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玉史话
古玉史话
成书于战国到汉代的《越绝书》中曾记载,中国先民所用生产工具的质料经历了四个不同的发展阶段:神农时候“以石为兵”;黄帝之时“以玉为兵”;夏代开始“以铜为兵”;战国以后“作铁兵”。这里所说的“兵”,应是工具和武器的通称。神农时候,一般认为相当于考古学中的新石器时代早期,但也有学者认为相当于旧石器时代;黄帝之时,一般认为相当于新石器时代晚期,也有学者认为相当于整个新石器时代。总之,至迟从我国原始社会后期开始,玉器已相当发达;在青铜(铜锡合金)工具出现之前,局部地区的玉器还可能取代了石器的地位,玉一度成为制作生产工具和兵器的主要材料。这在世界上其他具有古老文明的民族中是绝无仅有的。《越绝书》主要记载春秋时期吴越两国的事,书中所说“以玉为兵”,正是原始社会后期江浙地区玉器手工业空前发达的真实写照。
依据中国的实际情况,玉的定义应该有狭义的和广义的两种。狭义的玉,只包括软玉和硬玉,这两种玉都是真玉。软玉也叫闪玉,是指具有交织纤维显微结构的透闪石—阳起石系列矿物,硬度为6~6.5度,比重为2.55~2.65。“软玉”是专有名词,不是指质地较软的玉石,它是中国历史上主要的玉料,最典型的是新疆和田一带所产的和田玉。硬玉是辉石族中的一种,也叫辉玉,即中国俗称的翡翠,硬度为6.5~7度,比重为3.3~3.4。翡翠主要产于缅甸及其与我国云南省交界的地方。人类使用翡翠雕琢器物的历史不长,一般认为是从18世纪才开始的,所以中国古代的真玉,主要是软玉。广义的玉,除了上述两种真玉外,还包括许多属于假玉的彩石或美石,例如汉白玉、水晶、玛瑙、绿松石、蛇纹石等等。从实际情况考虑,研究中国古代的玉器,其对象应该是广义的玉,既要研究真玉器,也要研究彩石或美石制品。
从现有的考古资料考察,不同地区使用真玉的时间有早晚的差别。已发现的最早的真玉,出土在东北地区的辽河流域,年代为距今8000年至7000年。在长江下游的江浙一带,真玉的出现为距今6000年至5000年。长江中游及黄河流域出现真玉的时间更晚,距今
从许慎《说文解字》的记载可以看出,到汉代,人们不仅能分出真玉和假玉,而且在此基础上将玉石按质地分为美玉、玉、石之次玉者、石之似玉者、石之美者五个等级。
据《周礼》的记载和《说文解字》的解释,周代用玉制度从天子到伯分为四个等级,即天子用纯玉,上公用四分真玉一分假玉,侯用三分真玉二分假玉,伯用真、假各一半之玉。
古人将玉制成各式各样的装饰品,包括佩戴在双耳上的玉玦,佩挂在颈部、胸前的玉珠、玉管和璜形玉佩,以及戴在双臂或双手上的玉环、玉镯。即使用玉料作成生产工具的形状,也往往不是用于实际的生产实践,而是作为宝器或观赏物品珍藏起来,死后则用于随葬。这是新石器时代后期出现的工具型玉礼器的雏形。
二 中国玉器文化的发展时期 (公元前4000年至前2000年)
这时期的动物形玉雕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现实动物,主要有鸟、兽、鱼、龟、鳖、蛙、蝉等;另一类是神话动物,主要有龙、凤和猪龙等。
