,立下誓言说:“嗟乎!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吾其报知(智)氏之仇矣。”(《战国策·赵策一》)“士为知己者死”这句话,即典出于此,意思是说,对于赏识、重用自己的人,要知恩图报,哪怕牺牲性命,也在所不辞。
周显王八年(公元前361年),魏国宰相公叔痤(《史记》作“公叔座”)卧床不起,魏惠王前去探望病情,咨询国是:“万一您老人家有个三长两短,国有疑难可问谁啊?”公叔痤说:“我有个家臣叫公孙鞅(即商鞅),人虽年轻,却很有本领,希望你把国家大事交给他处理。”看见魏惠王不吭声,公叔痤又说:“如果大王不想重用公孙鞅,那就把他杀了,千万不能让他跑到国外去。”一会儿说要重用商鞅,一会儿又说要杀死商鞅,魏惠王以为公叔痤发高烧,脑袋烧坏了,当然没把商鞅放在眼里。结果,商鞅跑到秦国应聘,很快成为秦国政坛一颗耀眼的明星,反过来率领大军攻打魏国,迫使魏国割地求和,魏惠王这才后悔没有听从公叔痤的意见。此乃后话,按下不表。
清朝文学家计东曾经给朋友周鹿峰写过一封信,谈论对“知己”的看法,其中列举的一个例子,就是公叔痤推荐商鞅的故事。计东说:“世之称知己者,其最,则怜其才,称誉之,援引之;其次,则深忌其才,而必欲杀之;其最不能堪者,视其人无足轻重,其人自生、自死、自贫贱,且老于天地之间,一不介于胸中也。”“夫天下能杀才士之人,即能怜才士之人也;故凡欲杀我者,皆我知己也,可感也。”在计东看来,像公叔痤这样的人,真是商鞅的宇宙超级无敌知己,因为他十分清楚商鞅的才干与价值,魏国要么重用商鞅,让商鞅死心塌地为魏国效命,要么把商鞅杀了,不能因为商鞅的存在而威胁到魏国的安全。最没有眼光的,就是像魏惠王这样的领导,谁是人才,谁是废柴,完全没有感觉,连商鞅这种旷世奇才,都可以任由他自生自灭,魏国到底埋没了多少人才,还真不好说。
根据计东的观点,所谓“士为知己者死”,还包含有这么一层意思:那些妒忌你的才华、恨你恨得咬牙切齿、甚至想一刀把你砍死的人,都是你的知己,因为他们知道你的价值,无法漠视你的存在,你应该由此感到自豪与欣喜,而不是钻进被窝里生闷气。
不妨多举一个例子,比如毛泽东和鲁迅。周海婴在《鲁迅与我七十年》一书中写道:1957年“反右”期间,翻译家罗稷南先生向毛泽东提了一个大胆的问题:要是今天鲁迅还活着,他可能会怎样?毛泽东沉思片刻,回答说:以我的估计,鲁迅要么是关在牢里还要写,要么是识大体不做声。很多人对毛泽东的回答颇感意外与惊奇,罗稷南当时就“惊出一身冷汗,不敢再做声”。其实,毛泽东的回答,恰好证明了他确实是鲁迅的知己。在《新民主主义论》里,毛泽东写道:“鲁迅的骨头是最硬的,他没有丝毫的奴颜和媚骨,这是殖民地半殖民地人民最可宝贵的性格。鲁迅是在文化战线上,代表全民族的大多数,向着敌人冲锋陷阵的最正确、最勇敢、最坚决、最忠实、最热忱的空前的民族英雄。”正因为他知道“鲁迅的骨头是最硬的”,所以,假如鲁迅活到“反右”期间,当然很可能像胡风、丁玲、萧军、冯雪蜂等人一样被打成“右派”,“关在牢里”,而以鲁迅的性格,也的确是会“关在牢里还要写”的,退而求其次,至少也会保持沉默,总之不会在非常时期昧着良心唱赞歌,更加不会把投枪、匕首刺向自己人的胸口。
“人生得一知己足矣,斯世当以同怀视之!”这是鲁迅书赠瞿秋白的联语。假设鲁迅听了毛泽东的回答,不知又会怎样?(本文原载《羊城晚报》)
鲁迅与瞿秋白。(网络资料图片)
冰心书法。(网络资料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