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如果用最直白的白话解释,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如果用最直白的白话解释,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老子是中国古代思想家、哲学家、文学家和史学家,道家学派创始人和主要代表人物。在道教中,老子被尊为道教始祖,称“太上老君”。老子与孔子同时代而年长孔子,“著书上下卷,言道德之意”,其代表作是《老子》又称《道德经》。老子的核心思想就在于“道”,那么,“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究竟是什么意思呢?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的基本含义

“道”这个极具东方神秘主义色彩的名词,在老子的诠释下,被赋予了丰富的内涵:有时被用来形容宇宙天地间一种无比巨大的原动力,有时被拿来描绘天地混沌一片时亘古蛮荒的那种状态,有时又被用作描摹天地初分、万物初生时的一派勃勃生机。

老子的“道”源于他对自然界细致入微的观察和一种强烈的神秘主义直觉,具有一种对宇宙、对人生的独到见解和深刻体察。春秋末期,周王室式微,王权下移,诸侯雄起,政治和社会关系都发生了急剧而深刻的变化。现实中氏族制度成为社会发展的束缚,与之相应,“天命观”和“天道观”束缚着人们思想的发展。老子从对自然界的认识上找到了突破和否决“天命观”和“天道观”的理论依据,于是,老子的“道”,应运而生。

从老子对“道”的种种描绘中,我们可以看出“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这句话的基本含义是:“道”就是指万事万物运行的内在规律,这种规律不是可以轻易描述出来的,能够轻易描述出来的,就不是那永恒的内在规律了;“名”就是万事万物各自的名称,也不是可以轻易叫得出来的,能够轻易叫得出来的,就不是那永恒的符合事物实质的名称。对这句话可以从以下四方面加深理解:

老子的“道”闪耀着朴素辩证法的光芒

中国哲学史上,老子是第一个深刻、系统揭示事物对立统一规律的人,他认为:任何事物的发展和变化都是在矛盾对立的状态中产生,对立着的双方既相互依存、相互联结,又能向各自相反的方向发生转化。老子把事物的这种相互转化看作是自然的根本属性,因而提出“反者,道之动也”(《道德经》第四十章)。可以说,老子的“道”中最具有价值的部分就是体现在其中的朴素辩证法。

老子的“道”中体现的朴素辩证法是从他对自然界和社会的深刻认识中概括和提炼出来的,他的目的就是要通过这种概括和提炼,寻找到一种社会生活和政治制度的合理模式。老子所概括和提炼的这一系列的对立,在我们现实生活中几乎随处可见,比如善恶、美丑、是非、对错、强弱、成败、祸福、动静,等等,都体现着辩证法原理:人们没有对善的肯定和追求,也就不会产生对恶的厌恶和唾弃;当我们沉浸在成功或幸福的喜悦中时,就要防范有可能袭来的失败或者不幸。

老子的“道”中体现的朴素辩证法,也深刻影响了中国两千年来的文化。例如,“有无相生”体现了事物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也体现了艺术创作中的辩证关系,通过“有声有色”的艺术,进而提升到“无声无色”的更深层艺术境界,达到至美境界;“虚实相生”也由此而来,成为中国古代艺术美学中大放异彩的理论。

老子的“道”率先打破了“天命”一统江山的格局

自远古伊始,人们习惯于把“天命”看作是人类世界的主宰,并把这种“天命”赋予了人格和宗教色彩。夏王朝的建立,开始了统一的君主专制政权,“天命”由此应运而生,成为统御众神之首,被赋予了至高无上的地位,称为“天神”。这种被人格化的“天命”思想到了商、周时期被进一步强化和加固。

即使是到了老子及孟子的时代,“天命”思想依旧有着极大的影响力:孔子坚持了“天命”观念,认为天是有意志的,肯定“天命”,认为“生死有命,富贵在天”;墨子提出“天意”之说,认为天有意志,能“赏善罚恶”,并有“兼爱”的精神;孟子则以“人性”推及“天道”,认为“诚者天之道,思诚者人之道”。即便到了今天,我们仍然把“天理难容”这句话挂在嘴边,可见“天命”思想对我们的影响有多深刻和久远。

而老子则以超越同时代思想家的睿智和胆识,打破了“天命”思想一统江山的格局,率先对“天命”思想进行批判,认为天不讲仁慈,并将自然界的原理推及人类社会之中。老子提出,天不带有任何人类道义和道德方面的情感,有其自身的客观运行规律;天虽不讲仁慈,但也无所偏向,不会向万物施暴;天滋生万物,给世界以蓬勃生机,使得人类得以繁衍生息,人类文明得以延续和推进。

老子的“道”体现在治国思想上的精髓就是“无为而治”

老子的“道”认为人性本来是善良纯真的,人们之所以会有种种丑恶行径,是因为不合理、不完善的社会制度造成人性扭曲而导致的。因而老子坚持要去伪存真,保留人性中与自然之道契合的东西,抛弃所有能引起人们贪欲的东西。由此,老子的“道”被运用到了治国理政上,“无为而治”的思想精髓就应运而生。

老子认为统治者也应该像“天”一样,不对老百姓讲仁慈,应该仿效自然界运行的规律来治国理政,实行“无为而治”,就是不强迫、不干预、不议论,人类社会的各种矛盾就自然会慢慢消亡。这样做显然比人为地用道德、知识、法令、规章和制度来约束人的社会行为要合理得多,也有效得多。

因而老子理想社会中的人民四肢发达、头脑简单,没有膨胀的物质欲望,也没有令人眼花缭乱的文化、知识造成的困扰,他认为这种返璞归真的社会生活显然比充满物欲的社会生活更符合人类的本性。因而西汉建国之初的“无为而治”正是这一思想的生动范本:西汉初期,秦王朝的暴政和楚汉之争导致民生凋敝,自刘邦始,西汉实行“无为而治”,连续几代皇帝都推行“休养生息”的政策,使得生产和民生较快得以恢复和发展。

老子的“道”体现在为人处世上的精髓就是“不争而争”

老子的“道”从自然界运动的规律中提炼出一条为人处世的精髓原则,那就是“不争而争”的处世原则。老子以“水”来阐发他的“不争而争”的处事原则:首先,水是最柔的东西,柔却能克刚,水滴石穿,水能灭火,就是最好的证明;其次,因水往低处流的特性,使得江河湖海能收纳天下之水为己所用,它所积聚的力量是无可匹敌的。

老子的“道”强调“坚强处下,柔弱处上”,比如:人活着的时候身体是柔弱的,死后身体却变得僵硬;草木活着的时候枝干是柔软的,死后则变得枯槁。由此可以得出结论,所有坚强的东西其实是属于死亡的一类,而柔软的东西则是富有生命的一类。引申到为人处世,也是一样的道理:所有处处要争、要赢的人,其实更处于劣势;而那些不争、不抢的人,看上去处于劣势,实则更处于优势,因为“处下者未必卑贱,守柔者必能克刚”。

在现实中用好了“不争而争”、“以退为进”的处世原则,往往可以赢得意想不到的好结果:在双方争执不休、矛盾激化,甚至是火药味十足的情况下,我们不妨冷静下来,试图寻找另一种解决方式,能带来双赢的结局;两军对阵时,倘若敌方气势正旺,我军不妨避其锋芒,为了下一步更强大的攻势做好准备(例如红军时期的“敌进我退”正是这一原则的生动例子)。老子的“道”体现的这种“不争而争”的为人处世原则,对当下的我们也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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