动物形玉雕的主要出产地,一是辽宁西部、内蒙古东部和河北北部地区,属于距今6000年至5000年的红山文化,二是江苏、浙江地区,属于距今5000年至4000年的良渚文化,三是湖北地区,属于距今4000多年的石家河文化。此外其他地区也有零星的良渚文化的动物形玉雕种类较少,主要有玉鸟、玉龟(鳖)、玉鱼、玉蛙、玉蝉等,多数出土于浙江余杭的反山和瑶山遗址。
根据文献记载,建立夏朝的夏族活动的主要地区在今河南西部和山西南部一带。山西襄汾陶寺遗址的中、晚期墓葬和河南偃师二里头遗出土第一至三期遗存中,都曾出土属于夏文化的玉器。
夏族原是居住在我国西部地区的部族,其文化和居住在我国东部的夷族、越族有着不同的传统,在玉器文化方面彼此也有较明显的差异。夏代的玉器品类主要有钺、戈、圭、牙璋、有孔刀以及璧、琮等。
周朝对玉器制造业十分重视,根据《周礼·考工记》记载,周朝设置掌管各种手工业生产的官职,称为“百工”。百工之下有专门从事玉器生产的工奴,称为“玉人”。玉人不仅为周王室,而且也为各级贵族和王官雕琢各种玉器。这是见于记载的我国历史上最早的官营琢玉手工业组织。
周朝还设有“玉府”、“天府”、“典瑞”等官职。
“玉府”掌管周王的“金玉、玩好、兵器,凡良货贿之藏”,负责供应周王所需的“服玉、佩玉、珠玉”等(《周礼·天官·玉府》)。
“天府”收藏“国之玉镇大宝器”,即负责保管属于国宝的玉器,在重大的祭礼和国丧时取出陈列,事后又收藏起来(《周礼·春官·天府》)。
“典瑞”收藏保管“玉瑞玉器”,即一般的瑞玉和礼玉(《周礼·春官·典瑞》)。西周不仅有琢玉的技术工人队伍,而且还设有掌管金玉等财物的官职以及分级保管玉器的专门机构,充分表现出周人崇玉的思想。
周朝推行宗法制度,用“大宗”和“小宗”把奴隶主贵族层层区别开来。
根据古书记载,周王自称为“天子”,即上天的元子(长子),是天下的大宗,王位由嫡长子继承,世代保持大宗的地位。天子分土地和臣民给诸侯或卿大夫,他们对周天子而言是小宗。诸侯在自己的封国内又是大宗,其君位也由嫡长子继承。嫡长子的兄弟再分封为卿大夫,又为各封国的小宗。周朝对分封的诸侯分为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位。
周朝的统治者推行宗法制度和五等爵制度,在政治上形成了严格的等级制度。
《周礼·春官·大宗伯》载:“以玉作六瑞,以等邦国。王执镇圭,公执桓圭,侯执信圭,伯执躬圭,子执谷璧,男执蒲璧。”所谓镇圭、桓圭、信圭、躬圭,器形有何不同,已无法详考,但根据《考工记》记载,这些圭的大小不同:镇圭是十二寸,桓圭为九寸,信圭为七寸,躬圭为七寸或五寸。谷璧是雕琢谷纹的璧,蒲璧是雕琢蒲纹的璧。不同爵位的贵族,在朝觐时执不同尺寸的圭或不同纹饰的璧。这四种圭和两种璧合称“六瑞”,即六种最重要的瑞玉,它们成为代表贵族不同身份地位的一种信物,起着为西周等级制度服务的作用。
根据《周礼·春官·大宗伯》记载,周人在祭祀典礼中有一套用玉的规定,即“以玉作六器,以礼天地四方:以苍璧礼天,以黄琮礼地,以青圭礼东方,以赤璋礼南方,以白琥礼西方,以玄璜礼北方”。郑玄解释说:“礼神者必象其类:璧圜象天;琮八方象地;圭锐象春物初生;半圭曰璋,象夏物半死;琥猛象秋严;半璧曰璜,象冬闭藏,地上无物,唯天半见。”
考古发掘出土的西周玉器,主要有礼仪用玉、玉工具和用具、玉装饰品以及丧葬用玉等。
礼仪用玉有琮、璧、戈、戚、铲、牙璋等。玉琮的造型规范,都是内圆外方,多数无纹饰。考古发掘出土的西周丧葬用玉,主要有缀玉覆面、玉琀、玉握以及玉棺饰等。
动物形玉雕亦称象生玉器或肖生玉器,在商代晚期至西周时期十分盛行,是当时玉器创作的主要题材之一。雕琢技法多数为片状浮雕,少数为圆雕。
动物形玉雕种类繁多,形态多种多样,大致可分为现实动物、神话动物和怪异动物三大类。
现实动物现实动物玉雕的种类和数量最多,又可分为兽类、禽类、爬行动物、两栖动物、水生动物和昆虫等类。
兽类玉雕 有虎、象、熊、鹿、猴、马、牛、狗、猪、羊头、兔以及蝙蝠等。
禽类玉雕 有鸟、鹤、鹰、雁、鸽、燕、鹅、鸭、鸡、雀、鹦鹉、鸱鸮、鸬鹚等。
爬行动物玉雕 有龟、鳖、蜥蜴、壁虎等。
水生动物玉雕 有鱼、螺蛳等。玉鱼的数量在动物形玉雕中为数最多,形态不尽相同。
昆虫类玉雕 有蝉、蚕、螳螂、蚱蜢等。
神话动物神话动物玉雕主要是玉龙和玉凤。
怪异动物怪异动物玉雕多数为圆雕而成,其形象各不相同。
东周王室和各诸侯国的贵族都以玉为宝,因而除王室所在地的洛阳外,列国的都邑和重要城址附近的贵族墓葬中,都出土许多精美的东周玉器。属于春秋时期的玉器,主要有山西侯马、太原、长子等地出土的晋国玉器,河南新郑出土的郑国玉器,山东临淄故城发现的齐国玉器,陕西凤翔、宝鸡、户县、陇县等地出土的秦国玉器,河南淅川发现的楚国玉器,河南三门峡发现的虢国玉器,江苏吴县、六合和河南固始出土的吴国玉器,山东境内发现的莒国、鄅国玉器,河南境内发现的曾国、黄国玉器,以及安徽境内出土的蔡国玉器等。属于战国时期的玉器,主要有河南新郑、山西长治所出土的韩国玉器,河北邯郸发现的赵国玉器,河南辉县发现的魏国玉器,山东曲阜发现的鲁国玉器,浙江绍兴发现的越国玉器,以及河南、湖北、湖南、安徽等地出土的楚国玉器。此外,一些小国国君的墓葬也出土不少精美的玉器。例如河北平山战国中山王及其亲属的墓葬,虽屡经盗掘,仍然有数以千计的各种玉器出土。湖北随州擂鼓墩曾侯乙墓出土玉、石等饰物500余件,其中以各种佩饰最为引人注目。
《说苑》称“玉有六美”。不说“六德”,而说“六美”,说明人们已认识到玉的德和美是统一的、不可分割的。《说文解字》对玉所下的定义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石之美”,另一方面是“有五德”。所谓“美”就是指玉的外观美,“德”是指玉的本质、质地,二者缺一不可。《礼记》的“十一德”、《管子》的“九德”、《荀子》的“七德”,基本上是以儒家学派的道德信条附会于玉的各种物理性能,也就是玉的质地,都未涉及玉的颜色,即玉的外观美。这就是先秦时期人们分辨玉材时“首德而次符”的思想表现。“德”是指玉的质地,“符”是指玉的颜色。到了汉代,情况有所不同,人们既重视玉的质地,也重视玉的外观美,将“美”和“五德”并列,作为玉所以不同于一般石头的两个不可缺少的因素,也可以说对玉的认识比以前更加全面、客观了。
佩挂成组玉饰的习俗,在西周时期就相当盛行。春秋战国时期,由于儒家学派的大力提倡,给佩玉加上理论根据,因而贵族佩挂成组玉饰的风气更加盛行,佩玉成为当时玉器中的主流。
春秋战国时期的佩玉的种类,除珩、璜、琚、瑀、冲牙等外,还有玉璧、玉环、玉龙、玉凤、玉虎、玉珠、玉管等。这些玉佩饰都有穿孔,便于穿系佩挂。佩玉一般由多种玉饰组合而成为串饰,也称组玉佩。组成串饰的饰物,除玉质者外,还包括水晶、玛瑙、绿松石以及彩石等制品。珩、璜、琚、瑀、冲牙等外,还有玉璧、玉环、玉龙、玉凤、玉虎、玉珠、玉管等。这些玉佩饰都有穿孔,便于穿系佩挂。佩玉一般由多种玉饰组合而成为串饰,也称组玉佩。组成串饰的饰物,除玉质者外,还包括水晶、玛瑙、绿松石以及彩石等制品。《周礼》所载璧、琮、圭、璋、琥、璜六种玉礼器(所谓“六器”)的用途,有的符合实际情况,有的是儒家学派系统化、理想化的结果,所以未必完全可信。
从考古资料判断,春秋战国时期,玉璧、玉圭、玉璋仍然是主要的玉礼器。玉琮的数量很少,而且形制多不规整,已不属主要礼器。玉璜和玉琥主要已用作佩饰,但在某些礼仪场合也使用。此外,玉环、玉瑗、玉玦、玉龙等,有时也可作为事神的礼玉。《左传·庄公十年》“牺牲玉帛”疏:“《正义》曰:四者皆祭神之物。”这里所说的“玉”,应包括“六器”以及其他有关的玉器。至于玉戈、玉钺、玉戚、玉斧、玉矛等,都不是实用的武器,而是作为显示贵族威严的仪仗用的,也应属于礼仪用玉。
春秋战国时期玉礼器的演变,正是当时社会经济、政治制度以及意识形态变革和发展的一种反映春秋时期的玉璧,有不少是素面的,但雕琢纹饰的玉璧已相当多。当时流行的纹饰主要有蟠虺(音huǐ)纹、卷云纹、云雷纹、勾连云纹等。
战国时期的玉璧,在纹饰、造型和雕琢技法上都有进一步的发展。纹饰比以前更多样化了,除蟠虺纹、卷云纹、勾连云纹外,还有谷纹、涡纹、蒲纹、圆圈纹等。战国时期,除了雕琢单一纹样的玉璧外,还有内外两区不同花纹带的玉璧,以及内、中、外三区花纹带的玉璧。
出产在新疆和阗(今和田)一带的美玉,是中国古代制作玉器的最好材料。和田玉的大量使用,是玉器发达的重要标志。《史记》和《汉书》载,公元前2世纪,汉武帝(刘彻)派张骞通西域,从此质地优良的新疆和阗玉源源不断地输入内陆。和阗玉的大量输入,促进了汉代玉器制造业的进一步发展。
珍贵精美的汉代玉器,主要发现于各地诸侯王及其亲属的墓中,中山靖王刘胜夫妇墓所出的“金缕玉衣”、雕琢精良的玉璧、玉剑饰等,广州西汉南越王赵眜墓出土的244件(套)礼仪用玉、丧葬用玉、装饰用玉和日常生活用玉等,特别引人注目。徐州狮子山楚王陵虽经盗掘,仍出土了200多件玉器,多数玉质精良,雕琢工艺精湛,在已发掘的汉墓中是少见的。
西汉中期以后,情况有所变化,新的器类和器形陆续出现,在玉器制作工艺上逐渐形成了新的艺术风格。在玉器的种类方面,有些先秦时期的玉器逐渐消失了,但同时出现了一些新的器类。
在玉器的雕琢工艺方面,圆雕、透雕、高浮雕的玉器较前增多;出现了一些镶嵌玉饰的铜器,这些铜器多数鎏金,金玉辉映,光彩夺目,具有很好的装饰效果。
在玉器的造型和纹饰方面,由以抽象主义为主逐渐转向以写实主义为主,一些象生类玉器具有较强的现实感和生命力,使形神巧妙地结合在一起,艺术水平大大超过了先秦的玉器。汉代是中国玉器发展史上的第四个高峰期,又是承前启后的新旧交替时期。
以礼仪用玉和丧葬用玉为主体的中国古典玉器,到汉代基本结束了,此后逐渐转变为以装饰玉器和鉴赏玉器为主体,中国玉器又进入一个新的时代。
汉代的礼仪用玉有了进一步的演变。先秦时期的璧、琮、圭、璋、琥、璜六种主要礼仪用玉,只有圭和璧继续用于礼仪,其余四种,有的已不再制作,有的社会功能已经改变,不再是礼仪用玉了。
据《史记》、《汉书》等汉代文献记载,西汉时期皇帝祭祀上帝、宗庙用玉圭,祭天神太(泰)一用玉璧,祭黄河、汉水等大川及诸祠用玉璧、玉圭。黄河决口时,投进白马、玉璧以祭水神。
汉宣帝(刘询)时,为随侯珠、宝剑、玉宝璧、周康宝鼎四件宝物立四祠于未央宫中,将玉璧作为神明奉祀。
《后汉书》记载,东汉皇帝祭祀天地时,亲执玉圭、玉璧;皇帝纳聘皇后,用谷纹玉璧;诸侯王、列侯元旦朝贺时,也手执玉璧,并且规定诸侯王所执的璧是由少府(九卿之一,掌管宫中衣服、宝货、珍膳等)发给的。
《后汉书·朱晖传》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汉章帝(刘炟)建初七年(公元82年),东平王刘苍正月入贺,时任少府卿的阴就恃贵而骄,少府主簿(少府属官)竟敢不发玉璧给刘苍,刘苍十分焦急,于是他的部属朱晖便机智地从少府主簿手中骗取玉璧交给了刘苍。
汉代玉璧的纹饰,除了传统的蒲纹、谷纹或涡纹外,流行着具有内外两区的纹饰,一般内区为蒲纹或涡纹,外区为龙纹或凤鸟纹。
汉代的葬玉主要有玉衣、玉九窍塞、玉琀、玉握和缀玉面幕等。
玉衣的制作表现了当时琢玉的高度工艺技术水平。每套玉衣由2000多片玉片组成,每一玉片的大小和形状都必须经过严密的设计和精心的加工。根据汉代的生产力水平,制作一套玉衣是十分不易的:首先要经过造型设计,推测是用人体模型设计的,先在人体模型上画出纵横的行格,根据人体部位的不同,决定玉片的大小和形状,然后逐格编号制造玉片;其次是玉片的加工,必须经过选料、锯片、钻孔、抛光等几道工序;再次是编缀玉片还需要特制的金丝、银丝或铜丝。可见,当时制成一套玉衣所花费的人力和物力是十分惊人的。
玉九窍塞古人认为,“金玉在九窍,则死人为之不朽”。所谓“九窍”,指双眼、双耳、双鼻孔、口、肛门、阴茎或阴户,用于填塞或盖住九窍的玉器称为“玉九窍塞”。玉琀死者含在口中的玉制品。在原始社会后期就有在死者口中放置玉器的习俗,《周礼》中已将含玉作为丧葬制度规定下来。
玉握或称握玉,指死者手中所握的玉器。西汉时期的握玉有几种不同的形状。一种是璜形玉器,如中山王刘胜和王后窦绾的握玉,是分别用夔龙蒲纹璧和凤鸟蒲纹璧改制而成的璜形玉器。在汉代,夔龙和凤鸟可能分别代表男性和女性。另一种是玉觿,如南越王赵眜的握玉,是两件器形略有不同的龙形玉觿。然而最常见的汉代握玉还是玉猪。以玉猪作为握玉的习俗,流行于西汉中期以后,直至南北朝时期。
缀玉面幕覆盖在死者脸部的织物,古代称为“幎目”。在西周时期的墓葬中就曾出土钉缀在面幕上的玉饰,这些玉饰做成像人的眉、目、耳、鼻、嘴或牙齿的形状。从考古发掘出土的资料看,玉珩和玉璜是魏晋南北朝时期流行的佩玉。玉珩多数作云头形,上部弧鼓,下部平直,上部正中有一小孔,下部有二或三个小孔,用于系挂佩饰。和玉珩相配的是玉璜,珩在上,璜在下。
汉代玉舞人的形象,从总体上看是一致的。一般都着长袖衣,一袖高扬至头上,另一袖下垂或横于腰际,长裙曳地,细腰束带,作“翘袖折腰”之舞姿。每个玉舞人都有1~2个小孔,用于穿系佩挂,作为成组玉佩的一部分。
在玉舞人的形制方面,西汉中期以前,继承战国传统,仍有连体玉舞人,西汉中期以后的玉舞人一般都为单人独舞的形象。
在玉舞人的制作工艺方面,绝大部分都是用扁平的玉片雕琢而成(可称为“平片式”),只是雕琢技艺有优劣粗细之分。圆雕的玉舞人为数很少。玉舞人在汉代贵族妇女佩饰中的流行,是有其明显的社会历史背景的。
汉代是我国历史上音乐舞蹈繁荣发达的时期,朝廷设有主管音乐的官署——乐府,皇帝的后妃有的就是歌舞能手。“长袖”和“细腰”是汉代舞蹈的两个重要特点。玉舞人的造型,充分表现了这两个特点,因而是汉代妇女翩翩起舞的真实写照。汉代玉舞人不仅是优美的艺术品,也是研究汉代舞蹈的重要实物资料。
汉代玉制的装饰品大致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人身上的玉装饰品,主要是各式各样的佩玉;一类是器物上的玉饰,其中以玉剑饰最为精彩,它是汉玉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我国,剑上安装玉饰的历史,至少可以上溯到西周晚期。见最早以玉为饰的铁剑。
东周时期,以玉饰剑的工艺有了进一步发展,陆续出现了玉剑首、玉剑格、玉剑璏、玉剑珌四种玉饰(或玉具),但还只是偶然地、零星地出现,很少发现在一把剑上同时安装四种玉饰(玉具)的“玉具剑”。 四种玉剑饰齐备的玉具剑流行于西汉时期,《史记》和《汉书》中对此都有记载。剑茎顶端的玉饰称为剑首;剑茎与剑身之间的玉饰称为剑格,又称剑镡或剑珥;剑鞘上用于穿带佩挂的剑鼻称为剑璏(音zhì),又称剑卫;剑鞘末端的玉饰称为剑珌或剑摽。玉剑首一般为扁平圆形,背面有圆形凹槽,用于接插剑茎。玉剑格略作菱形,中有菱形或长方形銎孔以纳剑身。玉剑璏平面作长方形,两端略向内卷,背面有穿带用的长方形銎孔。玉剑摽一般呈梯形或近似梯形,横剖面为菱形,上端有插接剑鞘的小孔。总之,“春水”玉和“秋山”玉是以汉族玉工为主体的金代玉匠吸取女真族生活养料而创造出来的玉雕艺术品,具有鲜明的女真族色彩,在我国玉器发展史上占有一定的地位。“春水”、“秋山”玉对明清玉器有较大的影响。明清两代,以鹘捕天鹅和山林群鹿为主题的玉器仍有发现,但因时代不同,在形神两方面的表现都不及金元同类玉器,明显地已走向下坡路。元代的“春水”、“秋山”玉,使用地域更为广阔,达到江南地区;在形制上趋向复杂化和立体化,多被用作器纽;在碾琢技艺上也更加成熟。明代中晚期进入了发展时期。当时碾琢玉器的地点,除京师北京外,还有苏州、南京、杭州、和田等处,其中以苏州的碾玉手工业最为发达。北京和苏州成为南北两地的碾玉中心。明代晚期,苏州的商业和手工业都十分繁荣,其中碾玉手工业不仅工艺水平很高,生产规模也很大,因而造就了许多能工巧匠。最负盛名的琢玉巨匠当推陆子刚。他生活在明嘉靖、隆庆、万历年间,其艺术实践主要在苏州。据文献记载,陆子刚碾玉,技压群工,很受皇帝赏识。明人张岱称赞陆子刚治玉是“吴中绝技”,“俱可上下百年,保无敌手”(《陶庵梦忆》)。在现存的传世品中,有陆子刚题款的玉器数量很多,仅故宫博物院的藏品中,就有壶、杯、洗、盘、方盒、笔格、墨床、磬、佩、璜、觿、簪、带钩、花插等约30件,款式有阴刻的也有阳刻的,字体有篆隶也有楷体,纹饰题材多种多样。此外,国内许多文物、博物馆单位也有这种藏品,国外也不乏收藏。学者认为,这批具有子刚款的玉器,“风格杂陈,优劣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